这起案例,提醒司机网约车交通事故后索赔,需提供有效收入证明

天天网约车 2025-01-27 13:29:36

天天网约车 关于私家车和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需不需要给网约车赔偿的案例,小编已写过很多。

而接下来这起案例,再次说明,与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私家车全责是要付出赔偿的。但在赔偿金额中,网约车司机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

2023年11月,赵某驾驶私家车与钱某驾驶的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赵某全责。事故发生后,钱某将网约车送至4S店修理,3天后开走。

在保险公司做完理赔后,钱某因网约车停运导致其损失,与赵某协商赔偿未果后,一纸诉状将其告至山东济南愧阴区法院,诉求赔偿3天维修期间停运损失1350元,平均每天450元。

在庭审中,赵某表示钱某无法证明其有稳定工资收入,也未提供一年内的平均收入证据,因此450元/天的停运损失没有依据。

此外,实际的修车只花了7个小时,赵某认为停运3天不合理,1天是比较合适。

在法院的判定中,停运时间不应以工时计算,而是依据送至维修点至取车期间的时间算,因此,3天的停运损失合理。

但钱某要求的每天450元的停运损失,证据不足,因此参照山东省2023年交通运输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16187元计算。

最终,法院判定由赵某赔偿钱某,共计955元的停运损失。

事实上,与普通交通事故相比,网约车案件往往存在停运损失,该类损失的赔偿主体及计算标准,则是这类案件争议的焦点。

法官认为,关于停运损失的赔偿主体,一般应当是侵权人。关于停运损失如何计算,网约车等营运车辆主张停运损失的,应当以营运利润作为计算停运损失的依据,在司机无法提供明确具体的收入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参照交通运输行业的收入标准来确定。

本文资料来源:青海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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