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2021 年 6 月 2 日,王先生所在的公司在太平洋保险深圳分公司投保雇主责任保险,死亡 / 伤残赔偿限额 130 万元,医疗赔偿限额 20 万元,保险期间自 2021 年 6 月 3 日 0 时至 2022 年 6 月 2 日 24 时止。2022 年 3 月 4 日,保单安维人员变更为王先生。2022 年 5 月 3 日,王先生在为公司施工时摔倒,后因脑出血于 5 月 8 日死亡。公司与王先生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共支付138万元赔偿款。
二、保险拒赔
太平洋保险深圳分公司以王先生系自身疾病死亡、超过 65 岁投保无效、死亡时间超 48 小时且无工伤认定为由拒赔。
三、委托开尔
公司委托辽宁开尔律师事务所的邱旭律师处理此案。邱旭律师深入研究案件细节,针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进行有力反驳,成功帮助公司争取到 1011787.67 元保险金,解决了公司的经济难题,维护了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