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4 月 27 日,牟先生在太平人寿大连分公司投保《太平福禄 20 两全保险》及《太平附加福禄 20 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后者基本保额 20 万元,保险至 80 周岁。2021 年 12 月起,牟先生因急性重症胰腺炎多次治疗,2024 年 5 月被诊断为慢性复发性胰腺炎、2 型糖尿病,该疾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二、保险拒赔太平人寿大连分公司以牟先生所患疾病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条件为由拒赔。
三、委托开尔牟先生委托辽宁开尔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旭处理此案。律师深入研究案件,抓住保险公司未对免责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这一关键,成功帮助牟先生争取到 20 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缓解了牟先生的经济压力,维护了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