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尔胜诉|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成功争取5万元保险金!

开尔律师事务所 2025-02-08 11:21:12
一、案件背景

2024 年 3 月 10 日,李女士作为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从人保七台河分公司购买 “人人健康” 百万医疗保险(2021 版),该保险为续期保险,无等待期,保险期间自 2024 年 3 月 10 日 0 时起至 2025 年 3 月 9 日 24 时止。2024 年 4 月 15 日,李女士因身体不适入住上海市胸科医院,被确诊为右肺上叶恶性肿瘤并进行手术,4 月 21 日出院。此次治疗费用共计 71,040.84 元,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20,645.16 元,李女士个人支付 50,395.68 元。

二、保险拒赔

人保七台河分公司以李女士肺部有既往病史、属于带病投保且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赔。

三、委托开尔

李女士委托辽宁开尔律师事务所的李笑律师处理此案。李笑律师深入研究案件细节,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拒赔理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有力反驳,成功帮助李女士争取到 50,395.68 元的重大医疗保险金,解决了李女士的经济难题,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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