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2020 年,郑州市公安局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为包括张先生在内的全体员工投保 “2020 年度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 1 年,后续多次续保。2023 年 6 月 13 日续保的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022 版)”,以及 2024 年 4 月 21 日续保的同版本保险,张先生均为被保险人,其中附加重大疾病保险每人保额 30 万元。
二、保险拒赔
保险公司以张先生投保前已发现右肺占位、投保时并非初次确诊为由拒绝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三、委托开尔
张先生因保险公司拒赔,委托辽宁开尔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旭、张媛媛代理案件,律师团队深入研究案件,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张先生争取合法权益,最终张先生胜诉,获赔 30 万元保险金,缓解了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