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背景
2024 年1月 13 日,李女士通过线上投保方式在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XXX百万医疗险》保险期间为 2024年1月 14 日至 2025 年1月 13 日,其中一般医疗保险金保险金额为 300 万元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保险金额为 600万。2024年1月14日,李女士又通过线上投保方式在该公司为自己投保了《XXX重疾险至尊版》,保险期间为 2024年1月 15 日至 2025 年1月 14日,其中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为 50 万元。2024年4月 28 日,李女士前往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彩腺恶性肿瘤,上部、腋窝淋巴结继发恶性肿瘤、骨继发恶性肿瘤等,后多次进行化疗治疗。
· 保险拒赔
李女士所患疾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但保险公司因未明确说明的原因拒绝理赔。
· 委托开尔
李女士委托辽宁开尔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旭(特别授权代理)处理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判令被告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500000 元;判令被告支付医疗保险金 43297.96 元;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