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养老金补发,又称为养老金的补差。所谓补差就是补齐养老金的差额部分。具体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凡是补发养老金的人,都存在养老金补差问题。不补发养老金的人,因为不存在补差,既然不存在补差问题,那为什么还要补发呢!
那么,为什么机关事业单退休中人存在养老金的补差呢?这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现象,是由很多因素形成的。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改革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还有财政支付压力的问题,总之问题比较复杂。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是从2014年10月1日才开始实施的,按照制度规定,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退休的人,也就是2014年9月30日之前退休的人退休时,仍然是按照改革前的规定办理退休,领取的是退休费。退休费是按照本人退休前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作为基数,按照工龄的比例计发,再加上相应的退休补贴标准,就是每月领取的退休费。

退休费是按照原来的退休制度规定享受的退休待遇,虽然也是养老待遇,但不完全等于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是由财政支付的。退休待遇的高低,是根据工作人员退休前的职务、职级或是专业技术职称对应的工资标准和工龄的比例的来决定的。这部分人从退休第二个月开始领取退休费,而且是正式的退休费,所以这部分的退休费没有差额部分,不存在补差问题,也就不存在还要补发的问题。
在2014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之前退休的人,属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退休的人员,由于在这期间退休的人,处于新老退休制度衔接的过渡期,被称为十年过渡期的退休中人。这部分人退休时,养老金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实行保低限高的政策。
保低,就是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计算的,按照老办法计算的结果执行,确保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这也是一种简单的对比,这种对比的标的,就是改革前的养老金水平。
但实际计算过程中,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几乎都是高于老办法计算的,而且的高出的差额部分还不少,只有少部分人会出现低于老办法计算的情形。如果完全按照新办法计算的执行,会引发新的矛盾。于是开始借鉴过去企业职工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的办法,设置了一个十年过渡期进行限高。

按照十年过渡期的规定,新办法计算高于老办法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新办法高出的老办法部分,按照10%计发,第二年退休的按照20%计发,以此类推,到2024年1月到9月退休的人,计发比例为100%。
各地在推进过程中,由于涉及到新老办法计算的数据,档案核查、计算方式、养老金解缴,职业年金解缴,财政收入等一系列问题。很多地方在计算退休中人的养老金时,只是按照老办法计算的进行预发,新办法计算迟迟没有启动。
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新老办法对比计算,但实际发放养老金时,还是按照老办法计算的预发,新办法高出老办法按照比例计发的部分迟迟没有补发,这就是导致预发的养老金与正式的养老金之间存在补差的问题,这种补差既有一年两年,也有三到五年的。说白了就是差中人的养老金。
但在有的地方,只要启动新办法计算以后,与老办法之间按照比例形成的差额部分,基本上都是分期补发到到位。凡是已经补发到位地方的退休中人,不存在还要补发的问题,也就是说,养老金保险基金已经不差这部分人的钱。

但在部分地方,有的已经补了一部分,有的可能一直没有补。不过这部分人钱是在的,不要着急,迟早都会补发的。不过我们也不要盲目攀比,而是要去社保部门咨询清楚,自己的养老金是预发的养老金还是正式的养老金?即使现在领取的是正式的养老金,过去领取预发养老金期间,是否还有差额部分需要补发?只有咨询清湖了,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补发的养老金。
由于部分地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常发钱,有的是补发养老金的钱,有的是各种补贴津贴,但在发钱时没有注明来源,大家也搞不清楚发的什么钱。根据我的经验,只要看你的钱是哪张卡发的就知道了。比如是社保部门发发放的,可能就是补发养老金的钱,如果是原单位发放的,可能就是补贴津贴之类的。实在搞不清楚的,可以打电话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或是社保部门。
综上所述,同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有的人有补发的养老金,有的则没有,这是由于不同地区的差异,养老金计算方式的理顺,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的结果导致的。凡是养老金计算办法已经理顺,领取了正式养老金,已经补发过养老金的人,不存在还要补发的问题;相反到现在还拿着预发养老金的人,肯定还存在补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