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2年夏天南下广东打工的,没出门的时候,听到的都是广东遍地机会遍地黄金。真正到了广东才才发现,自己那张高中毕业证真的起不了任何作用,几乎所有的工厂在招工时都会问你有没有经验。
即使那样,在我的坚持下,流浪了将近两个月才在长安进了一家电子厂。
进了厂又发现,自己的高中文凭竟然还有那么一点用处,在厂里竟然算得上一个不高不低的读书人。
92年底,我就成了车间里的组长,工资也高了一小半,工作也比别人轻松了很多。
因为我是7月份离家南下的,又直到9月初才有工作,赚到的钱刚好够自己花,92年过年我就没有回家,只是写了一封信给父母,说自己在广东一切都好,等明年赚到钱了再回去。
因为我对小组的管理很在行,我们组的效率和质量一直是全车间最好的,我很快就得到了上司的赏识,到93年6月份时,就获准提拔成了班长。
这在我们厂来说,已经是基层员工的天花板了,再上一步就进写字楼,那是一个只需要上白班的“白领”群体。
因为成了班长,工资再次翻倍提升,一个月能拿到将近一千块钱,而我进厂时的底薪才250块。于是,我对未来也是踌躇满志了。
十月份的时候,我收到父母的来信,说我离家一年多了,父母在家很想念。
这也难怪,儿行千里母担心嘛,我从小到大,还真的是第一次离开父母这么远这么久的。
父亲在来信里虽然没有明说,但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意思我是完全能读懂的,父亲反复和我强调说,你也老大不小了,不能一直那么漂着。
意思无非就是提醒我,已经到了该成家的年龄了。
可惜,那时候我刚满20岁,在老家的话,也确实有些同龄人已经结婚甚至生子。但我来到广东后,见闻拓展了,20岁就结婚的观念,已经在我心里基本被淡化。
但不管怎么说,因为手里已经存了几千块钱的缘故,离家久了,我也确实动心回家去看看。还有一个不便明言的原因,大概就是有点衣锦还乡的意思吧。
自己当了班长,每个月能拿一千块钱的工资,回到老家肯定是乡亲们眼里有出息的人啊。
要知道在那时候,我们当地的匠人师傅,给别人干一天活也就是两块五到三块钱。一个月满打满算还不到一百块,我这一个月就相当于他们干一年了。
于是,按照工厂的规定交了请假单,领导也考虑到我离家一年多了,就批了十天的假。
回家的行李倒没有啥,无非就是给父母买了两件衣服,还有自己特意买的两套新衣,毕竟人靠衣装马靠鞍,衣锦还乡就得有衣锦还乡的派头。
最大的苦恼竟然是自己这一年多来赚下的那些钱,从银行取出来,竟然有将近六千块,不小的一堆钞票,放在行李袋子里肯定不安全。那年代,谁也不敢保证自己的行李不会丢。
最后还是几个老乡告诉我,可以放在内裤里,那样才更安全。我又买了一条带口袋的内裤,几千块钱全部贴身藏着,虽然咯得慌,确实也多了几分安全感。
10月4日,我坐上了广州开往长沙的绿皮火车,一路上眼睛都不敢眯一下,两只手也总是有意无意地捂着裤裆,唯恐自己一年多的心血不翼而飞。
幸好一路平安到了长沙,坐上了去我们镇上的班车,听到车上都是说着我们老家土话的声音,我的心才算安稳起来。
车子平稳一路前行,朝着我心思梦想的家乡驶去,坚持了一天一夜没有合眼的我,终于不知不觉睡着了。
直到一阵剧烈的摇晃,我才从睡梦中醒来,睁开眼一看,车子已经下了国道,开上了直达我们镇上的那条砂石公路。
我的瞌睡一下子就醒来了,近乡情更怯的心情充分凸显出来。离开才短短的一年时间,眼前看到的一切,那山那水,真的格外亲切。
车子到了一个叫文溪河的地方停了下来,这附近左右都没有人家,却是好几个村的岔路口,我家就在河对岸,从这里下车后不到一公里的路程。
我和一起下车的还有个年轻姑娘,看年龄应该和我不相上下,满身的风尘仆仆,看样子也是从外地打工回来的人。
我的行李袋子放在班车的顶上,售票员爬上车顶解开盖着的帆布,还得我自己上去拿,这样一来就耽搁了点时间。我把行李拿下来放在路旁,班车也发出一声怒吼卷起黄尘开走了。
湖南十月份的时候有点凉了,我离开广东的时候还是穿着短袖呢,便打开行李袋子,拿出一件新买的外套穿上,提起袋子准备过河回家。
刚要走就听到一阵哭泣声,转头一看,和我一起下车的那个姑娘竟然还蹲在路边,身旁放着一个打开的纤维袋子,翻得乱七八糟的,纤维袋子的一头还撕开了一个长长的口子。
左右都没有人,哭声肯定是那个姑娘发出来的,反正到了家门口了,我也不在担心被人敲诈,便放下自己的行李走过去问道:天很快就要黑了,你是哪个村的,怎么还不回家,坐在这里哭干嘛呢?
女孩抬起头看着我,我这才发现,虽然她穿得很朴素,眉眼间不但有悲伤还有明显的疲倦,但确实是一个美人胚子,不由得也有点脸红心跳了。
姑娘一边哽咽着,一只手指着旁边的纤维袋子说:我的钱被偷了,我打工一年多赚的所有的钱,竟然全部不见了。
我马上就明白是怎么回事,她也是在外地打工的人,可到底是个姑娘家,出发前就把钞票放在行李袋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人划开了口子,钱自然就被拿走了。
但钱都不知道在哪里丢的,你现在在这里哭有什么用呢?
我看她哭得梨花带雨,也不忍心就这么丢下她,便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五十块的钱塞到她手里说:
反正都到家了,看你样子应该也就是附近的人,我给你50块,你拿着买点吃的也能进屋了。
为了安慰她,我甚至还多全说了几句:幸好是在这里发现丢的,你还能回到家,如果在长沙就发现钱不见了,那你连回家的车费都没有,只怕就得讨米要饭回家了。
我说的还真是那么回事,只是我说话的语气比较调皮点而已。女孩听了我的话,一下子还真的没忍住笑了出来,那一瞬间,我几乎有种看呆了的感觉。
但女孩的笑容并没有持续太久,马上还是嘤嘤地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拦住我递过去的钱说:我不能要你的钱,再说了,你这50块也帮不了我。
平白给她的钱都不要,反倒吸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蹲在她身边,轻声地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
姑娘这才说出了自己的情况,原来,她是许家冲村子的人,离我家大概有那么四五公里山路,我家就在河对岸,许家冲却还要朝另外一个方向走。
女孩说自己叫许明媚,几年前就跟着老乡去佛山打工,已经好几年没有回家了。
今年好不容易赚了两千块钱,原本是要过年的时候跟大家一起回来的,可前几天收到家里的电报,说爷爷生病了,这次才辞职回来给爷爷治病。
我很惊讶,为什么爷爷生病了,却要明媚这个孙女回家。
我的迟疑也被她看出来,叹了口气幽幽地告诉我,自己没有父母,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带着妹妹改嫁,自己就跟着爷爷奶奶长大,后来奶奶去世了,家里就只有爷爷这一个亲人。
我这才明白,为什么老人家生病需要孙女赶回来了,心里随即就对她有了更多的佩服,在我眼里的许明媚,完全称得上如花似玉的闺中弱质,却要扛起照顾老人、照顾家庭的重担来。
看着天色渐渐黑了下来,继续呆在这里也于事无补,我也急着回家看父母呢。为了安抚她早点回去,便大方地对她说:
就算你在这里哭三天三夜,丢掉的钱也哭不回来,你爷爷需要钱治病,我可以借给你。你现在回家,明天一大早就带着你爷爷去镇上的医院,我会在那里等你。
听说有这么好的事,许明媚的脸上突然就笑开了花,但随即又是一黯说道:我们都不认识,你为什么要帮我,难道不怕我骗你的钱走了么?
为了安抚好他,我只好笑着故作轻松地说道:
跑倒不怕你跑,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就是有点担心你到时候还不上钱。
不过也不要紧,你还这么年轻,也在广东打工,到时候可以慢慢还。你一个人还不上,你姑娘家总要嫁人的,到时候就让你老公还。
其实,我原本想要说的并不是这样,按照我这一年来和打工同事们花花嘴的习惯,我更愿意说:你要是还不上,那就以身相许好了。
只是毕竟都是一个地方的人,人家也确实遇到困难了,再这样说也未免太唐突佳人了,才稍微说得委婉了一些。
于是,我帮着她把破损的纤维袋子整理好,除了约好第二天早上在医院见之外,也就各回各家了。
回到家,父母自然是喜出望外,尤其是穿上我给他们买的新衣服,母亲更是笑得合不拢嘴,对前来看热闹的二婶说:我也能穿上儿子给我买的衣服了。
等亲友们离开后,我这才从内裤里掏出那一大堆钱放在桌子上,父亲似乎对这堆钱不是很大兴趣,却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这些钱你自己收好,也这么大人了,早点找个老婆成家,我们都老了,可没有本事帮你成家啦。
我一脸的讪讪,就点了一千块钱交给母亲贴补家用,剩下的就说明天去存银行,到时候把存折交给你们。
吃晚饭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把遇到许明媚的事说给了父母听。得知我主动愿意借钱给她治病,母亲有点迟疑,父亲却沉吟了一阵说:
答应了别人的事,就是一团屎也得吃下去。明天吃过早饭你就去医院等人家,如果真的是有老人病了,该借钱就得借钱,不能耽搁了别人救命。
有了父亲的支持,我这才对自己冒失的决定不那么后悔了。毕竟,谁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借给一个不知底细的人,还真有点含不住胆。
第二天上午,我在医院见到了许明媚,还有两个中年男子,据说是她的邻居,因为他爷爷病得走不动路了,邻居们用睡椅扎了轿子把老人家抬到了医院。
许明媚看到我的第一眼,眼里既有不可思议的色彩,更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
既然来都来了,我也不好意思只当出钱的大爷,对医院也稍微熟悉一点,也就帮着她跑前跑后,惹得那帮忙的两个邻居大叔不停问我:小伙子,你和媚丫头好多久了?
在医院一通检查下来,老人家的病情倒不时太严重,但也需要住院,我给她交了两千块钱押金。
临走时想了想,又拿了一千块钱现金塞到许明媚手里,还说好事做到底,你这住院也还需要花钱,到时候一起还给我好了。
我在家过了一个星期,假期很快就到了,马上就要回广东上班,准备好行李之后,只等第二天出发了,下午的时候,许明媚骑着一辆单车到了我家。
她先是说了一大通的感谢话,也帮着我母亲剥了一下午的花生,目的很简单,她爷爷的病好了,特意来感谢我解囊相助。
她还说欠了你这么多钱,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家门朝东还是朝西,为了让我放心,明天跟你一起去广东,一边打工一边还钱给你。
我听了头都大了一圈,因为在此之前,我还真没有和女孩子亲密接触的经历,尽管心底里对许明媚有很多的向往,但那更多只是只好色而慕少艾,谈不上有什么更进一步的企图。
倒是我父母显得很高兴,甚至还不吝当着我俩的面让我在外面要好好照顾她,惹得我答应不是不答应也不是。
倒是许明媚落落大方,一个下午就和我母亲混熟了,临走前,母亲还打发了她一大包土产,让她带在路上吃。
于是,许明媚第二天就跟着我出发去广东,她也没有提起说要回佛山上班的事,直接就跟我到了东莞。
因为有了她这个拖油瓶,我回到东莞后,也只能给她在附近租了一间房暂时住下来。然后又帮着她忙前忙后找工作。
幸好在93年前后,女孩子进厂并不是很困难,许明媚也有了几年打工的经验,很快就在我们常附近的一家玩具厂上班了,只是没有住到宿舍去,一直“赖在”我给她租的房子里没走。
每个月发了工资,许明媚第一时间就是把绝大部分的钱还给我,自己只留下极少部分,我从来没有看她买过一件新衣服,也不像其他女孩子一样零食不离嘴。
一转眼又要过年了,我们都是十月份回过老家的,也就没有回家过年的打算。
这时候也幸好有了那间租房,春节的几天假期里,那就成了我们的大本营,买了一些菜自己做饭,倒也颇有点小家的味道。
越来越熟悉了,我给她的眼神也越来越热烈,我相信,她也接收到了我眼光里包含的千言万语。
在假期结束的那天晚上,她对我说:任何事都等自己还清欠账再说,在此之前,我们就保持现在这样的友谊好吗?
到94年11月的时候,明媚把最后一笔钱款交到我手里时,竟然又主动挽着我的手问道:你不介意我做你女朋友吗?
傻瓜才会介意!这一年多来,天知道我是费了多大的努力,才把经常围在她身边转的男孩子们赶走,如今竟然是她主动要求,我只有欣喜若狂的理由。
我们在一起了,就在那间出租屋里,我们从身体到精神,都完成了彻底的升华。
95年五一,我们在老家举办了婚礼,而她也给我生下了两儿一女,算是我们这一代人里少有的多子家庭。
婚后的我们继续在广东发展,明媚就像天生的旺夫命,我从班长到课长只花了两年时间,随后辞职出来自己创业,明媚也成了我的贤内助。
如今我们的婚姻已经来到了29个年头,29年来,我们既是夫唱妇随也是相敬如宾。
自知相貌平平的我,能够拥有明媚这样的如花美眷,再加上事业的成功,心中再无半点遗憾。
夫妻之间,也会有喁喁私语的时候,每当那时候,怀里的明媚就会告诉我:
当年素不相识,没有任何前提你就借钱给我,那时候自己就相信,你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男人。
只是几十年过去了,现在想来,到底是我赚了,还是她赚了呢?
或许,我和明媚的相识,没有输家,我们都是赢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