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90后女子卖淫被抓,顺藤摸瓜查到另外10名嫖娼人员

灭蝇斗虎 2023-02-08 07:10:00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江苏,淮安。一90后女子在卖淫时被当场抓获,办案人员通过其手机转账记录,顺藤摸瓜,查获另外10名嫖娼人员。

女子袁某某,出生于1990年12月,淮阴区某街道某村人。袁某某从事出卖皮肉生意已有一段时间,在淮安市内多地流窜“作案”,没有固定场所。

2022年5月上旬的一天,袁某某在淮阴区某快捷酒店与男子纪某某进行交易,因有人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袁某某、纪某某二人被当场抓获。在证据面前,二人供认不讳,承认了卖淫嫖娼的事实。

卖淫嫖娼不仅违背社会公德,有损公序良俗,而且还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对袁某某、纪某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2日、10日,并处5000元罚款的处罚。

作为证据的一环,在调查过程中必然会了解袁某某是如何收取嫖资的。经查,为了方便,也为了安全,防止收到假钞,袁某某是通过手机上的支付宝收取嫖资的。通过调取袁某某支付宝交易流水,经分析研判,排查到了另外10名与袁某某有过交易的嫖娼人员。

经过袁某某辨别指认,在证据面前,其他10名违法人员也交代了与袁某某交易的事实。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朱某某、崔某某、朱某1、李某、朱某2、彭某、沈某某、钟某某、周某某等9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因宋某违法情节较轻,对其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另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公安机关对袁某某获取的嫖资进行了追缴。

凡事都会留下痕迹,所以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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