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5月24日,关于投资者诉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力,002164)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传来新的进展:已有部分投资者获赔到位。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会对该系列索赔案件出具范判决,后续案件在示范判决下达后批量处理。后续参与索赔投资者的时间成本将大大减少。依据法院判决结果,宁波东力(002164)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索赔条件有较大调整。
案情回溯至2021年1月19日,宁波东力(002164)因相关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并罚款30万元。由此也引发了受损投资者的民事索赔诉讼,截至2021年8月30日,宁波东力(002164)披露诉讼进展,公司已累计被投资者索赔1210.13万元。
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最新司法解释,宁波东力(002164)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致使投资者受损,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索赔诉讼。该系列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且已获赔到位,依据判决结果,宁波东力(002164)的索赔条件为:在2018年4月26日到2018年7月5日之间买入宁波东力(002164)股票(002164),且在2018年7月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宁波东力(002164)股票的受损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