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ST热电,600719)在2022年5月25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公司和控股股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12022002号) 《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12022001号)。
大连热电(ST热电,600719)主营业务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主要产品有电力和热力两大类,共有电力、工业蒸汽、高温水和居民供暖四个品种。在2022年4月29日,大连热电(ST热电,600719)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整改的公告,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基于存在上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大连热电(ST热电,600719) 取消了2022年4月15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拟向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置出全部资产及负债。大连热电(ST热电,600719)被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可知,需等待证监会最终的调查结果。
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最新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等,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综合目前情况,大连热电(ST热电,600719)索赔条件初步判断为:在2022年5月24日之前买入大连热电(ST热电,600719)股票,2022年5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