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质疑还在巨亏的ST大集为何能摘帽,是否存在双标?

鬼话均说 2024-06-01 02:45:13

5月30日ST大集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宣布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5月31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大集”变更为“供销大集”。和持有ST大集的投资者欢呼不已不同,有相当多的人对ST大集的摘帽公告表示的不是欢迎而是愤怒。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有些是因为自己手里的股票戴帽,有些是自己持有的股票摘帽不成功甚至退市,还有的提出凭什么ST大集2023年和2024年一季度仍然巨亏能够摘帽,他们都认为这不公平,存在双标,有黑幕。

要想弄清楚究竟有没有黑幕,那我们需要知道ST大集为什么能提出摘帽申请,深交所又是凭什么同意他们摘帽。而要弄清这个问题,那就需要知道当初为什么会戴帽。供销大集于2021年2月10日发布公告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2021)琼破申21号《民事裁定书》及(2021)琼破2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北京睿达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供销大集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供销大集的重整管理人。根据当时的《深交所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七项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和第14.4.9条的规定,供销大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

2021年4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称因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第(四)项、第14.3.1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2021年12月3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深交所依据《上市规则》撤销了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但公司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仍然继续*ST。

2022年6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分别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退市风险警示也就是*ST可以被撤销。但是根据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

这种情况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第9.8.1条第(七)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仍需要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也就是ST,公司股票简称也变成了ST大集。

接下来就是刚刚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信永中和于2024年4月24日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了专项说明,信永中和对此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本期为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司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已经消除,《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8.1条中十种可能导致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都不存在,所以供销大集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获得深交所批准,完全是符合规则的。

当然,公司虽然已经实现摘帽,但是我们要注意到公司仍然处于亏损状态。且根据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告每股净资产仅仅只有0.6464,如果再出现巨亏仍有净资产为负的可能,这会直接导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通过这个案例,对我们有哪些启示呢?1、投资者需要认真学习相关业务规则,这对于我们的投资有很大的帮助。2、公司是否戴帽、是否摘帽、是否退市等重大事项,一切都是遵照规则在严格执行,不存在黑幕、双标等现象。3、近期戴帽和退市公司数量激增,如何分辨非常重要,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避免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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