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已经31年的“股市不死鸟”终究还是死了

鬼话均说 2024-05-31 02:05:20

5月29日*ST同达公告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6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在上交所的终止*ST同达上市的决定书中,明确说明了理由: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交所这里引用的是2023年8月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的第9.3.11条,由于2022年公司年报已经触犯了第9.3.2条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规定而导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年年报再次满足了9.3.2条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之规定,于是就触发了9.3.11条的退市条件,因此公司被予以退市处理。

*ST同达于1993年上市,当时叫新亚快餐,1997年深圳粤海实业收购了公司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但到了2000年因粤海实业无法偿还信达投资的欠款而用股份抵债,信达投资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到最近退市。在信达投资接手公司的20多年里,主营贸易和资产管理业务,并开始涉足房地产业。但是从2014年开始公司的情况就越来越差,营收连续8年低于1亿元,净利润也是时常发生亏损。只不过以前的退市标准是连续3年亏损,公司总是用重组的方式来维持上市地位。后来交易所修改了退市规则,营收低于1亿且亏损加入退市标准。由于同达历来营收就低于1亿元,再加上2022年亏损,最终导致了退市。其实退市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情,之所以今天会单独拉出*ST同达来说并不是因为要怀念这家上市超30年的公司,而是因为股东大会上的奇葩议案。

5月17日*ST同达合计持有3.1352%股份的股东郭庆辉等14人提议公司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按回购价格上限14元/股测算,回购资金6亿元、9亿元对应的回购股份数量分别为4285.71万股、6428.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30.8%、46.2%。同达的股权结构中,除了第一大股东信达投资持股40.68%和光大嘉宝持股1.7%以外,其他的都是个人投资者。所以他们的提案实际上的含义是上市公司以不低于14元的价格回购几乎所有中小投资者的股份。目前同达股票价格是7元左右,也就是要上市公司掏钱赎回外面发行的绝大部分公司股票,而且高于现价一倍。

最终在投票环节,大股东投了弃权票,其他股东基本上都投了赞成票,但是因为未能超过半数,方案没有通过。大股东为什么要投弃权票呢?首先肯定是投反对票约等于制造矛盾,但是投赞成票实在是离谱。按照回购议案需要耗资6亿元到9亿元,但是公司目前实际现金只有3亿元左右,根本不够支付。而且如果采用贷款方式来做这笔回购,当完成之后会造成公司净资产成为负数,这根本是不可能的。其实各位小股东心里也明白公司不可能这么做,他们原本想的是大股东掏钱买走这些股份,只不过没办法给大股东下指示,只好通过上市公司提案的方式来做了。

虽然各位小股东的理由很充分,应该响应监管部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号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12月25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强化中小投资者教育、完善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以上九个方面是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方向,史称国九条。在这9个方面中,并没有保护中小投资者一定赚钱和不能亏损的选项。

每一个投资者可以享受投资带来的红利,但是也需要为自己的投资决策承担投资风险。*ST同达经营状况不佳已经很多年了,虽然公司一直在试图用各种重组手段改善公司状况,但始终没有奏效。在现在新的监管形势下,和同达情况类似的公司还有很多。过去3年内因各种原因退市的公司越来越多,特别是进入2024年之后,退市的速度比历史上任何一年都快。

作为中小投资者,应该如何避免重蹈覆辙呢?1、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凡是有退市风险的最好是远离。2、对交易所退市规则中涉及的财务类退市、交易类退市、规范类退市和重大违法退市的规则要熟记于心并认真执行与筛选,避免中招。3、不可心存侥幸,今年以来已经多次发生牛散重仓退市的案例。4、以前赌不退市的老黄历翻不得了,现在退市概率极高,买垃圾股几乎没有成功机会。5、有那么多业绩好估值低的公司股票不买,为什么非要去赌退市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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