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这句话里面又出现两个儒家的核心概念,一个是礼,一个是和。
很多人批判“封建礼教”,可这些人里面又有几个知道什么是礼呢?
礼没那么高深莫测,也没有那么贻害无穷。
儒这个字本来就是人之需,是人们日常所需要。
但凡有人把他脱离日常去解释,不管解释得多么天花乱坠,也只能证明他自己没明白。
孔子说的“中庸”,日常之有用谓之庸,你什么时候见到孔子夸夸其谈了?
礼,带一个示字旁,那就是与祭祀有关。
甲骨文是两串玉插进祭祀的器皿中,指对上天的供奉,引申为祭祀的规范。
后来,礼逐渐从祭祀规范延展为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习惯法,对应的则是成文法。
礼这个东西不但古代有,现代也有。
不但中国有,外国也有。
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他仍然会持续存在。
你对待父母的行为举止,总不能跟对子女的一样吧?
你对领导的语气措辞,总不能跟对下属一样吧?
这些都是礼。
礼就是一个文化的外在表现,任何文化都有,任何文化也都需要。
我们需要做的,不是废除礼,而是对古人之礼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批判的继承,形成适合当代中国社会的礼。
礼的作用是什么呢?
是追求和。
《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中”我们之前讲过了,那么“和”就是“中”的外在表现。
所谓“皆中节”,用现在话说,就是都在点上。
什么叫都在点上?
可不是一味的“以和为贵”。
对谁都笑脸相迎的老好人不能叫“和”,那叫“乡愿”,是被孔子批成“德知贼”的一种人。
而所谓和,是该笑的时候笑,该怒的时候怒。
不是一味追求“和气”,而是始终追求“应该”。
别人与你针锋相对争论问题,你可以和颜悦色,因为你的目的是讨论清楚问题,而不是与对方进行口舌之争。
这时,和颜悦色就是应该。如果对方开始人身攻击,甚至辱骂你的父母、先人,你还要和颜悦色吗?
当然不要,这时候怒发冲冠才是应该。
儒家从来都不是迂腐的学问。
所以,古圣先贤的治国之道,就是不管事情大小,追求一个“和”字,也就是该喜则喜,该怒则怒。
达到了“和”,自然也就是礼了。
反过来说,如果遇到什么困难,走不通了,要怎么办?
既然是要追求和,那我就自己凭感觉来,自以为是的追求和呗?
有子说,这样也不行。如果不以礼节制,离经叛道,打破了约束,那这个事仍然还是行不通。
为什么?
因为礼是社会经过长期演化得出的一套当前最优解。
一个人的力量,无法撼动整个社会的演化进程,非要去死磕,那就只能是以卵击石、螳臂当车。
总结起来,和是礼的目的,礼是和的方法。
方法和目的是一体两面,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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