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是保障司法判决生效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对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全国法院系统大力整治执行领域的问题,群众深恶痛绝的判决生效后“拖而不执”现象大为改观,但不可否认的是,执行领域的腐败问题仍然存在,吉林中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海东就是这样一个腐败分子!
刘海东其人刘海东,男,汉族,出生于1971年5月,吉林省吉林市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刘海东是科班出身,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就读于吉林大学民商法专业,获得硕士学位。
工作以后,刘海东一直在吉林中院工作,一路顺风顺水,36岁担任吉林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39岁就成为一名副处级干部,进步速度还是非常快的,担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45岁那年改任吉林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刘海东被查2022年8月,当地发布通报,刘海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前,刘海东在当地就“名声在外”,据说不仅手伸得很长,而且吃相难看,为人所诟病。
2023年2月,靴子落地,调查结果出来,证实此前传言不虚,群众的眼睛还是雪亮的。
刘海东不忠诚、不老实,自知问题严重,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但这只不过是痴心妄想,再狡猾的狐狸还是不能逃脱猎手的手掌心。
刘海东来者不拒,长期收受礼品礼金,还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妄想一夜暴富。
这还不是最可恶的,性质最恶劣的是他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审判、执行、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刘海东作为法院系统的领导干部,本应在公正司法上尽心尽力,但却将手中的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
此外,在担任执行局长之后,刘海东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使当事人利益遭受损失,涉嫌执行判决失职犯罪。
点评刘海东被查时才51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组织将其放在这么重要的岗位上,但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知纪违纪,执法犯法,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与不法商人、律师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明目张胆插手诉讼案件,甘于被“围猎”,漠视法律尊严和群众利益,严重损害法官形象、破坏司法公信力,最终沦落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下场,苦心积虑收来的违纪违法所得全部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离开了曾经工作的地方,等到下次再重回故地,身份却已发生转换,从审判人员变为犯罪嫌疑人,不知他内心是何感受?
莫伸手,伸手必被查!
不枪毙吗?
违规就是内部处理的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