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市民谢女士因一起交通事故认定纠纷陷入长达三年的维权困境。她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提出质疑,并通过多种途径申诉,但至今未获满意答复,事件引发公众对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关注。
事故经过:直行被追尾,责任认定引争议
据谢女士陈述,2021年10月17日,她驾驶两轮电动车在港华路非机动车辅道直行时,被后方同样驾驶电动车的顾某撞倒,导致双方受伤。2021年12月,张家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谢女士在“交叉路口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事故主要责任。谢女士对此表示异议,称自己当时处于直行状态,事故责任应完全由后方追尾的顾某承担,并拒绝在认定书上签字。
目击者称“对方追尾,责任颠倒”
2023年8月,顾某依据该认定书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谢女士为自证清白,先后找到目击证人曹女士作证,并提交现场照片、模拟图等证据。证人曹女士在录音中明确表示,谢女士当时已完成转弯并直行约7-8米,事故系顾某车速过快追尾所致。然而,2023年12月,张家港市法院一审判决采纳了交警部门的认定书,判令谢女士承担70%赔偿责任,赔偿顾某21.57万元。谢女士称,法院未充分采纳其提交的证据,且未告知判决结果,直至2024年5月才发现养老金账户被冻结。
申诉无果:再审被驳回
此后,谢女士向苏州市中院申请再审,但2025年2月被以“无有力新证据”为由驳回。她又向苏州市交警支队申请撤销原认定书,亦被不予受理。谢女士质疑,其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均未获实质性回应,甚至怀疑再审申请未按规定提交至上级法院。
谢女士表示,三年来,多次提交目击证人证词、现场照片等证据,并向相关部门递交检举信,但问题始终未解决。"现在不仅要承受身体伤痛,还要背负莫须有的赔偿责任。我只求一个公正的裁决,还事实以真相。"目前,谢女士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错误的事故认定书。
该案折射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争议解决机制的复杂性,以及当事人维权面临的程序困境。法律界人士建议,公众遇到类似情况应及时保留证据,依法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事件后续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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