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名叫做Yan Li 的华裔女子,估计中国名字应该叫做李燕,李艳,或者李岩;
美国当地时间3月3日,在与一名法警的交涉中,被对方枪杀。
据说,该女子47岁,美国名校博士毕业,知名大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在阶层分化严重的美国社会,也属于中上或者上等阶层;
据说,当日的纠纷是因为法警给女子送驱逐令;
据说,驱逐的原因是女子购买的公寓与物业之间有纠纷而长期不交费;
于是,物业控告该女子到法院;
最终产生的这份驱逐令;
应该就类似国内的强制执行通知书之类的法律文书。
女子的公寓被物业低价卖掉了,自然心有不满;
在接收驱逐令时,难免会有抵触情绪,难免有敌意。
所以,门一打开,女子的手中就握有一把刀;
而同时,法警站在门外,一手拿着驱逐令,一手握着的是一把枪;
警察首当其冲,喝令女子把刀放下;
但是女子毫不示弱,大声吼叫让警察先把枪放下;
然而,一个普通公民面对真枪实弹的美国法警,也是美国警察中的一种;
当自己手中还握有刀的时候,想让对方放下手中的枪,是不可能的;
当警察面对威胁的时候,枪是他的武器,怎可能放下?
在多次语言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女子变得越来越激动;
一个冲动上来,就要拿刀砍向警察;
纠缠到此刻,估计警方的耐心已经被消耗殆尽了;
于是,直接射向该女子;
砰砰砰;
女子中弹身亡……。
(2)
看到这样的新闻,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该女子早已融入美国社会,难道不知道美国公民是允许持枪的?
她受过高等教育,难道不知道美国警察出门办公都是手中带枪的?
因为公民手中有枪,所以警察必须要有枪;
所以女子手中拿着刀;
至少手中要握点什么来保护安全。
可是,当枪对着枪,或者刀对着枪;
谁是自卫防身,谁该先放下,已经说不清楚了。
(3)
谁该听从谁的要求,谁该先放下武器?
在于社会身份,以及这种身份所附带的权力和自由的比拼。
当普通公民遇到警方;
警方是为整个社会的安全服务的,在执行公务;
自然在身份,自由,权限方面拥有优先权;
所以,女子没能认识到自己的劣势,还一而再的与警方抗争,甚至情绪激动到拿刀袭警;
那么被制服的人就只能是这名女子了。
假如该事件的结果是警方束手无策,被女子几次三番挑衅权威而毫无办法;
那美国的警察可真的都成吃闲饭的了;
警察的枪岂不是狐假虎威,装逼吗?
(4)
很多网友一看到华裔女子的身份,就会不约而同想到中国,想到中国国情和中国警察;
如果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国内,会怎么样?
中国警察会拿手中的枪射向女子吗?
先说答案吧;
大概率是不会。
我们只见过挟持人质的亡命之徒最终被警方射杀;
这是维护社会安全的正义之举,并无不当;
还真没听说过,因为某个合法公民袭警而被警方枪杀。
而事实上,不会发生枪杀事件还有个大前提;
国内的警察不会在执行公务的一开始就亮明手中的枪;
特别是在此类送达法律文书的交涉中,国内根本用不到警察;
这是执行法官的活儿。
遇到情绪激动,对峙严重的情况,执行法官有权给予刑事或者民事惩罚;
但是,除非对方拿枪威胁别人的生命安全;
否则的话只能采取制服的方式,而不会采用直接枪杀。
国内对人的生命权的理解要人性化的多;
人性化的另外一面,就是会令亡命之徒们更加肆无忌惮,以为没人敢拿自己怎么样。
(5)
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文字,不同的法律理解;
没办法去评价对和错。
社会对法律的解读不同,个体处于法律中的地位和位置就不同;
个人的责任和自由度就不同。
而生命只有唯一的一次;
逝去不会重来。
在任何一个社会中,当个人权利与公权发生对峙和冲撞,公权大多数时候会胜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委屈,每个人都想争取自己的公平;
房子被低价拍卖了,公平吗?
法律还给我公平了吗?
没有人对我公平,还不允许我有情绪吗?
但是个人的公平与社会的公权之间,始终会有个断层空间;
我觉得你是不对的,对我是不公正的;
可我就是这样的,这是我的工作方式;
要么退一步,息事宁人;
要么就要付出生命做代价;
该怎么选?
你如何看待自己的生命,如何看待死亡;
你就如何选择;
而你选择了,就要面对选择的结果;
无论是好结果,还是坏结果。
(作者:韩枫,华东师范大学/法国里昂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欧美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如果你看了这篇文章想要告诉我你的想法,欢迎留言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