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方既:今天的书家,处心积虑地不想因袭前人面目

书法世家 2024-12-05 03:01:06

陈方既,1921年9月出生于湖北省沔阳县(今仙桃市)。1946年毕业于国立艺专。国家一级美术师,曾任中国书协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书协副主席。长期从事美术、书法创作及理论研究工作。曾获中国书法第一、二、三届中国书法最高奖兰亭奖·理论奖。2013年荣获中国书法第四届中国书法最高奖兰亭奖·终身成就奖。

“书法极限论”的产生和由此引起的思考

文/陈方既

“阴爻阳爻三条线变化组合,就只能构成八卦;阴爻阳爻六条线变化组合,就有六十四卦,六十四比八,虽多了七倍,可同样有自己的极限。条件决定事物,也决定事物变化的极限。书法受‘写’‘字’的限制,至今仍以几千年前就已发明的毛笔为书写工具;字体虽有几种,笔画结构却不能随意增省变位;从前人的书写中总结出的经验,对后之作书者,具有法度的制约性。无数事实证明:不临仿前人,难以学书;临仿前人,又难出自家面目。

总之,书法艺术以汉字书写为基本条件,受到文字、字体、工具、法度等的限制,其形式风格的调节量是很有限的。如果我们将其调节量分出‘格’、刻出‘度’,这‘格’‘度’分不出多少来。经过几千年的实践,每个‘格’、每个‘度’里都站了人,后来者已无插足之地。今天的书家,处心积虑地不想因袭前人面目,但每走一步,不是碰到这家,就是撞到另一家,步步都踩在前人走过的脚印里。不是今天书家无能,而是今天书家出生太晚,能站的位置被幸运的早生者占去了。”

“从时代的横向看,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多的书家有这样强烈的要求:一定要在丰碑如林的历代书苑中,找一个与众不同的‘我’的面目。然而事实是:众多书家挤在一起,虽然主观上要求和人拉开距离,实际又不自觉地相互影响,想区别,区别不开;怕影响,偏受影响。”

“而书法实践中还有一件尽人皆知的事:仿古人,求形神兼备是那么难,想摆脱前人写出自己,又这么不易。科学家说: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但人们凭一片树叶也能分辨出:这是枫树,那是梧桐。虽然没有任何一片叶子的样子完全相同,但其形式风格很容易使人把它们看成是相同的。因此在书法上讲个人风格面目,必须与别人的风格面目拉开足够的距离,否则难以为审美经验所承认。也就是说,书法形式风格的调节量本来就有限,人们对书法审美风格的感受又缺少界限的精确性,以致一些书家的风格面目仅仅因与人差异较小,也得不到审美效果的认可。”

“历史上通用过的字体,都是当时在需要与可能的情况下创造的,甲骨文,钟鼎文,因契刻和浇铸而形成其特定的形势,隶、正、行、草,莫不皆然。正书形成以后,后来人有心再要创造新字体也不可能了,多种硬笔的出现,也改变不了这种状况。书体只能在字体的基础上产生,才有审美价值与意义。历史事实已证明:非以字体为依据、非以书写工力依势完成而刻意做作的书体,纵然有某种审美效果,也只能是工艺性的‘美术字’,不属书法范畴。”

“因此不能指望书法在今后会出现什么令人眼目一新的风格面目。今后的书法,如果仍然以传统的方式搞,就好比拿前人挤好颜料的调色盘,作自己的调拌。每个人调拌出的色彩虽不完全相同,都也十分相近。今人接过这块调色盘再调,必然只有更灰暗的色彩,无以言个性面目了。如果我们不甘心于这种命运,就只有将这块调色盘扔掉。这就是说,中国书法有极限,中国书法已到了它的极限,传统形式的书法,其生命力已衰竭了,该被新的书法形式取代了。这是书法历史发展的必然,当前,书家面临两种抉择,或者抱残守缺,作传统书法形式的殉葬品,或者改弦更张,在西方现代抽象艺术的启发下,开拓书法的新局面,创造书法的新形式,变民族的艺术为世界的艺术,走向世界。”

这是当今“书法极限论”者的基本论点。

可更多的书家认为:书法是随文字书写发展起来的艺术。是以汉字书写为条件的艺术。没有汉字书写,它可以是别的什么,但不是书法艺术。

这边认定:没有汉字书写就不是书法。那边认定:仍然坚持汉字书写,就不可能产生新的风格面目、新的艺术生命。二者统一起来考虑,似乎就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传统书法形式的艺术生命到今天结束了。

当然,“无可奈何花落去”,该结束的生命,谁也阻挡不住。果真能在现代西方抽象艺术的启发下,一种新的艺术形式产生出来,倒真是值得庆幸的。特别在我们这一代,经我们的手,结束旧的,开创新的。岂非我等不是生不逢辰,而是恰逢其辰,成为历史的幸运儿。

不能说“极限论”者列举的事例都错了。但本文认为其分析,有许多是只看现象不看本质,只看局部不看总体,只有形而上学的思考却没有辩证的思辨。如果人们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思辨,就会相信:汉字书法的艺术生命并未衰竭。相反,它可能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新的创造心灵和力量,走向新的繁荣。

空泛不着边际的议论没有意义。还是让我们冷静思考一下:书法的艺术生命、书法的审美价值究竟在哪里?书法究竟以什么为美,它何以产生?它有无“极限”?

总结历史的书法审美经验,南梁庾肩吾提出个两个基本审美概念:“工夫”“天然”。其《书品》称:“张工夫第一,天然次之”;“钟天然第一,工夫次之”;“王工夫不及张,天然过之;天然不及钟,工夫过之”。

“工夫”是书法创造、书法美形成的基础,是书家书法能力的具体表现,欣赏者从书法作品看到了通过书家特有的行为能力表现出来的(即以个体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它唤起了观赏者对人的本质力量、人的存在意义和价值的确认,并产生相应的心理反应,这就是美感。人们欣赏书法的“工夫”,实质上就是欣赏物化为书法形式的人的本质力丰富性。“工夫”又是书法其他审美效果得以表现的中介,没有“工夫”,书法其他方面的美,不可能得心应手地表现出来。

赵孟頫临《兰亭序》(局部)

没有“工夫”的表演、歌舞,是不可想象的;杂技可以说就是“工夫的艺术”,在某种意义上,它就是以直观形象展示那种能人之所不能的“工夫”以激发人们的美感。“工夫”之美,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在不同的艺术中,人们也从不同艺术形式中表现的工力,欣赏它的美。艺术贵创造,不贵重复。除了窃取名利的人,不会以此手段当作治艺的工夫。但也有另一种情况,比如在我国传统的京剧艺术中,去世的老师的唱腔表演令人向往,如果有人能再现大师的艺术风采,也会受到人们的赞美。道理很简单:因为这也是非任何人所轻易能之的。工夫书法也有类似的情况。

成就极高的法帖,其丰神被后来者恰如其分地掌握,从后来者笔下流出,也会为人们所首肯。赵孟頫临《兰亭序》、米芾临《中秋帖》,均为世所重就是例证。历代都把一些已知是仿品的古代书迹同样视为有价值的艺术品,就因为它仿得见工夫。工夫的审美价值,在于它只属于刻苦训练的人。工夫既不能继承,也不能伪托。孩童初学书,只有稚拙,不见工夫,然其稚拙之迹,却有成人难有的真朴。书家汲取孩童的真朴化为自己的艺术营养,若以此见工夫,就会得到肯许。——在书法中,仅“工夫”一项,就够人欣赏的了。

有人说:明清以来,人们对帖学不满,连董其昌都喊出“直欲脱去右军老子习气”,莫非他们没有“工夫”?

这是事实。原因是当时学书路子太窄,学书人大都由赵、董入门,学颜、柳,再学“二王”。视此为学书的不二法门,而且将法度绝对化,只讲法度尽合古人,不求意境生动。工夫被片面地、肤浅地理解了,故而引起了审美逆反心理,美味佳肴吃得过量,也会令人倒胃的,更何况工夫,是书家自己的笔墨挥运的、结体谋篇的、形象创造的工夫,而不仅仅是古人形式面貌的摹仿。工夫的审美效果,与用于书法创造中的工夫深浅成正比。工夫又是无止境的。张芝、钟繇、王羲之等虽是无可争议的巨匠。

但不能说,他们的工夫到顶了。书家从来不认为自己的工夫到了顶,从来没有停止工夫的磨炼。米芾自感“一日不书便觉思涩”。今人也不能以为:古人即使没有到顶,也达到了今人不可企及的高度——许多人确实是这样认识的,他们说:“兴许别的方面,今人还可和古人比,唯独工夫,今人是无法同古人比的,古人要掌握的知识量少,可用于书事的时间精力多,可以用毕生的或至少比今人多得多的时间精力于书事。”

张芝《冠军帖》(局部)

磨炼工夫,诚然需要时间,但工夫深浅并不与时间消耗成正比。而目还要看,时间如何有效地用于书写工夫的磨炼。以张芝为例,他写字的时代还没有纸张,多以布帛练字,布匹是否比今之纸张更便利于书写?能否在数量上(如今人之用纸一样)足供他磨炼?这是可以想见的。古人学书,还要以大量时间用于选毫、制笔、制墨、研墨等与增进书功全不相干的劳动,这些事并非家僮都能干的;历代书家多官吏,公务、社交等等也必然影响他们的书事。更何况他们谁也不能像今人这样方便地见到古今碑迹、法帖,这般容易求得师教。历史的多方面的物质条件不能不影响古人下工夫的效率。

张芝学草靠自己摸索,颜真卿恭候了一个多月,才得到张旭的指点。即使到明清,前人已为他们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于他们是很有利的。但时代的思想方法和书法观念的局限,使他们难以有广阔的视野和像今人这样的创造精神,来指导工夫的磨炼。实事求是地具体分析。在做工夫的物质条件方面,今人确实比古人优越得多。古人能做到的工夫,今人都可能做到。工夫不怕重复,只怕做不深,不认真做进去。能不能突破前人,只在是不是有效地利用条件,将工夫认真做进去。前人为实用而下工夫,今人为艺术,更有条件也应该下更多的工夫。工夫是书法最早的审美内容,也是书法永不过时的审美要求。只不过在不同时代工夫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而这正说明:工夫美的表现是无极限的。

天然,更是书法特有的一个奇妙的审美境界,书家挥写的分明是抽象的点画结构,所创造的却是意态可掬、气象万端的生命意味的形象。似随心所致,却法度森严;恪守文字体式,却是真性流泻。古人无以名其美妙,称曰“天然”。即它自然生动,各如其面,其实,它恰是“人然”,是书家的精神气格、工力修养、艺术匠心使然,即一种得之自然的形质意识,使抽象的点画文字,经发自情意的书写,变成了具有生命情态之象,宛如有神、气、骨、肉、血、脂充溢其中。

但是,如果书家只把书写当作几何图形的绘制,只求图形的准确,就不会使所成之象引发生命意味的联想,也不会引人产生宛若“天然”的美感;还有,如果是具象再观,创造者的任务只是照葫芦画瓢,也无以使人产生象外之意、意外之象的联想。正是因为点画挥写所创造的是被称作“无形之相”“无声之音”的书法形象,所以才有不是而似、似而不是、若出天然的审美特点。但不是凡有书写都有这种审美境界。没有作为书家的灵性,没有独特的形象感受,领悟不到点画挥写的书法形象与天然的生命形象的契妙处,就不可能使自己的挥写造型有得“天然”之意趣。这就使书法艺术创作,成为“天生一人职掌之事”,自有其天然的境界。即一切临仿可学其技艺,却难以有临仿的天然。这就从规律上注定了书法在求天然之形、之态上,也是无极限的。

作为对书法的审美要求,“天然”也是生命常青的。越强调主体的创造性,越要要求创造如得天然。书法分明由人一笔一画写来,审美效果上,却又不许有人工气、不许做作,而求若出天然——这是否与肯定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有矛盾?否,“天然”与“工夫”的审美价值是统一的。“既雕既琢,复归于朴。”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体现于个体的)书家的工力修养,正须在此境界上表现出来。且看古人留下的多姿多彩的面目,哪一家不是于天然处见工夫,用工夫于天然?

既然如此,今天的书家有强烈的主体意识,有寻求个人风格面目的自觉,为什么得天然的个性面目反而难有创造呢?

古人在字体初出之时,随意书契,无心寻求什么时代和个人的风格面目。只要不有心摹仿前人,都能随其本性,顺其自然,各有面目,必都是“前无古人”。今人学书,都以古人体式为范本,又强要出自己面目,还得如出天然。这当然很难。其实书家有心要“创造一个新面目”也不难,难只在造形取势有自然生命的意味,符合形体结构规律,虽是信笔点画,却全无做作。而现在书家面临的现实是:前人创造了许许多多生动的个性鲜明的形象,人们见得多了,失去了新鲜感,要求时代的书法要有时代新的风格面貌:既脱前人窠臼,又如出天然。

而现实却是:新风格面目创造从来没有这么难,而要求又从来没有这样高。似乎所有的困难都被今天的书家碰上了,要不就是时代书家无能,或是时代书法审美要求不切实际,要不就是书法形式风格有极限,而且现在已走抵极限——怎么认识这一问题呢?

这里想从通常的治书方法经验说点意见。前代人不用说了。我们这一代人,在学习前人作书的经验方法之时,已被强大的传统其规范法度将自己的创造意识慑服了。即使有心创造,也只从帖本中寻求小调节,并且将此总结为“成功”的经验:“书临于碑自能创。”而忘忽了古人“远取诸物,近取诸身”“囊括万殊,裁成一相”“超以象外,得其环中”“通三才之品汇,备万物之性情状”“禀阴阳而动静,体万物以成形,达性通变,其常不主”的大调节。古人各以天地万殊之性状为营养,未着意书体为创变,却自然产生了积淀于心、发之于情的面目,有了妙合天然的创造。(仅以汉隶为例,面貌就丰富多样。)古人很重视从第一现实获取创作营养,今人几不知有第一现实。习帖为书,一生只在碑帖(实即第二现实)里讨生活,自然难以“推陈出新”了。

天然的境界,本出之天然。但为了掌握实用书写技能,人们必须面向法帖。按最具规范性的书体学书,这是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未可非议。但如今作为艺术追求,有心要创造新的书法面目,仍只在帖本内调节,就使创作意识难以得到培养和发挥了。这种学书方法形成定势以后,会使书家对现实中可以启示于书法形式风格创造的契机,视而不见,失之交臂。

不是说帖本不该学习,而是说若不倍加努力从天然的第一现实寻求创造灵感,欲大易于帖本,是难以想象、难以有尽得天然的新面目的。不是古人挡住了我们,而是我们把特定历史阶段的学书经验绝对化,只知片面地在古人帖本上寻求调节。是片面的学书观桎梏了我们,使我们一向以为只有踩着古人脚印走才是书法“正道”,能成“正果”。而不是艺术规律规定我们,只许踩着法帖的脚印走。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到,“极限论”是偏见和浅识造成的,而不是极限的事实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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