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分鸡蛋给邻居被逼写保证书,事情果然不简单

枫语联翩 2022-05-15 01:21:04

(1)

魔都上海,又曝料一个新闻;

浦东金桥地区一居民楼内一名孕妇,因为缺少营养,疫情期间团购了鸡蛋,30元一盘(30个);

团购最低三箱,因为买的多就分了点给邻居;

而邻居们觉得白拿过意不去,执意给钱,孕妇就按原价收了钱;

就这样你情我愿,没有哄抬物价,还充满人性温暖的事情;

没想到就被人举报了。

有人说是被小区的志愿者化名火娃的人举报的;

而此人坚称不是自己,是小区居民举报的;

无法确认谁说的才是事实。

总之,之后的视频显示,在5月7日深夜22:00左右,红衣志愿者(火娃)和一名戴着工作牌的工作人员上门,让这名孕妇写下保证书;

写了保证书还不够,又在午夜12:00时分再一次上门,要求孕妇把鸡蛋上交。

这也太,太……过分了点;

孕妇这一次似乎被激怒了,声嘶力竭的怒吼:我动了谁的蛋糕?我就是分了几颗鸡蛋给别人,钱都退了,难道不行吗?

曝料还说,之所以这么做;

是因为火娃自己也在小区做团购,鸡蛋是40元一盘。

啊,明白了,有利益纠葛;

怪不得这名叫火娃的志愿者如此敬业,深夜三番五次上门;

这件事背后没那么简单。

(2)

当事的志愿者火娃,在事后也详细的解释了整件事的过程;

首先,自己从未做团购,网上说自己做团购是无中生有,与自己无关;

其次,当事的小区在5月7日就下发重要通知,提级到封控区,团购停止;快递,外卖人员必须检测核酸,验抗原,如有异常,不得接收货物;

然而,孕妇5月6日启动的团购,并未上报,就直接在7号接收了货物;

自己只是照章办事,处理措施都来自上级机构,自己的上级领导。

让孕妇写的保证书,其实是承诺书,是要承诺团购中出现的问题要由孕妇自行承担;

而之后出于疫情安全考虑,才又在深夜12点再次上门,要求回收鸡蛋。

无论如何,与个人利益无关,自己只是个办事跑腿的。

(3)

每一次事件,争议双方都觉得自己最委屈;

假如,事件的根本原因是个人利益的抵触;

那整件事再容易理解不过;

不过是私人利益触碰带来的打击报复,用公权巩固个人利益;

虽然不道德,更有失公允;

但这样的事情在人的世界里,是最容易理解的;

不用多解释,人性丑陋可见一斑。

而假如,火娃的解释属实,自己并未有任何团购,也不是自己举报的;

那么,这件事依然值得探讨。

孕妇当然觉得很委屈;

又没涨价,仅仅就是好心分了几颗鸡蛋给周围邻居,又把钱退了;

怎么就非得和自己过不去,说是团购呢?

孕妇有自己的道理。

而火娃的陈述看似也不是完全不合理;

通知已经发过了,全员静默,停止团购,异常物品要拒收;

可孕妇偏偏是在通知发之前就启动了团购;

而在到货后,趁着月黑风高,神不知鬼不觉的接收了货物;

明显违背了疫情管控措施;

所以要进行处理,这难道有错吗?

没错,也有道理。

双方都有道理,那么争议点在哪里?

不在于孕妇是不是加价又转卖给其他人,赚了差价;

也不在于孕妇是否收了钱;

而在于;

孕妇的做法明显背离疫情管控要求;

说的稍微严重一点,也可以叫做扰乱疫情管控制度;

所以,上级机构要紧急进行处理。

但是,上级的处理措施是深夜22:00上门,要求孕妇写承诺书,承诺自行承担责任;

还不够,又在午夜0:00上门,要求把鸡蛋上交,也就是没收;

这样的措施合理吗?

时间合适吗?

(4)

回到本质层面,问题并不复杂;

违反管控制度,私下接收货物肯定是孕妇不对;

这和打架斗殴,违反治安管理是同一个道理;

是罚款,还是训诫,批评教育,还是治安拘留;

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一个合情合理的处理措施才是正当。

鸡蛋已经接收,又分给了几个邻居;

可能会传播病毒,也可能不会;

没人能说得清楚;

究竟怎样的处理措施才是合理,恰当的呢?

让当事人写个承诺书,对于病毒传播起不到任何作用;

而没收鸡蛋就能解决问题吗?

如果鸡蛋带有病毒的话,估计该传播的早已传播,没收也已经太迟了;

所以,没收依然是起不到任何病毒管控效果的;

不起作用的措施就会引来当事人的异议和反对。

(5)

那么,正确的处理应该怎么做呢?

方法和孕妇马上要生了,但是缺少核酸记录一样;

先按照鸡蛋带有病毒来处理;

把整栋楼的居民全部做隔离,做检测,转入方舱进行观察和治疗;

等所有风险逐个排除后,再将所有人转回住所;

保证疫情管控的到位,也保证每一个人的安全。

这中间造成的每一个人在时间上,精力上,资源上的耗费,统统要由孕妇来承担责任;

最终给予一个恰当的处罚;

可能是罚款,可能是写检讨书,可能是治安拘留……;

无论是哪一种处罚,都是个人为自己的疏忽大意,在重要事件面前的得过且过而付出的代价。

这样处理的话,孕妇也好,家人也好,周围邻居也罢,网络看客也罢,谁还有什么话可说?

(6)

据说,当事双方目前已经和解了;

能够和解,那就说明此事的性质,严重程度,不至于非要深夜几次上门,非要没收鸡蛋;

完全可以有更和谐,也更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

关键是管理者是否想到了这个方式?

这需要每一次有权限的管理者设身处地去思考,平衡利益,权利;

才能有效激活对方的人性善意;

让对方愿意积极,听从,合作,贡献……;

每一次事件,都有领导者值得反思的地方。

(作者:韩枫,华东师范大学/法国里昂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欧美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如果你看了这篇文章想要告诉我你的想法,欢迎留言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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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语联翩

简介:以独特视角看世界,注重个人成长与职业发展,投资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