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就是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匹配具体的这个事,那么无论原告怎么努力,案件结果一样赢不了,这种案子要是能立案还能赢,那就真成冤假错案了。像是原来的立案审查制,可能直接就不让立案,现在的立案登记制,让案件立了。从这个角度来说,卡这种案子的立案对原告还是好事。
细化来说诉讼请求不匹配具体这个事,有3种情况,单独1个即不匹配:
1、你告错人了
你告的这个人,实际上和你的这个事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实际上你可能确实合法权利受损、确实有人需要承担责任,但不是你告的这个人造成的。
2、你的诉讼请求对应的是这个事,但你主张成了其他事
这属于拼凑类,这样你举证则一定很乱、缺失,那即使诉讼请求、其他事各自都是真实的,也赢不了。因为不是一码事,你举了证据那也是其他事的证据,最多对应其他事的诉讼请求。
3、诉讼请求的相应举证太难了
单说真实事实,则确实可以匹配多种诉讼请求,但是你偏偏选择了最难的、最偏的,弄得你举证困难、甚至无法举证,那这种诉讼请求实际上已经不匹配具体的这个事了。
如果说原告为了起诉要做10天的考虑,那关于诉讼请求、诉讼请求与这个具体事匹配度的考虑,至少要占到4天。
有事请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