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85:当事人出庭请谨记:别把书记员当法官!

张开评论 2024-05-19 11:43:48

昨天开庭,传票上写的是 15:00,结果等到 15:30 前面的庭也没开完——事实上,别说开庭了,法官都没出现。

后来我就干脆坐在旁听席上等,渐渐听出了点名堂。原来前面这个庭是个劳动争议,双方都没有代理律师,劳动者自己出庭,用人单位员工出庭。虽然没律师,但由于是家创投基金公司,金融人嘛,两边的口头表达能力都不差。

问题是,两边当事人都犯了一个错误:错把书记员当成法官了。

插一句话,由于现在案多人少,开庭半天法官不到是个常见现象,很多法官会让书记员在庭前把花时间最多的举证质证完成了再来开庭,本案就是如此。

这个劳动争议裁决作出后,劳动者本人上诉,并提供了四组证据,我开始听时,已经在举证后两组了,分别是关于基本薪资的聊天记录以及钉钉打卡记录。

就这两组证据,双方差不多拉锯了快一个小时。劳动者认为,自己入职时说好了月薪 10000,合同里却写了这 10000 包含绩效,应当以 HR 和自己沟通的聊天记录为准,用人单位则当然认为应当以合同为准;劳动者认为,自己加班都有钉钉打卡记录,由于打卡记录只能在单位形成,故应当认定为加班记录,用人单位则认为合同约定了加班需审批,劳动者是自己擅自延长工作时间。

就这几句话,对吧?

但庭审现场就是劳动者说:我认为被告存在恶意拆解工资的行为,本案我的基本工资是 10000,但恶意拆解后,我的基本工资减少……

又说:法官,我要补充一下,当时入职时 HR 跟我聊天的背景是这样的……

又说:法官,我再补充一下,仲裁阶段我这个诉请没被支持是因为……

至少补充了十几次。

用人单位那边也差不多,这边一补充,那边也就要反驳。

尽管中间书记员多次试图解释可以放到辩论环节再说,但也无济于事。

我在旁边听得着急,很想提醒他们:你看书记员都没记啊!

把书记员尊称为法官本身没什么大问题,很多律师也这样做,但当事人心里还是要明白:书记员不是法官,在庭审中只负责如实记录,你对书记员说的话,只要没记下来,等于没说。

相当于双方打嘴仗。

如果仅仅是拖延时间也就罢了,把组织庭前的书记员当法官有一个致命问题,就是前面在庭前阶段花了太多精力,后面真正开始庭审时,关键时刻反而没话说了。

这个案子就是这样,法官来之前拖拖拉拉一小时,后来法官来之后,法庭调查阶段法官问问题时,双方都没了精神再表述一遍,在法官的高压推进下,简短回答几个问题后匆匆两句:请法院支持我方/驳回对方诉讼请求结束了。

从旁听者的角度来看,这就是一次糟糕的庭审。由于质证环节双方拉扯太多,后面的笔录势必累赘,裁判者不见得有耐心看完;而真正的争议点,例如基本工资究竟怎么认定,加班时长、加班费基数怎么计算在法官面前没有得到充分辩论,指望十分钟的介入能让法官深度了解案情就很不现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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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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