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开律师2:收到法院传票,我该怎么办?

张开评论 2024-05-19 11:43:50

其实对大部分没有过诉讼经历的人来说,可能会感觉到无从下手,只能听之任之。或者会想是不是遇到了诈骗,如果能这么想,说明你的反诈意识很强,国家这些年的反诈宣传教育没有白做,也算是好事。

言归正传,继续回到刚刚这个话题。打官司其实是一个技术活儿,与法律、与你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技术活儿。有时候觉得在庭审中我们已近竭尽全力了,声泪俱下的向法官说了很多,也做了很多,但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反而有些官司我们什么都不做,就优哉游哉的去漏了一下面,官司反而赢了。是不是觉得很奇怪?

其实不是这样的,任何官司他都是有“规律”的,曾经看王树国校长的演讲中说到“把握自然规律,才是我们最终取得胜利的关键。”笔者深以为然。

案件中的“规律”不是自然规律,和自然规律有很大的区别。我们大体可以将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程序上的规律,也就是我们常常所说的诉讼程序,由《民事诉讼法》规范。另一部分就是庭审中的我们需要如何准备及应对的规律了,这个对比较程序来说一般我们更为关注。所以今天主要就主要来说说这一方面的问题。

准备好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我们是不是常常听到这句话。打官司本来就是一场零和博弈,总有一方要输,一方要赢。除非我们同意调解,调解过程就是双方不断试探、妥协、退让与最终达成一致的过程,我一直觉得这个工作可能菜市场的大妈或者社会经验丰富的社牛来做工作比较好。

对原告方来说,需要举证证明你的诉讼请求,让证据达到高度盖然性,原告的胜算就比较大了。但笔者常常碰到原告当事人咨询时说的头头是道,相当有理。可一问都有哪些证据时?完全就不一样了,笔者听到最多的就是“当时是这么说的啊,我没有证据”。笔者顿时就有点傻眼了。

这个地方笔者还是建议:如果我们要准备打官司或者咨询律师时,可以先自行整理一下整个事情的过程和你能证明这个过程的证据都有哪些。如果没有这些证据,能补救的措施或者证据的线索有哪些。这些线索是否可以提供给律师帮助调取,用来完善我的证据链。

我执业第一年的时候,遇到个前来咨询的饲料批发商,因为他的业务比较广,金额又比较小,并且农村大部分的习惯都是口头赊账居多。他就担心生意做完了追账困难。问笔者怎么准备证据及减少成本。笔者就建议做好欠条模板,欠条中一并约定好管辖及利息等问题,用以减少诉讼成本。果然再次见到他时已经有多家欠款需要追偿,但由于之前已经准备充分,欠条中的利息、代理费、管辖地都约定的很清楚,所以基本不会有诉讼成本和败诉的风险,对于追回欠款算是信心十足。

对于被告来说,相对比较简单一点,只要证明原告的观点不成立就算胜诉,如果原告的证据漏洞百出,被告即使不去开庭也能赢。所以作为有可能成为原告的各位,从事情开始之初就要认真收集保存证据,最好能未雨绸缪,提前咨询律师做好准备。

简单来讲,被告的答辩可分为否认和抗辩,这两个有很大的区别,我们一定要注意。收到原告方的起诉状时我们先要看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称述的事实与理由。基于事实,首先确定我们是要否认原告的事实还是对事实部分认可,但是对是否应担承担责任有异议。确定好思路后我们就可以准备相应的证据。

如果是否认,那举证责任在原告方,如果原告的举证不能达到高度盖然性,原告就需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如果是抗辩,那就意味着我们对原告陈述的事实是认可的,这里就已经达到了法律上所说的自认,举证责任就有可能转变为被告方,我们就需要举证我们为什么不承担责任。

以民间借贷为例,如果有人起诉被告借了他1万元人民币,如果被告说没有借,就是否认;如果被告说借了,但是已经归还或者有其他原因债务抵消了,就是抗辩。这时就需要被告准备已经还钱或者抵消债务的证据来证明。如果被告没有准备或准备不及时,都需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很多人搞不清楚这两个概念,稀里糊涂的在法庭上自认,又不准备抗辩的证据,当然一败涂地。

0 阅读:7

张开评论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