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开律师:2024年如何确定人身损害赔偿金额、清单及所需证据?

张开评论 2024-05-19 11:43:48

现代社会危机四伏,损害事故经常发生。对于已经发生的损害,没有法律可以消除。面对这种既成事实,法律显得有些无助。法律可以做的,只有尽可能防止损害的发生,并且填补所生之损失。

有损害就有救济,《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了损害赔偿的范围,第1183条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高院结合审判实践,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人身损害案件提供了更为具体的赔偿标准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应当赔偿的费用可以分为所受损害和所失利益。所受损害也称积极损失,即受害人因人身损害而支出的各种合理费用。所失利益也称消极损害,即受害人因人身损害而丧失的预期收入。

具体为: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院伙食补助费;6营养费,7残疾赔偿金;8残疾辅助器具费;9丧葬费;10死亡赔偿金;11被扶养人生活费;12精神损害抚慰金;13其他

1.医疗费-为恢复健康而进行医疗诊治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赔偿金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符合条件的也可一并主张。

计算方式: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确定

所需证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票据、病历和诊断证明等

2.误工费-受害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中的所失利益部分,即受害人本应获得的务工收入

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计算方式: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为日工资标准*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所需证据: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收入证明等

3.护理费-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期间因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赔偿金额: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计算方式:日护理费标准*护理时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所需证据:收入证明、护理费支付凭证等

4.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计算方式:以票据为凭(或者法院酌定)

所需证据:与交通费相关的票据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赔偿金额: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计算方式:日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

所需证据:住院病例等。如外地治疗,还需要相应的住宿费票据等。

6.营养费-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后,为及时恢复身体健康,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计算方式:必要的营养费用为日标准*天数

所需证据:医疗机构证明、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等

7.残疾赔偿金-受害人因身体权或健康权遭受侵害而残疾,导致劳动能力丧失或减少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根据受害者的年龄计算。

计算方式:

一般情况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60周岁-75周岁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年-(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系数;75周岁以上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

所需证据:伤残鉴定报告等

8.残疾辅助器具费-受害人因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侵害后,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支出的费用

赔偿金额: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计算方式: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

所需证据:相应票据凭证等

9.丧葬费-为死者办理丧事而支付的费用

赔偿金额: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计算方式: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月

所需证据:死亡证明等

10.死亡赔偿金-受害人因生命权被侵害(死亡)而产生的赔偿

赔偿金额: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根据年龄计算。

计算方式:

一般情况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60-75周岁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实际年龄-60)】;受害人75周岁以上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所需证据:死亡证明等

11.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因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而受到的抚养费的损失

赔偿金额: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计算方式:属于未成年人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年-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扶养人数 ;非未成年人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伤残赔偿系数/扶养人数;60-75周岁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系数/扶养人数;75周岁以上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伤残赔偿系数/扶养人数

所需证据:能够证明扶养关系的证据

12.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甚至导致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的赔偿

赔偿金额:各地标准不一

计算方式:看各地审判实践

所需证据:鉴定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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