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东一名已婚公职人员,跟一名已婚女子搞到一起。该女子的丈夫发现后,直接免费帮两人制作了一张大型海报贴到汽车上,并配文:火厂坪镇政府公职人员申某道德败坏,破坏他人家庭,与三中学校某某老师之女李某某勾搭成奸。
毫无疑问,一“报”而红,比举报什么的有效多了。隔天当地纪委就通报:该公职人员已经被停职并立案审查。
这速度这效率,根本没得说。可问题是,在人们高呼“干得漂亮”时,另外一些“不合时宜”的声音绝不缺席。
“好什么好,漂什么亮,侵犯他人隐私,这名丈夫违法了你知道吗?”
“一码归一码,纪委处理公职人员,公安处理这名贴海报的男子。”
“谁拍的照,谁放出来的?全部都要追究,一个不能放过。”
在必要的时候,这些人总“理性”的可怕。纪委处理公职人员道德败坏,顶死不过开除。可公安若要处理该女子的丈夫呢?侵犯他人隐私严重的,最高直接追究刑事责任,能判3到7年有期徒刑。
你们说,这群理性狗,是不是很可怕。看上去他们公正无私,谁也不袒护。可实际上按照他们的想法来,道德败坏的公职人员顶多丢了工作,可委屈巴巴的男子可能将面临牢狱之灾。
更关键的是一旦舆论上有点声音支持追究该男子侵犯公职人员隐私,那么当地相关部门很可能是“乐意”去做的。或者说,大部分公职人员都很乐意去追究这种“侵犯隐私”的问题,否则这种举报方式万一扩散,弄不好一半的他们都要开始凉凉,至少也得提心吊胆。
换句话说,这群“理性”的网友是在对着毛絮点火,明显给了它们一个烧到普通人的缺口。
有些读者可能会觉得奇怪,“不能用一种错,去制止另一种错”这话没毛病,不能用一种违法行为,去制止另一种违法行为,不也一样吗?
的确,我也认为这话没错,但这话缺了一个前提:在你有其他更好的途径时,以错止错不可选。可如果其他途径复杂且难以奏效,甚至弯弯绕绕还藏着各种潜规则,那么以相当量的错来止错,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正当防卫。
别人都把刀架在你脖子上了,你难道还要“等一等,等我先去起诉一下”?这不纯二傻吗。
当然,“相当量”两个字也要看到,你不能别人是道德问题,你冲过去把人刀了。纵使再没路子,也不能那样离谱,否则又成了另一种“防卫过当”。
因此,就以此事而论,纪委们“日理万机”忙得很,小小公职人员的道德问题,你举报到他们那里,没个一年半载恐怕很难有后续。而你报警,警察可能鸟都不会鸟你。所以通过制作海报的方式来引起舆论曝光,可能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而且前后相当量,何错之有?
不仅没有错,我们更应该鼓励这种对问题的曝光方式,因为它迅速的扩散,能阻止很多私下的“力量干扰”。全世界都知道了,你再来压热搜、删词条、打电话威胁当事人,那还有用吗?
相比私底下悄悄举报,你能“悄悄”到哪里去?想想马树山就知道了,够悄悄了吧?也避免不了公安半夜上门直接铐走的结局,如果不是最后被记者曝光了出来,引发巨大的舆论,那如今在里面的就不是被举报的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而是他马树山了。
有些“理性”的人,他只是表面理性,其实蔫坏。你以为他在维护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实际上他维护的是权力的方便与形象。可惜很多人上了当仍不自知,还觉得他们在维护自己。笑死,难道你是什么大人物?想想也知道,为了远方几个神棍的死而悲痛欲绝口若悬河——转头对身边大街上被报复、撞死的无辜者却无动于衷到失语的家伙,你说他会维护素不相识的你我的利益吗?扯淡。
一群只在特定时间里会呈现出“理性”的人,你可以说他们“聪明”,因为他们总能在关键时刻找到保护权贵的“理性”理由。但你不能说他们“正能量”,因为他们的这种理性从来不为普通人服务。
简而言之一句话,智商全用在护驾上了。
本文来自公众号“竹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