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帝国的兴起,伴随着宗教的传播和对不同民族、不同信仰者的征服,势必会导致不同的阶级。倭马亚王朝时代,帝国居民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级。
最高阶级当然是居于统治地位的穆斯林,其核心群体是哈里发家族和阿拉伯的贵族。这一阶级的成员享有专属的特权,比如,每个人都享有年金——这句话的意思是——只要你属于本阶级,每年都可以从国库得到一定数额的金钱,从出生到死亡。资料显示,在韦立德一世时代(公元705年—公元715年在位),大马士革一带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也有信奉其他宗教的阿拉伯人),有四万五千人享有年金。从数字上看,这一阶级的人数似乎并不太多,这个判断大概是对的。举例来说,在倭马亚王朝末期,哈里发帝国的首都大马士革,是一个伊斯兰教城市,但就整个叙利亚地区而言,却是一个基督教地区。这种状况并不奇怪,要知道,倭马亚王朝的开创者、哈里发穆阿维叶,他的妻子就是基督教徒,他的诗人、医生和财政大臣,也都是基督教徒。

【纯阿拉伯穆斯林。百度AI绘制】
这一情况告诉我们,随着阿拉伯人征服而结束的,只是有形的斗争,至于在宗教、种族、社会等方面的斗争,尤其是语言方面的斗争,那是征服后才开始的。
次一等阶级是被迫或者自愿改奉伊斯兰教的新穆斯林。理论上,改奉伊斯兰教的人,能够享受穆斯林的公民权,但实际中,他们是无法与“纯穆斯林”相比的。史料显示,在伊斯兰教扩张的初期,在被征服地区,人民群众并没有被强迫改奉伊斯兰教。不同地区,不同时代,改奉伊斯兰教的风潮也不尽相同。但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手段,成为异教徒改奉伊斯兰教的一个强有力的推手。
比如,在埃及征收的国家岁入,最初是一千四百万第纳尔,到了穆阿维叶时代,则降到了五百万。在伊拉克征收的国家岁入,哈里发欧默尔时代为一个亿,阿卜杜勒·麦立克(公元685年—公元705年在位)时代则为四千万。国家岁入断崖式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无疑是更多的人改奉了伊斯兰教,他们就不用缴纳人丁税了。
到了阿拔斯王朝的初期(公元750年——),改奉伊斯兰教的埃及人、波斯人和阿拉马人,在数量上已经开始超过阿拉伯穆斯林了。这些“新穆斯林”成为穆斯林社会的底层,身份的落差使他们倍感羞惭。而这恰恰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他们更倾向于拥护伊拉克的什叶派或波斯的哈瓦立及派。有证据显示,早期穆斯林中最偏狭的那部分人,很有一些就是改奉伊斯兰教的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

【阿拔斯王朝又称为黑衣大食】
第三个阶级,是与穆斯林订立契约的基督教徒、犹太教徒和萨比教徒,他们被统称为天启教的信徒,又称为顺民。萨比教徒即所谓圣约翰派的基督教徒,现在还生活在幼发拉底河口的沼泽地带。天启教徒被解除武装,并向穆斯林缴纳贡税,作为回报,穆斯林允许他们保持信仰,并确保他们的安全。
顺民缴纳土地税和人丁税,即享受相当的宗教信仰自由,甚至在民事和刑事的诉讼方面,只要与穆斯林无关,都归他们本教的宗教领袖管辖。这种待遇,原来只限于《古兰经》中所提及的“有经典的人”,但后来扩大了范围,波斯的祆教徒(拜火教徒。祆读如鲜)、哈兰的多神教徒和北非的异教徒(柏柏尔人),也都被纳入在内。
穆斯林们让波斯人和柏柏尔人在这三件事情中选择一件:
伊斯兰教、宝剑或人丁税。
也即,要么皈依,要么去死,要么交税。
这些人并非天启教徒,照理没有享受信仰自由的资格。然而,随着穆斯林的扩张,他们发现,被征服者数量太大,伊斯兰教的宝剑不够用啊,相应地,对信仰的要求也就没那么严格了。
当然,也有个别哈里发相当严厉,比如欧默尔二世,他曾经颁布法令限制基督教徒,其中有这样的条款:
排斥基督教徒,不许他们担任公职;禁止他们戴缠头,要求他们剪掉额发,穿着特殊的服装,腰上系一条皮带;骑马时不许用骑鞍,只许用驮鞍(放在马、骡、驴背上供放置欲载重物品的器具);不许修建教堂,做礼拜时不许高声祈祷,等等。

【这可能就是驮鞍】
最下等阶级,是奴隶阶级。伊斯兰教承认闪族古老的奴隶制,奴隶豢养和买卖都是合法的。实际上,阿拉伯世界的奴隶制,与我们印象中的奴隶制,既有相似性,也有很不同的方面——奴隶在政权中取得权柄,甚至建立政权,都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


【阿里巴巴从市场买回来的女奴莫尔基拉】
关于阿拉伯世界的奴隶阶级,我们下回专门讲述。
参考资料:《阿拉伯通史》,菲利浦·希提著,马坚译,新世界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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