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与沙田开发 ——番禺沙湾何族的个案研究
《中国农史》1992年第4期
在清末和民国时期,珠江三角洲的沙田大部分都被居住在民田区的大族所制。这些大宗蔟,在珠江三角洲沙田开发史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番禺县沙湾镇的何氏宗族,在解放前拥有6万亩左右的族产,绝大部分是在明代中叶以后人工开发的沙田。沙湾何氏宗族的发展·与沙田开发不但在时间上同步,且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糸沙湾何氏宗族的发展,对我们研究珠江三角洲沙田的开发与经营形态,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明代以后珠江三角洲宗族的成长,可以被解释为一个由国家正统意识形态规范起来的关于祖先和继嗣的观念,被利用来适应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的历史文化过程。而沙田的大规摸开发,也为珠江三角洲的宗族势力的发展创造了相当有利的独特的经济条件。这个互动的过程,对明清时期珠江三角洲的社会变迁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美丽的广州番禺沙湾古镇,岭南古建‘镬耳屋’遍地,木棉花开、灿若红霞
具有悠久历史和独特艺术形式的‘沙湾飘色’
在民国以前,番禺县沙湾镇有一支大宗族,它就是在珠江三角洲远近闻名的“沙湾何”。这支有近万名宗族成员聚居的宗族,拥有约6万亩宗族财产。这样雄厚的宗族共有财产,是在珠江三角洲沙田开发的过程中形成的。何氏宗族的发展,同沙田的开发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反映出了珠江三角洲的沙田开发与宗族势力的关系,对我们了解珠江三角洲开发的社会文化历史背景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本文试图从沙湾何族族产的建立和沙田开发过程入手、考察宗族在沙田开发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沙田开发对宗族形态的影响。由于这只是一个个案的研究、所讨论的问题只是一些侧面,但希望能对一般性的研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何氏宗族的发展与宗族共有财产的建立
根据沙湾何氏族谱的记载,何族的始迁祖是何人鉴,字德明,于南宋绍定六年(1233)从广州迁居沙湾。在他迁居沙湾之初,就已“广拓产业”。何人鉴有四个儿子,其中长子何起龙是宋淳祐庚戌科进士,由此奠定了何族后来成为地方望族的地位。其后几代,也都有人出任过州县的学正、主簿、教授一类职务。到了元末明初,何人鉴的子孙已经繁衍到了第五、六代,成为一个有几十个成员的仕宦家族。尤其是第五代的何子海,先是在元至正间中举人,明洪武四年登进士,令何族在地方上显赫一时。明初著名诗人孙贲为何起龙所撰《墓志》中,就有“何氏世居番禺之沙湾,为山岭右族,……惟是何子海以洪武辛亥开科进士,为广东生色"之语,虽为溢美之词,也多少反映出沙湾何族当时的声望。
沙湾何氏族谱中说,早在何人鉴定居沙湾时,就在宋代名臣李昴英的帮助下,“纳价入广东常平司,置得官荒田地、土名第六洲田、乌沙田、蚝门沙田,村后青螺嶂山、大坑山南牌漩水石山、大泽山、黄枝坑山、土地岗园场地段,命诸子孙世为沙湾人也。”虽然这一传说的可信性颇令人怀疑,但何人鉴定居沙湾无疑是以在沙湾置有一定的产业为前提的。尤其是何起龙登进士,出任太常寺正卿后,何家更有可能成为当地的大地主。族谱中就提到何起龙的儿子何汝楫“家业大兴,有祭田遗子孙供祭"。不过,我们已经看到的资料还无法反映出何氏宗族的共有财产是何时以及怎样建立起来的,在明代中期前,何氏宗族的族产究竟有多少,也无法确知。何汝楫所遗的祭田,似乎只是他本人的祭田,即他的子孙的共有财产,而不是整个宗族的共有财产。
不过,到元明之际,在一些私人的地产继续扩展的同时,何氏全族的共有财产也开始建立起来,只是规模似乎还不是太大。明初何子海曾捐出乌沙田15亩,“设为书田”,以供子孙入学读书的资费.。由此推测,这时何族的族产数量大概还不会太多。在稍后的时候,何族甲房九世的何志明,“经营布置,扩充旧业.积至殷(富),甲于一姓。”相比之下,族产数量则显然要少得多,据何志明的《墓碣前铭》记载:“其族大以蕃,有祠曰留耕堂,岁时祭田所入,不给于修葺,(何志明)常出己赀而不言费。连平常的修葺祠堂的开支都不能维持。另外,像救荒赈济一类的事情,后来一般由族产出资举行,但在明初也还是由私人出资举行,可见当时的族产显然不像后来那样丰厚。到明代中后期,沙湾何族的族产有了明显的增长,有一份大约写于清代康熙年间的《沙湾何氏留耕堂尝租簿序》中明确记载:
“至嘉隆之朝(约16世纪中),沙日积税日增,租赋倍于先代。递年尝租所人,除纳粮饷供祭祀各项外,有余分作甲田,以荫子孙之有室者,诒谋不亦善乎。初编为十甲,以十年为一周,继联为五甲,以五年为一周,继联为三甲,以三年为一周。”
这里讲到族产收人的分配方法·是把全体宗族成员(按家族房派)分编为若千甲,逐年轮流收用。轮流的期限由十年缩减到三年,无疑是以族产的增加为前提的,如果考虑到宗族人口不断增加的因素,族产增加的幅度之大更可想而知。明末清初以后何族族产的增长速度显著加快,其具体情况我们在下一节考察沙田的开发时再作讨论。

沙湾北村‘何氏大宗祠·留耕堂’
沙湾何族的族产来源·至少有五个途径:一是祖先留下的遗产,由前面提到的何汝楫的产业中留有祭田的事实,我们可以知道早在宋元时期,个人的遗产已经有以祭田的形式转变为家族共有财产的做法。如果何人鉴来到沙湾定居时的确置有产业的话,他所置的产业也完全可能被作为族产来处置。至少他的子孙后来是把族产看成是在何人鉴所置地产的基础上扩展起来。二是由子孙个人财产捐出,最典型的例子是,清代嘉庆年间,何族乙房的何会祥“割所有田为始祖尝业,其后,此田子母相生,万有余顷,田税为一邑之冠"。三是由子孙集资增置,如何氏甲房申锡堂的尝业,就很多是通过组织三益会的方式增置的。四是收个别族人的田产为族田,如何族丁房七世祖何端叟,“既无学问,又不事生产,费出无经,至贫困则分留耕堂之尝田而浪费之,其悖戾族人莫之能拒也,后复鬻其田归留耕堂。"五是由宗族组织开发沙田(详后)。
事实上,清代何族族田绝大部分是沙田,所以不管何族的族田的具体来源有多少种方式,基本上都是在沙田开发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二、沙田的开发
沙湾位于广东省番禺县的西南部,座落在一块以海拔198米的青萝嶂为中心的低山丘陵台地的东部边缘,其西北和西南三面,被一群与青萝嶂延绵相接的山岗环抱,属于北江水系的沙湾水道由西北向东南经沙湾流出珠江囗。在沙湾的东南方,是一片广袤的冲积平原,地理学家称之为“番禺冲缺三角洲”,是珠江三角洲内仅次于“中山冲缺三角洲”的第二大沙田区。
在唐宋以前(10世纪前),沙湾所依傍的这块丘陵台地,还是一个海岛。它的西面,是北江主河道的人海口。由北江河水夹带来的泥沙不断冲积,使北江河口逐渐向东南推移。大约在宋代的时候(10一13世纪),青萝嶂的西面和北面都已冲积成陆,北江河口大致应在沙湾与顺德大良之间。于是,以青萝嶂为中心的这个古代的海岛,由西北面的冲积平原与大陆连接起来,成为一块突出在冲积平原上的台地。作为北江主流的顺德水道,在青萝嶂南侧人海。于是,在青萝嶂东侧的沙湾就成为位于北江河口旁边的一处海湾,由于该海湾背向北江水流方向,在北江河口继续向东南推移的运动中,很自然地成为泥沙首先沉积下来的地方。这大概就是“沙湾”一名的来历。沙湾也就很自然地被珠江三角洲沙田的早期开发者选择为定居点之一,成为宋元以后发育起来的番禺沙田区的一个自然起点,为它后来发展成为一个控制着广大沙田的地域中心奠定了地理上的基础。

番禺区地图,沙湾镇地处左下方
根据当地人口碑相传,在宋代最早来到沙湾定居的居民,有张、劳、曹、康、麦、朱等姓,现在沙湾仍有一些地名保留了这些早期居民曾经在这里住过的痕迹,如朱涌、麦埠头等。但这些传说中的早期住民,现在已经完全没有后裔在沙湾了。现在沙湾居民中的五大姓,即何、李、王、黎、赵五个宗族,都是13世纪以后才陆续到沙湾定居的。
据说,何族的沙湾始迁祖何德明来到沙湾时,居住在青萝嶂下大岗边,耕大岗边前面的田地,土名“润水围”,面积约三顷。后来又再向南扩展,耕于梅湾之“南牌田”,面积也是约三顷。进而转耕九牛石之潮田,尔后又渡过沙湾水道,向南面大沙田区的西樵、大乌头、南边埒至大小乌等地扩耕。至明代嘉靖年间(1522一1566),沙湾何族的沙田,已扩展到滘尾沙(现鱼窝头区马克乡)。此后,“感悟其买田发展不大,造田发展可观之理,以是力向造田,以求土地之扩展焉。”这一说法不知有多少根据,其准确性也许可令人怀疑,不过,这里所说的何族先祖到沙湾后扩张土地的过程,即先种岗边的地,然后耕种海湾内的潮田,以后再向东南方的沙田扩展,并由购买现成的沙田发展到人工造田的过程·大致是合符逻辑的。反映出何氏宗族的发展与沙田的开发是一个互相契合的过程。
沙田,虽然是由江河水冲下来的泥沙长年沉积而成,但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近二三百年来形成的新沙田,“天然积成者少,大部分是人工造成",也就是人为地加泥沙沉积的过程,并通过人工修筑相应的水利设施使其成为可耕地,是珠江三角洲沙田形成的主要途径。沙湾何氏宗族所占有的沙田,就大多是人工造成的。以人力造成沙田的办法,主要有两种:一是雇人用船运石沉于珠江口附近的浅海,人工造成沙骨,加速泥沙在附近沉积;二是在原有沙田的堤围外修筑石坝,横伸出海(江)面,使之水停沙聚。由于采用了这样的措施,泥沙就可能在比较短的年限内沉积成潮退时露出水面的草坦,这时,人们就可以在周围修筑基围,当地人称为“拍围”。沙湾的何族在占有了草坦后,一般是招募“耕家”来“拍围”。由耕家出资本,先在要筑围的范围插上竹竿,然后买大竹一排一排地扎在基底,再往围内填土。堤围分三层:底层宽3.2丈,或至 4一5丈,高7一8尺,这是基底。如浪大水急,还要在该层的堤外砌石作防护。第二层宽约2. 6一 2.7丈,在此层种上香蕉等果木。第三层宽约4尺。待堤围筑成后,耕家才与业主一齐丈量该围的沙田面积,由业主长期批给耕家租种。


番禺沙湾特产‘姜埋奶、鱼皮角’远近驰名,央视采访过的品牌
沙湾何族人工修筑沙田的历史始于何时,我们还不太清楚,根据前面提到的关于何族祖先定居沙湾的传说,当地人都确信他们的祖先在宋代已经占有并开发了大片的沙田。但这一说法颇有可疑。据一些学者的研究,珠江三角洲人工围筑沙田,是在明清时期,特别清代中期以后,才有大规模扩展,一些调查资料也表明,在沙湾何族所控制的沙田区附近的居民点和围田,基本上是在清代才出现的。《留耕(堂)各沙田总志》也很清楚地记录着,民国初年何留耕堂所控制的沙田,大部分是清代前中期以后才向政府报承的。当然,报承的时间并不就是开垦围筑的时间,在明清时代,珠江三洲的沙田大多被大族或地方上的权势占有,有意隐瞒面积而不向政府申报登记纳税的情况相当常见。但从当时沙田地区的政治社会环境看,成片的沙田长期完全不向政府登记纳税似乎是不太可能的,因为这一地区的大族之间经常为争夺沙田的控制权发生纠纷,如果没有通过报承从政府处获得合法性的认可,在诉讼时将会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所以,被隐瞒的应该是部分面积,就成片的沙田而言,人工围筑一般是在向政府报承之后才开始的。清代嘉庆年间,居住在与沙湾相距只有十多公里的顺德县大良镇的龙廷槐,曾经比较详细地叙述过这一地区的沙田围垦过程,他写道:
“(凡)居民規度可以成坦者,报官承垦,……准垦之后,俟其水势渐浅,人力可施,又合赀雇工赁舟运石,沉累海底……曰石基……积之数年,或十数年,潦泥淤与基平,則又运石再累。至再至三。如是者又数年十数年,渐渐高。于是潮退尽时,而坦形可见…… ”

沙湾东村‘李忠简祠·久远堂’
是李氏族人为纪念先人南宋时期科举的广东探花第一人李昴英而建李昴英谥号“忠简”,为官洁正,忠直敢谏。后封番禺开国男,是古代科举考试中第一位广东籍的探花,有《文溪集》传世
根据他的说法,珠江三角洲的沙田,往往是在报承之后的数年至数十年才逐渐成田的。不过,据邬庆时的说法,也有在沙坦积成之后才报官的。但即使在沙坦积成之后,也是还在所谓的“鱼游鹤立"的阶段,仍在围筑成田之前。因此,沙田的开垦时间与向官府报承的时间,一般不会相距太久。
从沙湾何氏宗族的情况来看.沙湾何族开发和经营沙田的历史,同时也是与周围的其他宗族势力竞争的历史,甚至不止一次为争夺沙田控制权发生纠纷。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何氏宗族所控制的沙田,基本上都会在获得实际控制权的时候,就通过向官府报承使其占有权合法化。换句话说,何族在清代以后报承的沙田(这部分沙田在何族所制的沙田中占了绝大多数),不太可能在清初以前就开垦出来。何留耕堂报承沙田的记录、应该大致能反映何族的沙田的实际进程。
在这一理解的基础上,我们就可以根据《沙田总志》的记录和其他一些厚资料,了解到何族开发和扩展沙田的大致的过程。
据叶显恩、谭棣华先生所见的《留耕堂祖尝契券备件汇记簿》记载,沙湾何族在近代占有的沙田中,获得合法产权的最早记录,是在明代万历年间。即在万历十五年领赏蚝门沙14亩,乌沙、石项、铺锦沙熟田1224亩,万历44年与王姓构讼,经藩司丈出大小乌沙并生沙(即高沙、西樵与白水坦)906亩。这里所列的沙田土名中,乌沙与蚝门沙是前引《番禺县续志》中已经提到的,而《番禺县续志》所引《沙湾原始考》可能就是《(沙湾何氏)庐江宗谱》中所载的《原始考》(一些本中又作《居址考》),这是一篇写于永历庚寅(1650)的短文,不足以作力何族在明代已经控制了大片沙田的证据。作者完全有可能把沙湾何族当时占有的沙田附会成宋代始迁祖何人鉴买下的田产。事实上,沙湾何族通过开发和占有沙田建立大规模族产,应该是在明代中后期开始的。
明末清初,何氏宗族虽也受到奴变和迁海的冲击,但元气未伤,康熙八年(1669)展界后,“居虽辟莱,尝坦有增",开发沙田更趋积极。如康熙二十二年(1702),“工筑西樵上下二坝垆耕种”。从明末到清代前期,何族开发沙田主要集中在沙湾东南方的大乌小乌和曲沙一带。从清代中期开始,又进一步向东南推进,开发的重点转到白水潭沙和青罟沙一带。在沙湾何留耕堂,至今还保存着两个长76厘米,高28.5厘米,重约70多公斤的铁牛,铁牛身匕有铭文,分别为“乾隆五十一年何思贤等置"和“乾隆五十一年何肯堂等置"。这些铁牛是在开发沙田时作为产权地界的标志的,一般在围筑之前就沉人到浅海滩中。据调查,这两个铁是的围筑白水潭沙和青罟沙时铸造的,而白水潭沙和青罟沙在何留耕堂的沙田中占了将近一半,所以这两个铁牛是沙湾何族在清代中期大规模开发沙田的有力见证。
《留耕各沙田总志》的记载还反映出,在清代已报承的沙田税亩面积中,大的有一半以上还没有成坦。考虑到这一文件只是何族内部使用的一份登记资料,似乎没有必要隐瞒已成坦的实际面积,这也说明,直到清末民初,沙湾何族所占有的沙田,仍在形成过程中。
根据这些情况,我们大致可以知道,沙湾何留耕堂所控制的沙田,在明末清初时(17世纪中),最多只有数十顷的规模。到康熙中期(18世纪初),开始超过100顷。此后,开发沙田的活动愈趋积极,到清末,何族控制的沙田已经超过300 顷,进人民国以后.进一步增至300顷,成为珠江三角洲地区拥有族产最多的大宗族之一。而何氏宗族也随着沙田的开发发育成为一个超级大宗族。
三、沙田开发对宗族形态的影响
在清代的珠江三角洲地区,象沙湾这一类控制着大片沙田的地域中心,通常都会生成一些如沙湾何族这样的超级大宗族。这些宗族由于沙田开发的关系,形成了雄厚的宗族共有财产基础,同时又在这些财产基础上不断培养出一代又一代的士绅官僚,形成宗族权势的政治和文化资源。因此,这些超级大宗族在组织性格上,与其他宗族比较起来,往往会表现出某些差异,正是这些差异,把传统中国宗族制度的一些特性更为突出地显露出来。

沙湾西村‘王氏大宗祠·??堂’
一个继嗣群体的发展,是在世代繁衍,宗支分化基础上,由各种文化和政治经济手段整合起来的过程。宗族发展的规模和整合程度,虽然并不完全取决于财产因素,但财产因素显然有着重要的影响。与何族同在沙湾镇里另外四个宗族,定居的世代与何族相差不多,但宗族的规模则要小的多。何族在镇内建立的祠堂多达87间,而李姓只有7间,王姓12间,黎姓7间,赵姓更只有1间。这种差别显然与各宗族的财产状况有某种内在联系。
何氏宗族在沙田开发上具有的文化上和政治上的优越性,使其通过种种途径控制了大片沙田以及沙田的开发权,这就为宗族组织的扩张(膨胀)提供了稳定而又有无限制扩展空间的财产基础。如前所述,在清代中期以后,仅是何留耕堂的公尝,就由3万亩逐步发展到6万亩,如果以每年每亩收租谷100斤计算,何氏的大宗祠每年从沙田上获得的收入就达到数百万斤之多。这还不包括各房的公尝和私的田产。我们在调查时,常常听到何姓人以一种自豪的口吻说:解放前,“我们关起门来也不会饿死!”意思是何族人即使不出门做事,只是靠沙田公尝的地租收入,也足以维持生计。据一些老人回忆.何留耕堂以及各房的公尝,每年都向族内男丁分发数十斤猪肉以及一笔数十元到数百元不等的现金。何族成员的出生、婚娶、丧葬、入学以及参加科举考试,都会从公尝中获得一笔资助。本文开头所引的那句俗语,形象地反映出,单个族人从宗族共有财产中听得到的,是一种很实惠的恩泽。民国以前,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宗族有每年分猪肉的惯例,雅称“颁胙”气俗称“太公分猪肉”,但多数宗族分到族人手上的猪肉,一般都是相当微薄的,其意义主要是表示祖宗遗泽的象征。相比之下,沙湾何族分到每个族人的猪肉,数量之多,以至一般不可能在短期内吃完,要用分发肉票的方式,让族人分多次到肉铺领用。不难想象,这富有的“太公”在子孙的心目中更有吸引力,由祖先祭祀整合起来的宗族也就自然具有更大的权威和更强的凝聚力。
在1949年以前,沙湾何族的各种功能性组织多在“族”的层面组成。何留耕堂作为大宗祠,是举行祭祀仪式的场所。另外,又设立一个树本堂为管理族内事务的行政司法机构,一个大宗馆为管理族产的财政机构。何氏宗族还组织了一队“更练”维持镇内治安,在沙田区装备了一支护沙队。在清末和民国时期,沙湾何族不仅在乡中办了书院、小学、中学,还在广州建了数问书院武馆,同时资助广州两间中学供何族子弟读书。清末以后,还曾先后由宗族开办过工艺传习所、医院、贫儿院、民众教育馆等福利机构。何氏宗族组织的这些社会职能,使其差不多扮演了一个地方自治政府的角色。

沙湾东村‘黎氏宗祠·永锡堂’在京兆小学内
何氏宗族每年还举行各种大规模的宗族活动,培养和强化族人的群体意识。除了每年在祠堂举行的春秋二祭等常规的活动以外,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每年举族前往广州的祭墓了。沙湾何族在广州有两处祖坟,一是座落在广州东北郊幄山的四世祖何人鉴墓(两旁是四世继室叶氏太婆、甲房五世陈氏太婆、丙房五氏蔡氏太婆的墓),另一处是座落在广州北郊白云山蒲涧的姑嫂坟(旁边有三世祖等人的坟墓,但其地位远不如姑嫂坟重要)。姑嫂坟是何人鉴的妻子与妹妹的合葬墓,据说两人生前感情融洽,姑甚至为了不与嫂分开而不出嫁,所以死后同葬一墓。这里先不讨论何族祖墓的独特的葬制和姑嫂坟传说所蕴含的意义。值得注意的是,姑嫂坟本来只不过是两个平民女性的合葬墓,其故事也不见得特别动人,且与正统的文化规范不合。但姑嫂坟在过去的广州却是一处尽人皆知的地名,姑嫂坟的故事也流传很广。其原因恐怕是由于沙湾何族一年一度到这里举行铺张扬厉的祭祀的缘故。
根据老一辈人的回忆,每年清明节后15天,沙湾何族都要前往广州拜山,一确定了日子,就派人到广州租一批紫洞艇(旧时代广州的一种豪华的游挺)回来,绅衿乘紫洞艇,其他人搭乘 “大渡”(在内河航行的客轮),组成一支规模宏大的船队,由何族自备的四艘武装船护航,浩浩荡荡驶到广州,停靠在何族自己专门建立的码头。当晚分别住在何族在广州建的四间书院、四间武馆以及何族开的长安客栈,或亲戚朋友的家中。第二天,他们事先买通了守城的兵将,提前在五更打开广州的小北门,广州全城的轿夫都闻迅前来,何氏族人乘轿出小北门到姑嫂坟,由宗族办事处支付轿金。然后举行祭墓的仪式。第三天又以差不多的方式前往幄山祭四世祖何人鉴等人的坟墓。根据民国元年(1911)的记载,当年用于到广州祭墓的开支多达6100余两白银,足见其铺张的程度。这种张扬的祭墓仪式,可以提高宗族的声望,显扬宗族的威势,培养宗族成员的荣誉感和认同意识,强化宗族的整合力。

沙湾东村‘赵氏宗祠·垂裕堂’,宋太祖三弟秦王匡美裔
海珠瑶头分支,沙湾族人摄
我们于1989年在沙湾开展调查的同时,还在南海县的沙头镇作过较短期的调查,沙头镇也有一支规模与沙湾何族差不多的崔姓宗族,但这支宗族的分支分住在多个村子,他们也有一座与何留耕堂一样雄伟的大宗祠。但是,沙头崔氏宗族与沙湾何族在组织架构上有很明显的区别。沙头崔氏以大宗祠为中心的宗族组织,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实际生活中与族人的联系,都远远比不上以何留耕堂为中心的何氏宗族。为篇幅所限,我们不可能作更详细的讨论,但有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事实是:珠江三角洲宗族的男性成员生下男丁,要在宗族祠堂举行“挂花”的仪式,象征着新成员正式被宗族接纳。沙湾何族的“挂花”仪式主要在大宗祠何留耕堂进行,而沙头崔氏则主要在各村(房)的祠堂进行,显示出两个宗族在组织性格和职能上有着根本性的差异。或者可以说,沙头崔氏更象freed-man所谓的高层宗族(Higher-order Lineage),而沙湾何族虽然规模庞大,也分化出多层的宗支,但以留耕堂为中心的继嗣群体,一直保持着很高程度的整合,是一个典型的large local lineage,甚至可以称得上是一个super local lineage,完全没有因为宗族的分支而转变为高层宗族。这显然与沙田开发有内在的联系。
在清代,那些积极开发沙田而且获得成功的宗族,由于沙田有着几乎是无限制的扩展空间,而且沙田的经营方式也保证了大族对沙田可实施远距离的控制,从而避免了因为土地的相对不足而发生宗族的分裂,并使一些宗族有可能在宗族人数不断增长,宗支分化越来越下移的同时,通过沙田的开发不断扩展宗族财产,保证了以大宗祠为中心的宗族一直能够保持很强的整合力。沙湾何族就是这类超级大宗族的一个典型。
四、结语
我们知道,珠江三角洲的发育和开发,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而今天的沙田区,又大体上是在明代以后才陆续成陆并被开发出来的。与此同时,在今天的沙田区和民田区的交界线上,兴起了一批著名的乡镇,如番禺的南村、石楼、沙湾,顺德的大良、中山的小榄、新会的外海等等,在这些乡镇以及附近的村落里,聚居了一批在珠江三角洲拥有大量的地产,财雄势大的大宗族。在清代以至民国时期,珠江三角洲的沙田,大部分都被这些宗族所控制,并成为这些宗族发展的财产基础。从沙湾何氏宗族的个案,我们可以看到,明代中期以后珠江三角洲宗族势力的兴起、和沙田大规模开发,在时间上的同步,并不是偶然的巧合,它们之间有一种内在的联系。珠江三角洲沙田开发规模在明代以后迅速扩大,是该时期珠江三角洲的政治经济状况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的产物,反过来又为珠江三角洲的社会变迁创造了一种独特的经济条件。另一方面,明代以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宗族的成长,又是一个由国家的正统意识形态规范起来关于祖先与继嗣的观念,被利用来适应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的历史文化过程。宗族在沙田开发和经营中扮演了特殊的角色,被利用作为获得与证明一系列政治和社会权利,保障沙田控制权稳定化,形成地域社会的政治关系的文化手段,这是以宗族作为一种文化形式所隐含的意义为根据的。我们通过考察明清时期珠江三角洲沙田开发和宗族发展的这种互动关系,可以获得当时社会经济结构变动的一些重要信息。但是,这已经不是一个个案研究所能胜任的了。
全广州就是广府地区、粤语地区,就是广府人的家园。由不得客家人、潮汕人不承认。 广州人永远不包括客家人、潮汕人。广州文化永远不包括客家文化、潮汕文化。客家人、潮汕人永远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