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曲奇不正当竞争终审:皇冠胜诉,蓝罐赔偿50万元!

公证维权 2025-01-10 14:37:46

随着春节的脚步临近,许多人在挑选年货时都会面临一个选择:是购买皇冠丹麦曲奇还是蓝罐曲奇?这两个品牌不仅在口味上各有千秋,更是有着长达九年的法律纠纷。这场官司最终以皇冠丹麦曲奇胜诉告终,揭示了品牌间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法律较量。了解这些背景故事,也提醒我们在选购年货时,除了口味,还应关注品牌的真实性和信誉。

皇冠丹麦曲奇

蓝罐曲奇

图片来源于天猫旗舰店商品图

【案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8民初38491号〔原告DanishSpeciality Foods CPH DK ApS(丹麦丹尼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迈大食品(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Kelsen Group A/S(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Kjeldsens Limited(丹麦蓝罐曲奇有限公司)、蓝罐(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情回顾

蓝罐曲奇与皇冠丹麦曲奇之间的商标纠纷由来已久。此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最终判决,判定蓝罐曲奇因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败诉,并赔偿皇冠丹麦曲奇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0万元人民币。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截图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截图

本案关键一:蓝罐曲奇是否构成虚假宣传?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蓝罐曲奇在宣传中多次使用极限用词,在视频等宣传广告上多次声称市面上只有其品牌获得丹麦皇室御用称号,而实际上市场上还有其他丹麦曲奇品牌同样获得过丹麦皇室御用认证。此外,蓝罐曲奇宣传“自诞生以来,陪伴几代丹麦皇室成长”,而实际上其于2009年才获得丹麦皇室御用认证。这些不实宣传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本案关键二:蓝罐曲奇是否对皇冠丹麦曲奇构成了商业诋毁?

法院还判定蓝罐曲奇对皇冠曲奇构成了商业诋毁。蓝罐曲奇曾在2015年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文指出:”现在市面上有一些打着‘蓝罐’的幌子,用近似的包装和名称企图浑水摸鱼,蒙蔽心爱的消费者,让大家误以为这只是丹麦蓝罐曲奇的优惠装或兄弟品牌”,文章配图将蓝罐曲奇和皇冠曲奇的产品放在一起对比。误导消费者认为皇冠曲奇产品故意使用近似包装欺骗消费者,对后者的声誉造成损害。

案件进展

法院最终判决蓝罐公司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行为,并在其官方网站、官方微博连续三日刊登声明,为皇冠丹麦曲奇消除影响,并赔偿皇冠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550000元。

图片来源于微博

证据保全建议

在此类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涉及的证据内容比较多,为了保证证据的效力,我们建议用以下公证云工具进行取证:首先,使用网页取证工具对公众号文章内容和网上不实报道内容进行截图取证、存证,以防后续侵权企业删除内容,导致证据缺失;其次,使用屏幕录制(手机端)或者见证实录(电脑端)功能对电商平台的侵权店铺的信息和视频网站的不实宣传视频进行取证固定,也可以通过公证云后台针对案件申请出证,公证处审核后出具公证书。

结语

这场官司的尘埃落定,不仅是对皇冠丹麦曲奇的正名,也提醒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要更加重视自我品牌的维护和维护市场竞争的公正性,恪守诚信准则,杜绝不实宣传,将消费者利益放在首位,持续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标准,携手打造一个良好的商业生态。同时,对所有消费者的一次警醒——在琳琅满目的商品中,选择那些经得起法律和市场考验的品牌,不仅是对品质的保障,更是对诚信的尊重。让我们在新的一年里,以更加明智和审慎的态度,选择那些真正值得信赖的产品,共同营造一个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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