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结为夫妻,就意味着共同构建家庭,共同发展。但夫妻之间会有控制与反控制的现象,却并不能明说。
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倘若一个人爱所有人,那只能算做博爱,并不能算做爱情。倘若一个男人爱所有的女人,也只能算做生理性的爱,而不是上升到爱情层面的东西,没有美好的情愫产生。女人也是如此,爱所有的男人也只是一种生理性的需求表现,却并不是爱情。两个人因为爱情可以结婚,有的有爱情,并不能结婚,还有的没有爱情却结了婚。结婚之后,夫妻双方会试图控制对方,不是从财产上控制,就是从人身自由方面控制,甚至有的要通过暴力控制,于是产生了家暴行为。这种控制似乎是自然产生的,和生物本能有一些关系。因为在男女性交过程中,会出现男方控制女方的现象。倘若男方比较强大,就要征服女方,甚至在必要的时候采用暴力征服的方式。在原始人类阶段,因为暴力征服而发生的交配现象随处可见。男子体质要强于女子,才能交配。倘若男子比较弱小,而女子比较强壮,那么这种男人征服女人的现象就会变成相反的现象————男人被女人征服了。
历史上出现过母系氏族社会和父系氏族社会时期。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女人比较强大,拥有话语权,可以征服男人。父系氏族社会时期,男人比较强大,拥有话语权,可以征服女人。虽然那些时期并没有明确的婚姻概念,但后来发展到封建社会以后,婚姻概念比较明确,甚至成了交易的对象。男女结婚要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不能自己做主,更不能私奔。只要父母双方同意,男女就可以结婚,好比父母把家里养的宠物放在一起,让他们自由交配,产生后代,而所谓的爱情几乎不被重视,甚至没人承认爱情。虽然古代有凄美的爱情故事,但这样的故事只是一种传说。即便现实生活中有为爱情而殉情的男女,也会被排斥在主流话语系统之外,不会被提起,不会写进史书,也不会被人们记住。人们能记住的只是关于爱情悲剧的传说,广为流传。说明人们向往真正的爱情,但有爱情的人并不一定能结婚,所以才有了“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的说法。
结婚之后就没有爱情了,时间越长,爱情消亡得越干净。夫妻双方会变成亲属关系,甚至互相了解到一定的程度。家庭内部的和谐与稳定是夫妻双方博弈的结果,不是你控制我,就是我控制你,或者大家订立一定的规则,共同遵守。互相控制的方式属于原始竞争的方式,就好像古代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而这种暴力似乎来源于性交,男方比较强势,女方不能满足男方,男方就会控制女方,甚至说一不二。倘若女人出轨,或者干了其他对不住男人的事,男人就有可能对女人施以暴力,还不让女人说出去,叫做家丑不可外扬。男人对女人的控制,除了身体的控制,就是财产控制,甚至经常犯疑心,疑心女人和某个男人暗通款曲,疑心女人随时要出轨。有的男人对女人的控制达到变态的程度,让女人回家之后带上锁链,甚至有的用锁头锁住女人的隐私部位。而女人被他长期驯服之后,竟然答应了他的无理要求。女人对男人的控制也是如此,倘若在性交的过程中,女人变得比较强势,那么女人就会控制男人,从身体或财产方面控制。当然也有男人主动交权的,把财产大权交到女人手里,甘愿被女人控制。有的女人也会把财产权交到男人手里,只是为了省心,其实已经被男人牢牢操控。
男女双方的控制关系和家庭发展相关联。家庭要想发展,就要实现男女双方力量的平衡,不管是男人控制女人,还是女人控制男人,都要实现暂时的平衡,在平衡中才能稳步发展。倘若整天在控制和反控制之间纠缠,就会弄得鸡飞狗跳,甚至有离婚的危险。有两口子经常打架,一方控制另一方,另一方不受控制,双方打得不可开交,还经常打得破鼻子破脸,摔碎了盘子、碗,有的还砸了家具,但并没有走到离婚的地步,而是这样吵吵闹闹维持了一辈子,老了就不再吵闹了。这种吵闹长期存在,也是一种维持平衡的手段。双方心里都明白,吵闹只是为了获得一定的控制权,最终要走向家庭权力的平衡。当然也有双方订立一定的契约共同遵守的,比较文雅,没有控制与反控制,而是走上了限制权力的家庭文明。夫妻双方结婚之后可以约法三章,共同遵守,也就达到了互相制衡的目的,不会产生“暴君”和“昏君”,而是会产生民主下的和谐发展,有点类似于民主制国家发展的策略。倘若有一方想要掌管权力,那就要设立一定的规则,限制他的权力,叫做“君主立宪”。
虽然家庭中不可能设立宪法,但约法三章还是可以做到的。不管谁想控制谁,男女双方都要遵守约定的规则,在规则之内行事,也就实现了事实上的力量均衡,可以长期稳定发展。倘若一方打破了这种均衡,另一方就要行使“执法权”,要维护家庭以及自身的利益,与对方做个了断。该吵闹的吵闹,该离婚的离婚,该分割财产的就分割财产。倘若一方总是以暴力威胁,用暴力来控制对方,还停留在原始阶段,那么对方就可以诉诸法律,通过法律来解决受压迫的状态。但一些女人容易被道德枷锁捆绑,容易被暴力驯化,却只是默默忍受,而不会诉诸法律,这当然是一种悲哀。在普及法律的同时,应该让女人享受平等的待遇。但女人在结婚之后控制男人,就没有人说什么了。就好比男人强暴了女人,男人就要负法律责任,倘若女人强暴了男人,那么男人就要忍受,不能告发,告发了也不管用。
夫妻双方的控制与反控制始终都在进行,不是原始的暴力征服阶段就是订立契约阶段,当然也有持续吵吵闹闹维持一辈子的现象,还有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忍受或双方共同出轨,共同忍受的家庭状况。说白了,婚姻只不过是一种以财产为基础的社会关系,要求夫妻双方共同运营,共同维护,共同发展。而在这种运营维护和发展中,双方的力量产生了一定的对比,会产生控制与反控制的行为,最终达到一定的平衡,才能稳定发展。倘若不平衡了,就会出现各种纠纷,出现离婚和财产分割的现象。当二次婚姻产生的时候,婚姻内部的力量对比又出现了,会出现控制与反控制的现象。最文明的发展应该是订立规则,双方共同遵守,于君子之盟,而不是小人般的控制与反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