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上公布的一则新闻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评论。
这则新闻是:最近安徽滁州河出现大量死鱼死虾,记者调查发现有污水流入河中。于是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全椒县相关部门的领导。
记者:“这水进入到河里,是不是有毒的,咱们作为环保部门也不知道?”
滁州市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窦某:“喝茅台也能喝死人,喝死人后,需要对茅台做毒性分析吗?我认为没有必要。”
这位局长这样的“神回答”让人大跌眼镜!
对此,有网友说:这位局长智商真低,在河里有污水水源流入,且出现了大量死鱼死虾,有群众要求化验水质的情况下,竟然能说出“喝茅台也能喝死人,喝死人后,需要对茅台做毒性分析吗?”的雷人语言。
“他是怎么履职的?”
“他是怎么当上这局长的?”
“官员说出这样的话,不查办天理难容,难平民愤!”
“是不是他茅台喝多了?”
……
网友的批评声音在网上不绝于耳!
日前,全淑县主要负责同志也因此事被免职。
此事件至少说明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没责任心,涉嫌渎职
在如今全球生态危机的大背景下,环境保护比经济发展要更重要。因此,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关键部门及‘关键少数’”的责任也就更重大。
众所周知,环境保护部门是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的。这个部门负责制定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及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然而,滁州市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窦某忽视职责所在,不但不监管水体异常的现象,而且在未经调查的情况下,凭经验回复“没问题”,“没有必要”对水质检测。
可笑的是,这位局长竟然把喝茅台与水污染这两件牛马风不相及的事并提相论。
可见这位局长的言行是没有没责任心的表现,涉嫌渎职。
二、典型的推卸、逃避行为
糊涂及没有责任心的领导总是在推卸、逃避责任。虽然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推卸责任也是人之常情。但是,这位局长,是国家公职人员,是领导干部,他的行为受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他肩负的是国家赋予的法定责任,就不应在问题面前趋利避害,而是要勇于担当,知错就改。如果遇事就推卸,就找借口搪塞,文过饰非,那如何真正地履行起自己的法定职责?
三、对舆论监督缺乏敬畏心
舆论监督的意义和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它不但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而且还能促使政府部门更加高效地处理问题,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可见,领导干部对舆论监督要怀有敬畏之心,这样才能自觉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因为,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
可见,这位局长对于媒体正常开展的舆论监督,存在心理上的抵触,所以面对记者的提问,竟敢说出“喝茅台也能喝死人,喝死人后,需要对茅台做毒性分析吗?”这样的话来。
可见,这位局长不懂得如何与媒体打交道,对舆论监督没有敬畏之心,导致事件“拖炸”了。
这种人不开除天理难容。
信囗开茅
茅台要背锅了,喝死人
脑子肯定进入了茅台酒
人蠢没药医……
拿个小瓶子装点水化验一下就这么个简单的过场都不愿走一下,没搞明白这些人咋回事!
在央视CCTV采访面前却说出KTV的话来,牛逼
钓鱼都违法,那这些人毁坏了嫩些水资源,环境,地质!违法不?怎么处理?
免职而已,级别没变,待遇没变,带薪休假一段时间,重新上岗即可[得瑟]
开口就是茅台,平时没少喝吧
也许确实有污水,但是确实也没那么严重,而且,也没什么好补救的,但是,现在经过网络发酵就严重了。
茅台喝多头脑喝坏了
没有一个是无辜的
免职不是撤职,文字搏大精深
别的且不说,随口都拿茅台举例,说明这货平常没少喝茅台,收入不错嘛。
装什么装,免职是处罚吗?
免职,不是撤职,更不是开除。
茅台喝多了 他们官网上说出现少量鱼虾死亡 ….
现在正是环保督察的节骨眼上,查得就是环境整治落实情况,所以他就算明知水体有问题,也不敢对水质进行检测的,否则检测报告一出来,不是自己打自已脸么
免职处理
说的没错,几万的酒都有毒,喝过头有可能死亡。
茅台喝不死人,会喝坏人,以此为证
标题有误
茅台无辜中枪
不是免职这么筒单,还要追究责?
明天茅台跌停
例子举的很好啊
喝茅台喝傻了
难道不用负责人?什么叫害
典型的茅台喝多了…
废话连篇
环保局局长
绝对有故事
他对茅台刻骨铭心
今朝有酒今朝醉,心中只记茅台酒,河水有污随它去,只管退休想清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