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建设中,国企高管本应是推动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总有一些人背离了职责与使命。
2 月 13 日,据聊城市纪委监委公众号“廉洁聊城” 发布的消息,聊城市国泰东昌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程丽娜涉嫌严重违法,正接受聊城市茌平区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这一事件被本地各路媒体、自媒体转发后,瞬间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公开的信息显示,聊城市国泰东昌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 2014 年的国有独资企业,在当地的城市建设等领域有着重要地位。程丽娜作为公司副总经理,本应在其位谋其政,为企业的发展和城市的建设贡献力量,却走上了涉嫌严重违法的道路。
目前,监察调查正在进行中,具体的违法事实和细节尚未公布,但这一事件已经给当地的国企形象和社会舆论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公众传媒首席评论员潘际洲:
权力一旦失去敬畏,便容易沦为谋私的工具,程丽娜涉嫌严重违法的背后,是对法纪的漠视,更是对公众信任的辜负。
聊城市国泰东昌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程丽娜涉嫌严重违法接受监察调查,这绝非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它为所有国企及国企管理人员敲响了一记沉重的廉洁警钟。
国企,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掌控着大量的资源和资金,承担着推动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等重要使命。国企管理人员本应以身作则,廉洁奉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企业的发展、为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然而,程丽娜的所作所为却与之背道而驰。无论其最终的违法事实如何,仅仅是 “涉嫌严重违法” 这几个字,就已经让公众对该企业的管理和运营产生了质疑。
从这一事件中,值得深思的是,一方面,国企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上是否存在漏洞?是否对高管的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从而让某些人有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部分国企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为何如此淡薄?在利益的诱惑面前,为何轻易地抛弃了原则和底线?
要想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国企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法律培训,让他们深知法纪的威严,明白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程丽娜涉嫌严重违法事件,希望更多的国企高管都能从中吸取教训,以廉洁为基石,以奉公为准则,真正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中流砥柱,而不是让违法违纪的丑闻成为公众的谈资。否则,不仅是企业的损失,更是国家和人民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