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此类发票,税务局按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中专注 2024-10-28 19:12:40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4-10-25 17:40 来源:***税务 税乎网

***税通【2024】***23号

杜***(身份证:3***)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八条;《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财税〔2000〕91号 )第九条相关规定。

事由:

您于2021年12月17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申请代开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4200***350,发票号码08773134,价税合计 1970000元;于2022年5月18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申请代开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 4200172350,发票号码05603541,价税合计2050000元,受票单位均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2****M***H)。对于建筑、安装等的发票,应按照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行业最低核定率(建筑业7%,其他10%),按经营所得5%-35%累进税率计算应交税款。

您存在未依法自行办理经营所得纳税申报的违法行为。

请您于15日内开展自查,据实办理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税务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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