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6日,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禁毒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刘威涉嫌走私毒品罪一案,在沈阳市新民市人民法院一审第二次开庭。公诉人认为,刘威涉嫌犯走私毒品罪,建议量刑三年到七年,刘威坚称自己无罪,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刘威,1973年8月生,现年51岁,1994年参加公安工作,曾在沈阳市于洪公安分局多个派出所、刑警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任职,担任过三个派出所副所长、刑警大队视频侦查队副队长,2021年2月起任禁毒大队主持工作的副队长。

刘威妻子展示其警服和奖章
刘威参加工作以来多次荣立三等功,所获荣誉众多,民警的特殊身份让这起涉毒案颇受关注。
2023年12月,刘威在未向分局领导及市局禁毒支队汇报的情况下,违规将王迁(化名)作为特情人员使用,擅自指示王迁通过某境外聊天软件联系到一泰国贩卖大麻人员,让其向国内邮寄大麻样品,并向王迁提供了国内收件地址、收件人及电话。
收件地址为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所在地。
2023年12月18日,2名辅警按照刘威指示在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大门附近快递柜取境外邮寄的包裹时,被沈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及浑南分局禁毒大队民警控制,公安机关在包裹中查获160.25克大麻叶。
几天后,刘威主动交代,公安机关又从寄到该快递柜的另一境外包裹中查获1352.09克大麻叶。
经鉴定,上述大麻叶中均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
起初,公安系统内部对刘威展开调查,刘威被免职。
2024年2月,于洪分局刑警大队将王迁涉嫌走私毒品一案移送审查起诉至于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认为刘威也涉嫌走私毒品犯罪。
2024年3月15日,检察机关决定对刘威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立案侦查,刘威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被刑事拘留。
2024年10月29日,该案在沈阳市新民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刘威表示不认罪认罚。
当时的庭审现场,刘威他提出自己使用王迁作为临时特情人员从境外邮寄毒品不是出于个人牟利,而是为了完成任务指标。
辩方提交了一份新证据——刘威的工作笔记,证明刘威发展王迁作为特情人员是出于工作目的,属于职务行为。
庭审中,刘威讲述近年来向外获取涉毒犯罪线索是于洪禁毒大队的重要工作方向之一。同时有证据显示于洪禁毒大队的工作范围包括打击跨国跨境毒品犯罪。
庭审中,公诉人质疑刘威既未向领导汇报,也未向海关报备的原因。刘威回答称,先调查取证、后补报批手续是于洪禁毒大队开展工作的常态。
刘威和王迁均未向境外卖家支付毒资。交易过程中,一共收到过卖家寄来的5次邮包,前3次邮包中没有大麻,第4、第5次为涉案交易,邮包内有大麻叶。前4次邮费由卖家承担,王迁向卖家支付了第5次邮费280元。
至于涉案交易购买大麻的用途,刘威称打算自己留下,用于今后在办案中发现毒品线索。
当时的庭审中途,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继续审理。
时间到了今年4月16日,该案再次开庭。
这次庭审中,公诉人提出,刘威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经审批,违规使用特情人员联系境外毒贩向国内走私毒品,情节严重,应当以走私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威当庭表示,自己作为于洪分局主持禁毒工作的负责人,平时不会将尚未查证属实的线索向局领导汇报,而是向局领导汇报禁毒工作整体情况,发展临时特情人员是其作为副大队长职权范围,不存在违规使用特情人员情况。
同时,刘威强调,他被指控的行为是出于侦查工作目的,是为了寻找跨境毒品犯罪线索。
刘威辩护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张亮认为,刘威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职务行为,在主观上不具有毒品犯罪的故意,在客观上不可能造成涉案毒品的外溢,因此不构成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研究专家、云南师范大学特聘教授莫关耀表示,构成走私毒品罪行为人客观上需实施违反禁毒与海关法律,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且具有明知是毒品而走私的主观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以上来源 |新京报等
徐雪芬结束语
一起特殊的毒品犯罪案件引发了法律界广泛关注——辽宁省沈阳市一名禁毒大队副大队长因涉嫌走私毒品罪被提起公诉,而嫌疑人坚称其行为是"为了完成工作指标"。
本案经历了内部调查、行政处分到刑事追诉的过程,最终是否构成犯罪,法院将综合全案证据,判断其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的性质。
这一案件,不仅涉及毒品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更触及执法人员职务行为与个人犯罪的边界认定。
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常见,但一旦发生便会引发广泛关注。
其处理结果往往体现了法律在打击犯罪与保障执法规范性之间的价值平衡。
接下来,本号将关注该案的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程序问题及类似案例,探究禁毒执法人员涉嫌毒品犯罪案件中的法律困境与解决路径,为理解此类特殊犯罪提供专业、客观、理性的媒介视角。
越是有争议的案件,越值得关注学习。
欢迎您参与指导、讨论。
来源:徐雪芬札记
一看就不正常
违规操作了,想钓鱼
能正常完成任务何必冒锒铛入狱的危险。
因公吸毒的都有,我愿意相信他不是毒贩。
买来饵料,用来钓鱼的
这么正常的一件小事,不用大题小做
这个我觉得没罪用线人钓犯罪嫌疑人,或则了解渠道本身公安都那么做的。也没证据证明他又贩卖,不过他行政级别不够不应该自己单独执行,起码报分局领导。备案,这样就算出了事自己也没事。警察用赌博线人,涉黄涉黑涉毒线人很正常,但是毒品事件比较大应该报上面知道。基本上面也会支持。你自己偷偷安排,谁搞清楚你什么心思,中国对毒品是零容忍。
你汇报了吗?你发展临时特情,你跟其他人一起做吗?
如果是真的,和杀良冒功一个概念,没有案件制造案件,没有功劳制造功劳,这让真正拼命的禁毒战士公平去哪了,给真正的战士造成多大的负面影响,玷污神圣使命的老鼠屎死刑都不为过。
至于涉案交易购买大麻的用途,刘威称打算自己留下,用于今后在办案中发现毒品线索。——意思就是为了完成指标,以后把这些大麻栽赃给无辜的人呗[病了哦]
典型查赃贪赃,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就这?别说禁毒大队,就单纯派出所,前几年任务紧的时候,那些伤病吸毒的,300 400 500过来顶任务,条件差的派出所直接发货,来一个发一克半克的,收缴的白的扣点下来,或者兑点墙上双灰粉进去交差,毒队条件好,才干这种大的,不过……话又说回来,真没见过弄这个的,大麻算啥?这种怎么钓鱼?给线人线人都不要
如果这不是犯罪,那以后所有禁毒公安都可以一边禁毒一边返毒了。被抓了就是钓鱼执法,没被发现,就发大财了。
死刑吧
工作难啊,
怎么评论?无语
最大的问题是,为啥快递了几次毒品,而不用给境外付毒资???
明明白白的犯罪!解释也苍白无力!“走私毒品”“私藏毒品”“职务犯罪”,看来有些骄纵了!
没发现前,是钓鱼执法。发现被抓是为“公”贩毒,都是为了工作。
嗯,问题就在这。乱分任务,无中生有。
就连不懂法的百姓一看就是——钓鱼执法。
不值得
这狗日看来应该判死刑,因为没毒还说完成业绩,难道没毒了公安就好像没事了就找事一样,强烈建议死刑。
你是卧底?是哪方卧底?如果是警方卧底,就不要说出来其他卧底警察,避免他们无辜牺牲。
钓鱼执法[哭笑不得]
可能没有按正常流程作业。现在可好了
我们国家就是所谓的流程太多了!
这“空子”钻大了[点赞]
这两批货没曝光的话,不知道有多少小偷小摸的要背黑锅,该副大队长的衣服不知道能多挂几挂几枚牌。细思极恐![笑着哭]
一盘大棋,以后钓鱼个各种下套用
如果没被查获,是不是可以鱼目混珠?
我宁愿相信,是他打击的毒贩通过这种方式打击报复
知法犯法以权贩毒、所有的解释异常无力,此举行为异常不符合常理借权谋毒唯真
普通人现在想吸也买不起,也买不到货。
枪毙吧,他老婆还有脸说
说白了提前备点货好栽赃完任务
别的不知道,只是知道帝都中闻所的收费可不便宜
退一万步讲,钓鱼执法也是违法犯罪,更可怕的是私自作主,没有经上级部门批准,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一点都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