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我当排长接新兵,借住公社小学时,与一位女老师两情相悦

史乎友文 2024-06-30 06:18:37

投稿/张志毅

编发/史乎文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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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12月,刚满十八岁的我,积极响应号召,应征入伍,走进了那此后让我梦绕魂牵了几十年的部队。而说起我当兵的经历,还真是有点小插曲。

1973年11月下旬,十八岁的我中学毕业(在七十年代,中学是四年制,初中两年,高中两年),因为没有办法考大学(在当时,已经不能直接考大学,想上大学要靠推荐),又不甘心一辈子留在农村,过着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于是我便在心底萌发了去当兵的念头(在当时,当兵是农村孩子跳出农门的最好选择)。

但想去当兵,只有自己的想法是不行的,要知道,我是家里的长子,我还有两个弟弟(一个上初中,一个上小学),一个妹妹(上小学),和年迈的奶奶(当时奶奶已经年近七十),家里七口人的生活开销和弟弟妹妹们上学的重担,全都压在了父亲和母亲身上,日子过得很是拮据。

眼看现在,我已经中学毕业,虽说不能去考大学,但能留在父母身边,在当时,父母是希望我能去村里的民兵小学里当老师的。要知道,在七十年代,民办小学老师相对来说,是一个非常轻松的工作,每天不用下地干活就能挣工分不说,每个月还有额外5元的补贴。

而且,退一步来讲,就算我当不了小学老师,也能跟着父母一起下地干活挣工分(当时十八岁的我,虽然个子有点低,但身体还算壮实),这样,对拮据的家庭来说,也是一个大改善。但现在,我却萌发了去当兵的想法,要知道,在当时,去当兵,就意味着至少三年不能回家(当兵满三年,才有一次探亲假),不能与父母相见。

于是,我的心里充满了坎坷和不安,因为我不知道父亲和母亲,是否会同意我去当兵(当时,父亲正为了我能成功成为村里民办小学里的两名民办老师之一努力着)。但我思索再三,还是决定跟父母坦白,毕竟,当兵这么大的事,我就算想瞒,也是瞒不住。于是,在当天晚饭时,在饭桌上,我鼓起勇气,向父亲和母亲说明了我想当兵的想法,以及我想跳出农门的尝试。

在说完后,我本以为父亲会不高兴,但没想到,在听完我的话后,父亲吧嗒吧嗒的抽了几口他的旱烟后,就笑着开了口,“志毅,你有当兵的想法不错,毕竟,你还年轻,多出去看看,肯定是好的。”听父亲说完话,我立马点了点头,因为确实如此,当时已经十八岁的我,在此之前,从未离开过家乡县城,更不用说出远门了。

见我认真听着,父亲又继续开了口,“我跟你妈,供着你和你弟弟妹妹们读书,也都是希望你们能离开农村,不说改变命运,最起码不要像我们一样,一辈子与这黄土地打交道。虽说现在考不了大学,但你有想当兵的念头是好的,我跟你妈,都会支持你。”父亲说完,母亲也看着我,笑着点了点头。

看着眼前刚年过四十,就头发斑白,面色黝黑,满脸疲倦的父亲和母亲,我的心就一阵阵的痛。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无论在什么时候,父母都是无条件的为子女考虑,都是希望他们的子女能过得更好。想到此,一阵悲伤忽然涌上心头,我的眼角也一酸,于是我抬起头,哽咽着说,“爹、娘,你们放心,我一定会努力的。”

听了我的话,父亲点了点头,就没在说话。而我,在那一刻,也在心底暗暗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去当兵,一定要成功走进部队,不辜负父亲和母亲的期望。因此,在当月月底时(1973年11月),当我得知部队来我们公社征兵的消息后,我立马就跑去大队,找到民兵连长(姓曲,为人和善,平时对我们这些年轻人都非常好)报了名。

报名时,民兵连长还笑着打趣我说,“哎呀,咱村里的高材生也报名了,我看,这下可是十拿九稳了。”听了曲连长的打趣,当时刚满十八岁的我,脸倏地一红,而后我摸着头,不好意思的说,“曲叔,你又拿我开玩笑。”听了我的话,民兵连长哈哈大笑起来。

可能是得益于民兵连长的“打趣”,也可能是我自身条件都比较符合,报完名后,征兵体检、社会调查、家访、发放入伍通知书等一切都很顺利,就这样,在1973年12月14日,我成功到公社武装部领取了新军装。在领取新军装时,接兵首长还告知了我们出发前往部队的日子:1973年12月21日,还有一周时间。

就这样,在这一周时间内,我看望亲友,拜访同学,平时沉默寡言的我,这次面对亲朋好友们,竟好像有说不完的话。但岁月不待人,一周的时间是转瞬即逝,转眼就到了我们县这一百多名新兵,出发前往部队的日子。

自古离别话凄凉。这次当兵离开家,是我十八年来,第一次出远门,可能是新奇,也可能是懵懂,当时的我,心里竟没有太多悲伤,不像十余年后,已年过三旬的我,每次离开家时,那么的伤感。对于那次离别,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在临行前,母亲强塞给我的十元钱(一张五元面值,两张两元面值,一张一元面值)。

我知道,对于这个拮据的家来说,十元钱不是小数目,因此我并不想要。但一向柔弱的母亲,在那一次,竟显得十分刚强,她强硬的把钱塞到我手里,然后认真的说,“出门在外,身上多带点钱,总归是不错的。”我拗不过母亲,只好收下了那皱巴巴的十元钱。但这十元钱,无论是在路上,还是到了部队,我都舍不得花。而后的几年间,每次想家时,我都会拿出来那十元钱,这样仿佛母亲就在我身边。

伴随着一路北上,伴随着冰天雪地,伴随着闷罐火车的轰鸣,在1973年12月23日中午,我们这三十余名新兵,终于到达了终点站(其余新兵都已经在沿途下车),新兵连营地。自此,也开始了我们为期三个月的新兵训练。

三个月的新兵训练,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但足以让我们这群十八九岁的青年,由懵懵懂懂逐渐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战士。训练结束后,照例就是分专业、下连队。得益于我中学毕业,毛笔字写的不错,再加上个子中等(一米七零),不是太高,也不是太低,我有幸被选到了团机关,在首长们身边工作,成为了一名机关兵。

在团机关,我一干就是四年。这期间,得益于领导的谆谆教诲和在首长身边的耳濡目染,我成长和进步了许多,并于1978年4月,在当兵第五年时,成功提了干,被任命为一营一连二排排长(在提干前,我先下到一连二排四班,当了两个月的班长)。而后,我又继续在部队工作和生活了八年,于1986年,由副营股长职位转业回到地方。

而从1974年4月初,到1977年12月底,在我四年的机关生活中,让我最难忘的有两件事。一是当时的军民鱼水情,1976年冬季,按照上级的指示,我们部队开始进行野营拉练。拉练伊始,我们这几个机关兵,分别被临时指派为团首长们的警卫员,而我,则是临时担任团长的警卫员(并兼任司号员)。

当时,我们部队每天行军差不多七八十里路,有时还要进行急行军和夜行军训练。要知道,冀北的冬天是非常冷的,冷到我们戴的口罩都冻成了硬壳,行军时穿的解放鞋也结了冰。我们这几个机关兵,每天白天行军一天不说,晚上到宿营地后,还要跟着首长检查部队,几天下来,我们每个人脚上都磨了八九个血泡,见状,我们互相开玩笑说,这下,我们都成了“泡”兵连长了。

一天下午,我们部队拉练到长城脚下的一个小山村,村里的乡亲们非常热情,我们还没到,他们就全都早早地到了村口,夹道欢迎我们。那热闹的场面,真挚的感情,让我至今难忘。打前站的战友们早已号好了房子,老乡们都把最好的房子让给了我们,甚至有的还把刚结婚的新房腾出来给我们住。

我和作训股的几位战友,被安排住在村口的一老乡家里,主人是一对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夫妇(男主人姓田),晚上我们到时,田大叔和田大神,早已给我们烧好了洗脚水。洗脚时,田大婶见我们脚上都打了泡,她很是心疼,便立刻出去找来了马尾丝,指导着我们用针和马尾丝来处理血泡。除此之外,她还抱来一大堆柴禾,给我们把炕烧得暖暖的。

那一晚,我久违的睡得非常好。第二天一早,我起床后,见大婶正在灶台前忙活着,我本想上前帮忙,但走近一看,却不由得惊呆了,因为大锅里,放的竟是我们几个人的鞋垫。原来,大婶早上起来后,已把我们几个的鞋垫洗得干干净净,现在正用做饭的锅给我们烘干呢。

见状,我不由得激动地说:“大婶,这怎么行,这以后,你们还怎么做饭。”听了我的话,大婶笑笑说:“怎么不行,锅是小事,刷刷就干净了,但你们穿着湿鞋,怎么能走得了路。”听了田大婶的话,我站在那里,哽咽的说不出话来,而闻声赶来的几位战友,看到这感人的场面,也都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光阴似箭,到今天,转眼四十多年过去了,但这催人泪下的一幕,我却永远忘不了。

除了这件事,在我四年的机关生活,甚至可以说,在我十二年的军旅生涯中,还让我难忘的,就莫过于1978年初(春季征兵),连里派我去接兵的经历了(当时,我已经下到一营一连二班当了班长,并且已经在团卫生队进行了提干体检)。

当时,在接兵时,我们所有接兵人员在出发前,都统一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接兵培训。所谓接兵培训,就是要学习有关接兵方方面面的知识。在为期一周的培训结束后,我们一行人便乘火车出发,前往接兵地点,湖南某县某公社(分配给我的接兵公社)。就是在这次接兵过程中,我认识了一位与我年纪相仿的公社小学女教师(姓龚,个子小小的,很爱笑,一笑就露出了两个浅浅的小酒窝),而我们相处的经历,更是让我遗憾至今。

当时,我跟另外两名接兵人员,到达该公社后,为了接兵方便,就暂时借住在公社小学里。而小龚,就是公社小学里教语文的老师。本来,接兵工作繁忙,我们也不会有什么交集。但因为另外两位接兵人员,他们字写的不太好,而我,一个人又完成不了宣传和征兵登记的工作,于是便临时从公社小学里,挑选出了一位字写的好的老师来帮忙。

而小龚,就是公社小学里,字写的最好的一位老师。每天朝夕相处的一起工作,再加上小龚对部队十分感兴趣,在空闲时,她总是让我给她多讲一点部队的生活。因此,在空闲时,我就跟她讲了我新兵连时连里的“大胃王”(在新兵连时,我们排有位新兵,在一次改善生活吃包子时,竟一口气连吃了十三个包子。这个记录,在三个月的新兵生活中,再也无人打破),和紧急集合时大家五花八门的窘状。

因为年纪相仿,再加上每天相处,慢慢的,她对我有了好感,而我,也对她有了好感。在空闲时,我们时常坐在一起谈天说地,畅所欲言。那段日子,现在想来,虽然短暂,倒也十分快乐。记得在我带着二十一名新兵离开公社的前一天晚上,我们互相留了地址。在分别前,小龚还特意交代我,让我回部队后,一定要给她写信。当时听到这话的我,也是连连点头答应。

但谁知,回到部队后不久,我提干排长的命令就下来了,再往后,我又调离了原部队。在七十年代,对于一个农村孩子来说,能成功提干留在部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因此,当时刚提干的我,也是十分激动,之后更是把自己全部的精力,都花在了工作上。一时间,也忘了给她写信,再到后来,我竟把她给我留的地址也弄丢了。就这样,我们彻底断了联系。

现在想来,当时我真正没有给她写信的原因有二,第一,是因为当时我刚提干当了排长,我知道在这么多战士里,自己能提干,无疑是幸运的,因此更不能辜负领导的期望,于是就一心一意的努力工作着;第二,是因为那时的我,刚满二十二岁,还很年轻,懵懂无知,对自己的人生大事还没有考虑。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到今天,转眼四十多年过去了,每每想到这件事,还是感觉有些遗憾。可遗憾,才是人生的常态。常言道,“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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