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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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股东之间时常因股权归属、股东资格等问题产生纠纷,此时股东确权诉讼成为解决争议的重要途径。
然而,有很多人当事人在提起股东确权诉讼时,往往忽略了诉请的全面性,即便胜诉,若诉请存在缺失,也可能面临无法强制执行的困境。
法律规定,生效法律文书仅确认股权属于当事人所有,当事人可以持该生效法律文书自行向股权所在公司、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不予受理。
那么,股东确权之诉要注意那些诉请呢?
一、明确的股权份额确认诉请
股权份额是股东权益的核心要素之一。在股东确权诉讼中,必须明确提出对股权份额的确认请求。若仅泛泛请求确认股东资格,而未明确股权份额,即便胜诉,在执行阶段也难以确定具体权益范围,执行法院无法依据模糊判决执行股权比例,导致无法实现对股权权益的有效落实。
二、变更工商登记的诉请
工商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效力,是股东身份及股权信息的重要公示载体。在股东确权诉讼中,即便法院确认了股东的真实股权情况,若未提出变更工商登记的诉请,胜诉后无法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应明确提出 “请求判令被告 XX 公司在判决生效后 XX 日内办理将原告股权份额变更登记至正确状态的手续” 的诉请。
三、配合执行相关诉请
为确保胜诉判决能够顺利执行,还需提出要求相关方配合执行的诉请。
法律规定,在审理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中,当事人提出要求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诉讼请求且其主张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当事人未提出前述诉讼请求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向其释明。
周军律师提醒,当事人在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中,务必要注意全面诉请,否则胜诉后可能无法申请强制执行,或者需费时费力另行起诉。
知法守法,希望大家都能充分使用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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