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魏思丽女士在内蒙古赤峰购置了一个500多平方米的房产,花了160,000元。
随后,她对房子进行了扩建和翻新,并将其出租,生活一度过得相当不错,可以说命运之神一直眷顾着她。
然而,在2017年,赤峰市实施了一项城市改造计划,魏思丽的房产被划入了拆迁范围,于是她从一个普通的房东转变为了拆迁户。
据估算,根据房产的价值,魏思丽将获得大约419万元的拆迁款。然而,让人意外的是,15年前将房子卖给魏思丽的原房主母子突然出现,并宣称他们应获得150万元的拆迁款。魏思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这一要求。
法院竟然判决称当年的购房合同无效!15年前签订的合同怎么可能会无效呢?这其中隐藏着一个前所未闻的答案。
这场魏思丽与刘亚云的纠纷涉及到15年前的一份无效合同。
15年前,刘亚云的丈夫因病去世,面对生活的压力,她不得不登报出售家中的房产。得知此消息后,魏思丽前来购买。
一方急于变现,一方希望购置用于出租。二人很快达成了一致,并签署了一份详细的购房合同。
得知刘亚云丈夫去世和家庭的财务困境后,魏思丽深表同情。除了约定的款项外,她还额外给予了刘亚云5000元,共计160,000元,用于帮助其弥补债务。刘亚云一家对魏思丽的帮助深表感激。
在当年的购房合同上,刘亚云不仅签署了自己和已故丈夫的名字,还让两个儿子分别在购房合同上签字。
从各个方面来看,这似乎是一份无懈可击的合同。然而,15年后却发生了不可预料的变故。
就在魏思丽得知自己的房产被列入拆迁计划并感到欣喜之际,刘亚云突然出现,带着儿子找到了她。
刘亚云说,她对魏思丽15年前的帮助心存感激,并希望两家能互相帮助。她表示,只需要得到拆迁款的部分零头即可。而这个“零头”竟然高达150万元!
面对刘亚云的要求,魏思丽拒绝了。15年来,她对这个房产进行了翻新和扩建,并支付了近51万元的相关费用。对于2003年来说,这绝非小数目。
再加上购房款,这个数字更是不菲。值得注意的是,刘亚云母子15年前明明已经与原房产扯不上半毛钱关系,却此刻突然要求获得拆迁款的35%。这个要求显然是不合理的。
然而,魏思丽却没有想到,刘亚云母子竟然将她告上了法庭。
这无疑让很多人感到困惑和愤慨。
那份15年前签署的购房合同原本应当水到渠成,但刘亚云母子究竟凭借了什么证据?事实竟然是,他们找到了合同中的一个重大漏洞,而这个漏洞竟与国家一项法律政策有关。
2018年3月,魏思丽收到了来自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的传票。
当年,刘亚云出售给魏思丽的院子实际上是位于农村的宅基地,而魏思丽刚好持有城镇户口。
因此,刘亚云母子声称,他们与魏思丽当年签订的合同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因此不具法律效力!
2018年5月30日,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就魏思丽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符合五种情形之一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其中之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无效。
魏思丽购置了一座房子十五年,而当年签订的合同实际上无效!
2018年10月,有关魏思丽“拥有”的房屋拆迁款数额正式公布,达到419万。
魏思丽立即依法向赤峰市红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迁补偿款项全部归还给原告(魏思丽)。
魏思丽的委托律师表示,鉴于购买人已拥有并使用房屋达十五年,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购买人应当有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认为,必须维护合同交易的契约精神,保护购买人的基本权利,因此对拆迁款项的处理应根据过错比例进行判决。
针对魏思丽和刘亚云的案件,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副庭长刘伟认为,数年后被告(刘亚云)以违法买卖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问题。
因此,对于这笔拆迁款项,应该由原告(魏思丽)享有百分之七十,被告(刘亚云)享有百分之三十。
然而对于拆迁款项的具体数额划分,还真有一番学问!
这笔拆迁款项涉及的具体数额相当复杂,不容忽视!首先,419万的拆迁款中,包括了房屋补偿款的323万以及96万的团签奖。考虑到房屋补偿款,刘亚云所建的房屋占据了146.15平方米,而魏思丽所建房屋占据了284.81平方米。值得一提的是,魏思丽所得的房屋款项完全属于她个人。
进一步来看,在刘亚云所建房屋中,房屋补偿款超过109万,相应的团签奖超过31万。刘亚云这部分总计获得了140万3千。然而,在这140万3千中,还需减去魏思丽当年买房所用的十六万。余下的124万,则属于刘亚云和魏思丽按三七分配。
总结来看,魏思丽总共得到382万多,而刘亚云得到37万两千。
房屋拆迁款,也真是一道复杂的题目计算!2018年12月18日,赤峰市红山区法院就此作出了上述判决,事情总算有了个结果,魏思丽可以安心了。而对于刘亚云母子来说,37万也并非小数目。
然而在这一案件中,我们仍不难看到法律之外的一些东西,即对诚实守信原则的强调,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法律条文虽然严谨,但也不乏温情。
这正如黑格尔所说:“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