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怕了!借条变成一张白纸!”陕西男子借给朋友13万,7天后借条却成了白纸

朝律夕拾 2024-11-29 17:31:47

“太可怕了!借条变成一张白纸!”陕西男子借朋友13万,不料7天后发现借条上的文字和签名竟然消失,朋友还耍无赖拒不还钱。

男子愤而起诉,却经历了一审败诉。好在男子锲而不舍再次上诉,而二审法院最终改判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看看。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在陕西一个小镇上,老欧是个性格直爽的人,几年前,他的朋友小张急需用钱,老欧毫不犹豫地借给他13万元,还签了一张借条。老欧以为这张借条可以保全自己的权益,可没想到,这借条却变成了空白纸。事情要从四年前说起,那时候小张找到老欧,急切地说自己有急用,借13万元救急。老欧虽然心里有点犹豫,但出于朋友多年的信任,还是答应了,签了借条之后,小张满口答应会按时还钱。可谁知道仅仅七天后,老欧再拿出那张借条时,发现上面的字迹和签名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像是被什么魔法抹去了似的。老欧心里一沉,便赶紧找小张理论,小张嘴上说着自己会还钱的,但行为却完全相反,后续也一直在拖延。老欧手里握着那张变成白纸的借条,怒气难以平息,回想起四年前妻子曾经警告过他,对小张的人品表示怀疑,但老欧一心相信朋友,选择忽略了妻子的劝告。为了弄清真相,老欧把那张借条拿去做了化验,结果显示借条上的字迹确实被专门的消字笔抹除了。面对小张的这种无耻行为,老欧感到深深的愤怒和无奈,怒把小张告上法庭!而小张却自己只借了3万元而已,已经还了,并且老欧手里借条复印件签名不是自己真名,也不是自己所签。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02案例分析根据《民法典》第674条规定:“借款合同自借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借款合同的生效,以实际交付为准。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由于老欧手里只有一张借条复印件,并且小张的签名并不是自己的真名,而签的是别名,由于没有其他佐证材料可以证明借款,一审法院驳回了老欧的诉讼请求。在二审中,老欧又提供了一张签名纸张,上面写有小张的身份证号码和其别名,最终经过笔迹鉴定确定借条中签字为小张所签。二审法院最终判决老欧胜诉!03深刻教训

这是个可悲的故事,展现了人性的阴暗面,友谊被利用,信任被背叛,老欧的遭遇让人愤怒。

而小张的卑劣行径,不仅亵渎了友情,更是对社会公德的践踏。

好在聪明的老欧对借条进行了复印,而最终的判决还了老欧公道,也让小张得到了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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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讲述老白姓目己身边的法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