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得好!”江苏一男子晚上回家,竟发现自己的车库被别人的车占用。
男子越想越气,愤而将车库卷闸门上锁,非要让他意识到错误不可!
可他万万没想到,第二天早起竟发现车库门锁被撬了,外来车量已经开走了。
男子愤怒报警,对方却认为“不过是一个小事,陪你几个钱就不行了”。
但警察却称:“你这个情况不是赔点钱的事了!”。
法院的判决让人拍手称快!一起看看!
01案例回顾(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案发当日,老杨气冲冲地跑到派出所,一进门就喊:“警察同志,我要报案!这事得好好说说!”
他火冒三丈地说:“昨天晚上我回家晚了,发现我楼下的私人车库被别人占了!真是气死我了,没办法,我只好开车去停车场找位置。”
“可我回家以后越想越气,这人也太不讲规矩了!我一狠心,就把卷闸门拉下来了。”
老杨接着说:“我就是想给车主一点教训,想着第二天他肯定会过来道歉,到时候再把车还给他。可谁知道,这人竟然把我的车库门锁撬坏了,把车开走了!这不是明摆着破坏财物,还算不算偷东西?警察同志,你们可得管管!”
听完老杨的话,民警立马展开调查。
通过车牌号,很快找到了那辆车的主人胡某某,把他叫到了派出所。
胡某某一脸无奈地说:“那天晚上我开车回小区,转了好几圈也没找到车位。后来看到有个车库是空的,还开着门,我想着反正没人用,就直接把车停了进去。”
民警又问:“那你第二天为什么要撬人家的车库门锁?”
胡某某显得有些懊悔:“我早上急着上班,联系不到车库的主人,实在没办法了,就撬了锁把车开出来。”
他还补充了一句:“这又不是什么大事,要不我赔个门锁不就行了嘛。”
可民警一句话把胡某某浇了个透心凉:“你这可不仅仅是赔偿的问题,事情没那么简单!”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车库主人老杨认为:“车库是我的私人财产,胡某某不仅擅自占用,还撬坏车库门锁,私自将车辆开走。这不仅侵害了我的财产权益,还涉嫌违法犯罪,应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司机胡某某则认为:“我只是着急找不到车位才临时停进车库,撬锁是因为早上急着上班,不存在盗窃行为。我愿意赔偿门锁的损失,民事赔偿就行了”
本案的核心争议:胡某某撬锁并进入车库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胡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本案情况,是否属于盗窃?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胡某某进入车库撬锁的行为虽有不当,但车辆属于胡某某所有,所有权未发生变更,其行为并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那么本案属于非法侵入住宅罪吗?《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明确规定,车库作为住宅的附属部分,属于房屋所有权人的私有空间,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
而根据《刑法》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胡某某未经老杨许可,擅自将车停入车库,并在未联系车库主人的情况下撬锁进入车库,已侵犯老杨对车库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车库作为老杨住宅的一部分,其行为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
法院最终判决: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胡某某拘役三个月。03深刻教训作者认为:屡见不鲜的占车位闹剧,根本原因就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导致一些低素质人员肆无忌惮!
有网友热议:“法律是让犯罪的成本更高,不是让好人维权的代价更大!”
也有网友评论:“这种判决不会是缓刑吧?子女以后能过得了政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