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17岁少年陈某因崇拜影视剧男主,花800元纹了个大花臂。
事后却后悔不已,发现清洗纹身要2万元后,他一纸诉状将纹身店告上法庭,要求退钱并赔偿清洗费用!
店主李某:他自己愿意的,凭什么怪我?
法院这样判了,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本案中的男子姓陈,年仅17岁的他正值青春叛逆期,觉得影视剧里的男主纹个大花臂特别帅,特别招女孩子喜欢。
“我也搞一个大花臂!”
于是他把这当成自己的18岁生日礼物,兴冲冲地来到李某的纹身店,一进门就拍板:“给我来个霸气点的大花臂!”
老板李某也没多问,二话不说就开工了。
几个小时后,一个大花臂就此诞生,陈某看着自己胳膊上的纹身心里那叫一个满意,结账时李某也很痛快,只收了800块钱。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谁料风向突然变了!
几天后,陈某和朋友们炫耀自己新纹的花臂,结果朋友们的反应两极分化——
有的羡慕:“牛啊!帅气!”
但也有人摇头:“你以后找工作可就麻烦了……”
这句话,像一盆冷水,直接浇在了陈某头上!
他越想越不对劲,开始焦虑了!“完了,真找不到工作怎么办?”
陈某决定把纹身洗掉,可一打听,清洗纹身起码要2万元!
800块纹上,2万块洗掉?这不亏大发了吗!
兜里没这么多钱,陈某一筹莫展,直到有人提醒:“未成年人纹身,法律上是不允许的!”
陈某顿时眼睛一亮:“那我不是可以让纹身店赔钱?!”
于是他立刻找到李某,开口就要对方退钱,外加赔偿2万元清洗费。
老板李某这才知道陈某还没成年,顿时也傻眼了!
李某也后悔莫及,愿意退800块钱,但2万元的清洗费对这个小店来说是几个月的收益啊?他死活不肯赔!
双方谈不拢,陈某一怒之下把老板李某告上了法庭!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本案核心争议:本案老板未对年轻人的年龄核实,是否应该对此进行赔偿?《未成年人纹身治理工作办法》的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纹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
本案的陈某虽然是出于个人意愿前往纹身,但他在纹身时仅17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以陈某在实施该行为时需要获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由于陈某未征得父母同意,且李某未确认其年龄,导致该合同在法律上无效。
虽然陈某也未主动告知老板李某其年龄,但老板李某未履行必要的审查义务,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经过法院调解,李某退还陈某的纹身费用800元,并赔偿5000元损失。03深刻教训有网友热议:“有这孩子后悔的!我的一个亲戚家孩子本来都定下了要去一家大的国有企业去上班,结果体检一下查出有纹身,工作就丢了。”
也有网友热议:“这位店主太倒霉了,正常做生意,谁会查身份证呢?尤其现在的小孩长得太早熟了!”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