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台北三死囚冤案,台湾上世纪最具争议的案件

北街老酒 2025-02-20 14:46:52

“冤案”,这简简单单的两个字,背后却承载着无尽的痛苦、悲伤与不幸。今天,我们要走进一起发生在台湾省的惊天冤案,它历时长达 21 年之久,堪称台湾司法史上最为曲折、争议最大的案件之一。

1991 年,台北市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入室劫杀案。在这起案件中,三名男子被无端卷入,命运从此被改写,均被判处死刑。案件疑点重重,引发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民间甚至掀起了拯救三死囚的活动,警方最后还邀请了华人神探李昌钰博士为此案进行死因鉴定,足见案件的复杂性和关注度。

1991 年 3 月 24 日凌晨 3 点左右,台北市锡安区长江街 67 巷的一栋住宅内,一场悲剧悄然上演。男主人吴铭汉和妻子叶盈兰在睡梦中遭遇匪徒入室抢劫,两人身中数十刀,死状惨烈。警方在案发现场找到了四个关键证据:一把菜刀、菜刀上附着的毛发、浴室中的几根毛发以及三枚指纹。锡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对这起血案展开了地毯式调查。然而,四个多月过去了,案件陷入胶着,毫无进展。

台北市警察局新任局长下令尽快破案,在各方压力之下,案件终于有了重大突破。警方将目光锁定在死者吴家对面的邻居 —— 正在服兵役的王文孝身上。经过指纹核对,警方确认案发现场的一枚清晰指纹属于王文孝。8 月 13 日,王文孝在军队中被捕,并接受了军事检察官的首次审问。

在审问中,王文孝交代,案发当晚他从军队休假回家,因欠下赌债,独自爬上四楼进入被害人家中实施抢劫。不料,男主人吴铭汉突然惊醒,惊慌失措的王文孝用菜刀乱砍,直至两人倒地。随后,他抢走 6000 元迅速返回隔壁住所。但由于两人身上共有 79 处伤口,检察官难以相信这是王文孝一人所为。在第二次审讯中,检察官追问王文孝是否有共犯,王文孝改变了之前的陈述,供出了弟弟王文忠。

于是,当时正在高雄服兵役的王文忠次日便被拘捕。在审讯中,王文忠又透露其他共犯分别是苏剑河、刘炳琅和庄林勋。就这样,三人在同一天被捕。8 月 16 日,警方搜查庄林勋的住所,寻找他在审讯中提到的开山刀,虽未找到开山刀,却在其卧室衣柜抽屉里发现 24 枚硬币,警方将其视为赃款。

锡安分局经过详细调查审问后,以抢劫杀人、强奸等罪名对苏剑河、刘炳琅、庄林勋三人提起公诉,王文孝兄弟则被转交给军方审判。1992 年 1 月 11 日,承认犯罪的王文孝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并很快被执行枪决。王文忠因在楼下放风,只被判了两年零八个月。同年 2 月 28 日,苏剑河三人在经过数月庭审后,被判处死刑,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然而,这起案件远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先来了解一下五名涉案者之间的关系及案发前的行踪。苏剑河是王文忠的小学同学,刘炳琅是王文忠的初中同学,庄林勋是刘炳琅的好友,他们都是 19 岁左右的年轻人。王文忠和哥哥王文孝因父母离异,分居在台北和云林两地,并不常见面。案发时,王文孝正好从军中休假回台北与家人团聚。

案发前一晚,即 3 月 23 日晚上 10 点左右,王文孝、王文忠、苏剑河和刘炳琅四人相约打台球。由于王文孝与苏剑河、刘炳琅不太熟悉,凌晨时分便先行回家,其余三人则一直玩到凌晨 3 点才回家,而这个时间点正是血案发生之时。当时,苏剑河骑着摩托车先送刘炳琅回家,三人到达刘炳琅住所时,还撞见了他的邻居。邻居证实,案发时刘炳琅有不在场证据。送完刘炳琅后,苏剑河又将王文忠送回家,最后独自回到自己家中。至于庄林勋,案发当晚他正在家中与父亲庆祝生日,同样有不在场证据。值得注意的是,王文孝与庄林勋根本不认识,从未有过任何接触。

这起案件之所以变得曲折荒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直到王文孝被执行枪决前,警方始终没有让苏剑河三人与王文孝当面对峙,只是让王文忠与他私下对峙。在那次对峙中,王文孝告诉弟弟,警方以让母亲入罪来威胁他,迫使他承认弟弟及当晚一起玩的朋友也参与了此案。王文忠也表示,警方用同样的手法迫使他供出其他共犯,他在情急之下,胡乱说出了当晚一起玩的朋友以及在家过生日的庄林勋的名字。

三名被告声称,他们被捕后遭受了日夜不间断的刑讯。警方用冰块、辣椒酱、电极棒等手段折磨他们,在身体无法承受的情况下,刘炳琅不得不在笔录上承认罪行,他原本想着到法庭上再喊冤,没想到在庭审中,检察官竟称知道他受刑讯,但这并不代表他没有犯罪。

实际上,三名被告的自白口供并不统一,存在重大差异和矛盾。除了口供存疑,案中的物证也问题重重。整个案件没有目击证人,缺乏直接证据,所谓的间接证据,除了一枚与王文孝匹配的指纹,就是庄林勋家中搜到的 “赃款”。但这些硬币经检验没有血迹,无法确定是死者夫妇的财产,而且警方只是随意拿起 24 枚硬币就认定为赃款,庄林勋家衣柜抽屉里还有数百枚硬币。此外,检察院以抢劫杀人、强奸罪名起诉三名被告,媒体报道称四人都侵犯了女死者,可三名被告在审讯时未被问及是否侵犯被害者,也未供认,女死者身上更没有留下任何精液或分泌物。判决书中称三名被告在被害人家浴室洗过澡,但浴室收集的毛发中,没有一根能证明属于他们。

三名被告在如此仓促的庭审中被判死刑,他们在庭审中高声喊冤,然而法院却一次又一次维持死刑判决。1995 年 2 月,苏剑河三人入狱将近四年,在第三次审判中,依旧维持原判,等待他们的似乎只有执行枪决。苏剑河在牢房中写下遗书,满心绝望。

就在此时,转机出现。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陈晗认为案子疑点太多,最高法院处理不当,于是提出三次非常上诉,创下台湾司法史记录。陈晗提出五大疑点:第一,被告认罪自白书在犯罪时间、地点、凶器等关键信息上存在严重分歧,与事实不符,甚至有被逼供嫌疑;第二,庄林勋家中的 24 枚硬币无法证明与案件有关,很可能是警方强行打造的物证;第三,除王文孝指纹外,缺乏有力物证证实被告自白;第四,法医鉴定女死者生前未被侵犯,与被告自白矛盾,自白可能非自愿;第五,案发当天下午苏剑河和刘炳琅曾拜访王文忠道别,表明他们不知凶杀案,若为共犯,王文孝被捕后媒体铺天盖地报道,他们不可能不逃离。此外,被害人子女当时在隔壁房间,可能目睹案发经过,但审讯时未邀请他们作证。

尽管陈晗一年内三次提出上诉,最高法院却将其一一驳回。这种死不认错的态度激起民众强烈不满,引发一波又一波民众声援。台湾人权促进会呼吁最高法院慎重处理上诉,避免冤案;46 名法学教授召开紧急记者会,表达对案件的关切,认为证据存疑时不应草率执行死刑,应重新审理;刑满出狱的王文忠也以目击证人身份揭露刑讯事实。面对各方压力,最高法院召开说明会试图澄清,但未能平息民愤,反而引来更多民众声援。而死者家属则充满怨恨,批评民众对受害者漠不关心,要求尽快执行三名凶手的死刑。

1996 年 8 月,超过 2000 名民众高喊 “死囚平反,让无罪的孩子早日回家” 的口号,要求重新审判该案。最终,在众多人的不懈努力下,苏剑河等人迎来了曙光。2000 年 5 月 19 日,高等法院决定对案件进行再审,给三名死囚一次机会。同年 11 月 16 日,苏剑河三人经过十多年监禁,再次站在高等法院,等待命运的再次裁决。

2001 年 5 月 31 日,高等法院法务部法医研究所检察官、死者家属以及双方律师前往锡安第一公墓进行开棺验尸,以确定死者究竟是被几种不同的刀具所伤害。第二年 6 月,法医研究所完成鉴定报告,指出从骸骨刀痕来看,死者应受到三种不同刀具袭击,包括开山刀、菜刀和水果刀。这一鉴定结果对辩方不利,辩方律师强调虽被告自白笔录提到这些凶器,但一直未找到,无法与骸骨刀痕对比,即便存在三把凶器,也不能就此认定是多人犯罪,更不能证明是苏剑河三人所为,因为他们都有不在场证据。控方律师则对鉴定报告满意,认为其由权威专家出具,可信度毋庸置疑。

随后,辩方律师团邀请刑事鉴定领域顶尖专家李昌钰博士加入,进行第二次死因鉴定。李昌钰博士在法庭上指出,上一份鉴定报告刀痕鉴定方法独特,建议成立专案小组进一步鉴定。他强调凶手挥刀角度和力度不同也可能导致刀痕不同,不能仅凭刀痕判断凶器数量,且现场犯案空间狭隘,从血迹分布、唯一指纹、血脚印及现场重建来看,极不可能四人同时行凶,本案更可能是王文孝一人所为。

2003 年 1 月 13 日,历时两年的重审终于有了结果,高等法院改判三人无罪,当庭释放。法官表示判定三人无罪是因为证据不足,三人口供不一致,凶案现场找到的指纹和毛发都与他们无关。三人重获自由后召开新闻发布会,苏剑河表达了感激之情。然而,这一结果对死者家属来说犹如晴天霹雳,死者母亲相信司法,但无法接受儿子儿媳身中数刀不可能是一人所为的说法,若苏剑河三人无罪,其他凶手又在哪里?她坚信三人出狱后也不会好过,因为 “人在做,天在看”。死者兄长极为愤怒,认为案件经历 40 多名法官有罪判决,突然改判无罪不公平,表示会上诉到底。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此案又出现反转。最高法院接受死者家属上诉,推翻无罪判决,将案件发回高等法院更审。最高法院认为重审时法院未认真收集证据,过于关注被告自白书中的细微矛盾点,之前判决不稳妥,需高等法院重新审理以确保公正判决。于是,2003 年 8 月 8 日,最高法院撤销无罪判决,三名刚刚重获自由的人再次被判定为死囚。

更离奇的是,失踪 10 多年的凶器竟在法庭上重现江湖。这把在凶案现场找到的菜刀,因主犯王文孝在军事法庭受审及枪决后被埋入土中,10 多年后才被军方送回法院。这把菜刀成为关键,若能证明死者身上刀伤都由它造成,就能确定一人一凶器的推断,成为判定苏剑河三人无罪的有力证据;反之,若死者身上还有其他刀伤,就可推测凶手不止一人。

这场司法马拉松又持续了 9 年,期间经历多次重审和上诉。最终,2012 年 8 月 31 日,高等法院再次判决被告苏剑河、刘炳琅、庄林勋三人无罪,并当庭释放,根据刑事妥诉审判法规定,此案不允许再上诉。法官宣读判决书时,全场爆发出欢呼声、尖叫声和哭泣声,而苏剑河三人眼中却满是疲惫,21 年的牢狱生活早已消磨了他们的斗志。庄林勋因承受不了委屈患上精神疾病,苏剑河的父亲为给他平反积劳成疾去世,弟弟也因被贴上杀人犯家属标签患上抑郁症。

虽然这起冤案最终得到平反,但对于苏剑河三人来说,重新开始的道路依然充满艰辛。苏剑河出狱后,许多大企业向他伸出橄榄枝,他却一一婉拒,最终加入一个类似慈善的组织。他深知自己的自由是无数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决定回馈社会,帮助他人。

这起长达 21 年的冤案,是台湾司法史上的一道深深的伤痕,它让我们看到了司法程序可能出现的漏洞,也让我们感受到了正义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的信念。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司法能够真正做到公正、公平,让每一个人都能在法律面前得到应有的尊严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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