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探讨联想发展历程时,一些观点甚嚣尘上,如认为联想存在私有化、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问题。这些观点看似有理有据,实则经不起事实的推敲。咱们今天就来掰开了、揉碎了,好好聊聊这些争议点。
有人说联想私有化,证据是管理层持有股份,像马雪征、曾茂朝、柳传志等持有不同数量股票和购股权。但这要从联想改制背景说起。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企面临活力不足、效率低下困境,联想也不例外。为激发员工积极性,联想启动改制,1993年授予员工35%分红权,后转为股权,这是国企改革常见手段,目的是打破“大锅饭”,让员工利益与企业捆绑,促进企业发展。当时许多国企都在探索类似路径,海尔、TCL等也进行了股份制改革,联想此举是顺应时代潮流,不能简单视为私有化。
再看所谓港商“无风险持股获利数十亿”问题。1988年香港联想成立,北京联想、技转公司和导远公司(4位港商)合资,原始股本90万港币,北京联想和技转公司共持股67%,港商持股33%。1992年增资扩股,北京联想将部分资金借给港商。后来香港联想上市,港商股份看似获利巨大。但从企业发展角度,当时香港联想业务发展需资金,港商虽出资少,却在市场拓展、运营等方面发挥作用。而且香港联想发展依托北京联想技术、市场等资源,是各方合作结果。再者,企业上市后股价波动受多种因素影响,不能仅因港商股份增值就认定国有资产流失。
从法律和政策层面看,企业股权变更、资金借贷需遵循严格法规和程序。联想相关操作若违规,早就会受到法律制裁和监管部门处罚。历次中央巡视和国家审计署审计都未对联想股权问题提出异议,说明其运作基本合规。
这种不实观点危害极大。一方面,对联想自身发展不利,损害企业声誉,影响其在国内外市场的形象和业务拓展,阻碍企业创新和国际化进程;另一方面,误导公众对企业改革的认知,破坏市场信心和投资环境,让人们对正常企业改制产生恐惧和抵触,不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看待联想这样的企业,应秉持客观、全面、理性态度,尊重历史事实,以发展眼光看问题。联想在发展中有成绩也有不足,成绩值得肯定,不足应督促改进。咱们要避免被不实传言左右,共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助力国家经济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