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委屈,要用什么姿态?

枫语联翩 2021-06-03 21:12:33

(1)

一位住在底楼的业主,简称小A, 遇到一件麻烦事儿;

楼上二楼的住户,就简称B,直接从阳台上抛出一根电缆,给放在地面上的电动汽车充电;

这样挺方便,用的时候就家里插上电,电缆抛下来,就能轻松给汽车充电;

别的电动汽车业主大动干戈也没解决的充电难题,自己轻松搞定了。

但是,当然,这种方式显然是错误的,有安全隐患;

影响最大的,就是楼下一楼的业主。

小A每次看到从阳台上扯下来的黑电缆都倍感焦虑,免不了上前告诉对方:哎呀,你这样充电也太,那个啥了吧,不安全对吧,以后不要再这样了行吗?

行吗?

不行;

你算老几,来管我?

B显然不是个善茬,不愿就此放弃自己搞定的好方法。

一次,两次,三次,四次,每次都不欢而散,从愤怒上升到争吵;

最终,小A找到了居委会去投诉。

对于这类上纲上线,明显违反法律的行为,居委会一马当先的首先亮剑;

上门给二楼业主贴了告知单:明令禁止,否则将入刑。

虽然不甘心,但是入刑是绝对不可以的,所以B只得停止了飞线充电。

行为上停止了,心理上并没有;

还耿耿于怀,怀恨在心,肆意报复?

继续接着看。

隔了差不多一个月左右,一楼业主某一天不经意间来到窗户外面,奇怪的发现在自己两扇北面窗户的下面,分别散落的有些垃圾,一些说不上名堂的纸巾;

看上去很肮脏,就像是谁上厕所用过的那种;

一楼业主觉得很恶心,但是想一想也没法确定是谁扔的,谁让自己住一楼呢?

这种楼上住户不文明,素质差的事情,找谁能解决呢?

解决不了;

那只有自己保持理性,理解,提高人性高度。

最终,一楼业主找清洁人员打扫了一下,把垃圾,肮脏的纸巾收走,整个环境又恢复了正常。

但是,一个月之后,就在这件事即将被忘记的时候,突然有一天,一楼业主又惊奇的发现,两扇北窗户的外面,肮脏物又再次出现了;

同样的数量,同样的位置,同样的肮脏物;

小A明白了,这不是普通的素质不高导致的,这是人为故意搞坏;

可是谁才会这样故意呢?

楼上的B;

只能是他,不可能是别人。

(2)

小A马上报案,报告居委会;

他的委屈也马上开始了。

先是派出所报案,排队排了两个小时,终于轮到自己做笔录;

事情经过一说,接待的民警马上眉头一皱,沉思了一下:你只是怀疑啊,没证据,找居委会解决最合适;然后就想不予受理,草草了结;

一楼业主急忙辩解:我都提供了这么具体的细节,这就是报复,寻衅滋事的报复案件,不是普普通通的不文明,乱丢垃圾;我有判断力,你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的警方,为什么故意转移重点呢?

于情于理的说服,警察好歹做了一个案件接报通知单,记录了整件事情。

第二天,这件事转给了负责该小区行政事务的社区民警;

小A打电话给对方,刚一接通,对方马上告知:你这不叫案子,没证据;好了就这样吧,我已经安排物业经理去打扫了,就这样吧;

啪,挂断了电话。

(3)

小A又找了居委会书记;

书记是位看上去和善亲切的中年大姐,听了整件事情,第一句话:那应该是楼上扔下来的,总不可能是一楼自己扔的;

???这话说的怎么哪里有点别扭!

然后开始发问:

他扔的频率怎样呢?

已经是一个月的第二次了;

啊?第二次,不是天天?

那口气,听上去,感觉应该是天天扔才够得上标准。

书记之后又问了些不疼不痒的问题,说:你没有确凿证据,我们不可能就认定二楼就是作案人啊;

不能认定作案人,你又希望居委会怎么做呢?

上门调查对方?认定对方是作案人?那是警察的事情,居委会没办法认定。

书记的态度很好,很和善,笑容亲切;

可是这思维,就有点像那个,对了就是小学生的思维;总是说来说去,说不到点子上。

就是有种,一件并不复杂的事情,小A只希望居委会能够直接找到B,去询问一下对方;

然而,在书记的思维中,总是无法聚焦到这一点,反而扯了很多没用的。

最终,几个观点交流下来,小A不再抱更多希望,只请求居委会能做些什么就做些什么即可,看着安排即可。

(4)

小A也不是任人摆布, 吃素长大的,毕竟还是见过点世面的;

于是,找到了警方的投诉渠道,投诉警方不作为,当面和派出所的所长做了交流;

所长略微询问为什么对方要报复,立刻答应让属下警员联合居委会,以及物业一起上门找到B,去询问调查一下,承认警方可以这样做。

听到这句话,小A那颗几天来一直受委屈的情绪一下子释放了,精神松懈了。

自己绕了一个又一个的弯儿,终于找到了想要的答案;

它不过就是上层的一句话。

所有的人都问自己要证据,都是一句话:你没证据;

证据,自己真的没证据;但是整件事除了证据以外,还有符合常理的推理和判断;

自己的判断,即使没有证据,也有几分有道理的分析和判断;

自己不过是希望警方或者公权单位的人能出面找到嫌疑人,询问一下有关事宜,给对方一些压力和警慑,就这么简单;

但是,几个能作为的单位却偏偏带给了自己无尽的委屈。

(5)

如果自己是这位受委屈的业主,你们会怎么处理这件事呢?

某些状况下,身为普通人无法避免会遇到委屈;

法律法规,资源的分布不均,一些偶然性因素,让某些时刻做事会顺利一点,某些时刻就是会承受委屈。

想要寻求公权机关的支持,很重要的一点是拥有证据;

没有证据,对方很可能一句话就结案了。

而假如你又是对社会认知程度不高的人,很可能就接受了这个结果,也就意味着接受了最大的委屈。

你想让公权机关能稍微有作为一点,让自己的委屈少一点,就要动用一些智慧了;

什么是智慧呢?

也就是见机行事,没有标准,只有适合。

说好话,求情,义正言辞,只要有效,都是智慧;只要无效,都是愚蠢。

向办案警员的上级,上级的上级投诉,有时候有效,有时候也会无效,也要看情况;

但无论如何,尝试投诉,争取一下可能性总没错。

把以上各种方式综合在一起,做个整体拿捏和把握,就是在遇到一件棘手事情时,自己能够成功的大致概率。

这中间免不了要受点委屈,但有的人受大委屈,有的人只受小委屈;

受当事人自己的能力和努力的影响,也受事件本身的性质和事态因素的影响,以及你掌握的证据多少;

认知有多高,生活就有多自由,受的委屈就能最小化。

而证据,怎么才能永远握有证据?

在今天这个越来越法制的社会里,用证据争取权益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一个生活内容;

记住,只要有可能,保留好自己的所有证据。

保留好,就对了,说不定哪个时刻,它真的能帮到自己,峰回路转。

(作者:韩枫,华东师范大学/法国里昂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欧美企业人力资源总监,如果你看了这篇文章想要告诉我你的想法,欢迎留言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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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语联翩

简介:以独特视角看世界,注重个人成长与职业发展,投资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