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小叔子有关的一段史料
姚 明
写《小叔子》一文时,有一段史料引起了我的注意。这便是清初三大疑案之一的“太后下嫁”。前文曾提过一笔。此处略作辨析,请方家教正。
孟心史先生著有《清初三大疑案考实》(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其中的第一篇即是《太后下嫁考实》。考证的是顺治的母亲孝庄太后是不是嫁给了多尔衮。孟先生认为,孝庄下嫁多尔衮系不实之说。理由是史料中没有太后办婚礼的记载,没有“颁诏告谕”。
孝庄与多尔衮的情事,在当时即传得沸沸扬扬,一直传到了现在。正因为传得沸沸扬扬,才被列入“清初三大疑案”。1935年孟先生发表考实,距此事已近三百年;2021年,故宫博物院还做了“孝庄文皇后一生及其下嫁之谜”的学术讲座,因此说一直传到了现在。
有意思的是,孟先生在文章中所列出的史料,恰恰证明了太后下嫁之说,并非空穴来风,反而是证据多多。这些史料包括:
1.多尔衮起初被称为“叔父摄政王”,后改称“皇叔摄政王”,随即又改称“皇父摄政王”。多尔衮死后,被追封为“成宗义皇帝”。
2.当时的科举殿试策、内外奏疏中,抬头皆有“皇父”字样。《朝鲜仁祖李誴实录》在顺治六年十月亦有“皇父摄政王”之记载。
3.时人张煌言著有《苍水诗集》。其中有“春官昨进新仪注,大礼恭逢太后婚”句。
4.孝庄太后死后没有葬入她丈夫皇太极(清太宗)的昭陵,而是另行别葬。
5.据《东华录》载,多尔衮可“亲到皇宫内院”。

顺治帝尊称多尔衮为皇父摄政王 图源:国家博物馆网站

顺治帝追尊多尔衮为义皇帝诏书 图源:书法网
以上史料,证据力最强的是称“皇父”、追封帝号,以及多尔衮可以“亲到皇宫内院”。
但孟先生认为,历史上多有幼主称辅政大臣为“仲父”的,“皇父”即是“仲父”的意思。孟先生还认为,“皇父”中的“父”字,是对长者的一种尊称。例如“尚父”。
“皇父”和“仲父”是完全不同的。仲是第二的意思,“仲父”指仅次于父亲的父辈。而“皇父”就是皇帝的父亲,根本没有第二的意思。“皇叔”和“皇父”如果是同一个意思,用得着改吗?顺治的“皇父”是清太宗皇太极。除了皇太极之外,没有一个人能让顺治称为皇父。除非他是顺治的继父。
“父”字确实可以作为尊称,一般附在被尊称者的表字之后。如“维师尚父,时维鹰扬”。但这里“尚父”的“尚”,指的是姜太公吕尚。如果比照“尚父”之意,“皇父”的“皇”指的不是顺治而是多尔衮了。如果“皇”是指多尔衮,岂非天有二日,国有二君?更说不通了。
宗法社会,礼教之下,称谓是非常讲究的。北宋的“濮议”、明代的“大礼议”就是因为皇帝如何称呼父亲而引发的重大事件。
红楼梦中的探春叫她的生母只能叫姨娘(五十五回),而贾蓉叫他的继母尤氏却要叫母亲(十一回)。因为赵姨娘不是贾政的正室,而尤氏虽系贾珍继娶却是正室。
胡适先生指出,孟先生
终未能完全解释“皇父”之称之理由……终嫌“皇父”之称似不能视为与“尚父”“仲父”一例。
实际上“太后下嫁”“太后婚”之说,不能死看字眼,认为就是指太后和多尔衮举办过婚礼。试想,如果弟弟娶了皇帝哥哥的遗孀,颁诏告谕,大办婚礼,那还成何体统!因此,所谓的“太后下嫁”、“太后婚”,更可能指孝庄和多尔衮有男女私情、事实之婚。前列第5条多尔衮可以“亲到皇宫内院”即是明证。否则多尔衮去皇宫内院干什么?否则“皇叔摄政王”也不可能改称“皇父摄政王”的。
改称“皇父”的时间约在顺治五年(1648)。当时顺治才10岁,尚未亲政。因此“皇父”之称,应该是多尔衮与孝庄太后的主意吧。
孟先生又认为,公开称皇父,是因为多尔衮与孝庄心中坦荡;如果他俩心中有鬼,就不敢公开这样称呼了。此言谬矣。红楼梦中贾珍办秦可卿之丧时的一系列公开表现,难道也是心中没有鬼的证明吗?贾珍的言行,超出了公公对儿媳之丧的正常哀痛,真可谓“尽我所有,恣意奢华”(十三回)。比如用王爷千岁的寿板,花重金买官衔提升丧礼规格等。这些恰恰印证了他爬灰的丑行。这种超常的表现就是专制的任性,权势的无所顾忌。当然,在多尔衮是权势任性;在孝庄,则或有巩固儿子帝位的考量。
皇太极,努尔哈赤第八子,生于1592年。清太宗。清世宗(顺治帝)的父亲。
孝庄,皇太极的侧福晋(庄妃),生于1613年。清世宗(顺治帝)的生母。
多尔衮,努尔哈赤第十四子,生于1612年。论辈份,多尔衮是孝庄的小叔子。
“新愁旧恨知多少,一醉酕醄白眼斜”(敦敏语)。虽说雪芹不以讥刺朝廷为忌,但红楼梦终究是一部小说。贾元春是个虚构的人物。我们不能说她就是历史上的某某人,更不能将之与孝庄等同起来。当然历史事实亦须充分关注,不能视而不见,因为这是小说创作的时代背景。这种背景证明了雪芹之笔不是空穴来风。曾有宗室不敢看红楼梦,怕里面有碍语,惹上是非。此类史实,或是原因吧。
一家之言,请方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