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人生大事,以前很多人都喜欢用钻戒来见证这神圣的时刻。
可没想到,郑州一女子交了5万定金,定下一款17万的钻戒,第2天店员说17万买不到,要加价8万,原因是店员看错款式了。
女子不买了,想要退定金,但是店家不同意。
事情回顾
李女士是个土生土长的郑州姑娘,马上就要结婚了。
为了这神圣的时刻,她决定花大价钱定制一款独一无二的钻戒。
她来到一家知名珠宝店,销售小姐热情地招呼她,给她介绍各式各样的钻戒款式和价格。
李女士被这些闪闪发光的钻戒迷住了眼,她细细地挑选,反复对比。
毕竟价钱摆在那里,得挑一枚自己最喜欢的。
十几天的时间里,李女士跑了好几趟珠宝店,和销售小姐沟通了无数次。
终于,有一款价值19万元的钻戒深得她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以17万的价格成交。
李女士心满意足地交了5万定金,就等着钻戒做好了去取货。
谁知道第二天一早,销售小姐打来电话说17万买不到那款钻戒了,得再加8万元。
“什么?加8万?”李女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咱们前后沟通了十几天,款式、价格都定好了,怎么说加价就加价?”
销售小姐解释说,是她记错了,把两个款的价格搞混了,李女士要的那一款成色比较好,17万根本买不到,得25万。
李女士火冒三丈,这分明是吃定自己要结婚不敢还价,而且还交了定金,坐地起价嘛。
气得她当场就要退定金走人,销售小姐赶紧叫来店长。
店长一脸无辜地表示,自己根本没参与前期沟通,要是他在场,肯定会反复确认款式价格,避免这样的错误。
言下之意,这锅他不背。
李女士懒得跟他们纠缠,只想拿回自己的定金,去别家店选购,可店家也不是吃素的,坚决不退定金,到手的钱怎么可能往外掏?
双方争执不下,只好找来调解员。
法律分析
李女士与珠宝店就17万元定制钻戒达成口头协议并支付定金,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已形成合同关系,珠宝店应当按照约定提供特定款式和品质的钻戒。
事后珠宝店以看错款式为由要求加价8万元,构成了单方变更合同内容的违约行为。
根据《合同法》,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没有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因此,珠宝店的加价要求不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定金的法律功能是担保合同的履行,珠宝店违约在先,无权不退还定金。
至于李女士是否可以主张经济损失赔偿,要看其花费的时间成本、交通费用等是否与订立合同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且损失是否真实、具体、必要,需要李女士举证证明。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认定此类损失与案件事实关联度不高,举证难度较大。
最终在调解员的介入下,店家答应退还定金,此事到此为止。
写在最后
最近两年,结婚的人好像对钻戒不感兴趣了,而是对黄金更感兴趣。
毕竟金价在那里摆着,着急用钱的时候还能卖了换钱,钻石可就不一样了,10万的钻戒,8万都是智商税。
要我说花十几万去买一个钻戒真的没有必要,河南出产的人工钻石并不比天然的品质差,价格也非常便宜。
咱们就事论事,买贵重物品的时候一定要反复确认细节以及合同条款,没问题之后再付定金。
17万多钻戒、170都没人收
17万的钻戒169900都是智商税,100元是辛苦费
起诉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