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哪有不谈钱的?
江西一男子为了凑齐28.8万彩礼,借债20万,本以为先把婚结了以后慢慢还,却没想到妻子婚后又要买车。
男子不同意,两人开始频繁吵架,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妻子竟然起诉离婚,还不想退还彩礼以及日常的开销共45万。
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案例来源:新闻晨报)
事情回顾
2021年春天,27岁的小智在亲戚介绍下认识了比他小3岁的小梅。
两人一见钟情,很快便坠入爱河,仅一个月,他们就决定结婚了。
按照当地习俗,小智需要给28.8万的彩礼,对于普通家庭的他来说,这个数目着实不小。
小梅的意思也很坚决,彩礼一分都不能少。
为了这场婚礼,小智东拼西凑,又向亲戚朋友借了近20万,加上自己的积蓄,总算是筹齐了婚礼的全部费用。
没想到更让人崩溃的是还在后面。
婚后,小两口的蜜月期并不长。
小梅发现,自己每次买东西,小智都会唠叨个不停,劝她不要乱花钱。
她当然知道小智是背负着20万的外债,可小梅完全不管这些。
她坚持认为欠下的彩礼债,应该由小智父母来还,和她没有关系。
争吵愈演愈烈,小梅又提出要买车,小智坚决不同意。
在他看来,买车又得借钱,这20万的彩礼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还上呢。
而在小梅眼里,小智就是个无能的窝囊废,连辆车都买不起,两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因为钱的事情吵架。
最终,小梅气得回了娘家,两人开始分居。
小智苦苦哀求,也无法让小梅回心转意,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小梅竟然直接起诉离婚,还不打算退还彩礼加婚礼开销总共45万的费用。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小梅与小智结婚一年有余,现因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因此起诉离婚。
对于彩礼返还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应当以离婚为条件予以返还。
小智为了这场婚礼,给了小梅家28.8万彩礼,又额外给了3.7万"三金"。此外,操办婚礼又花去10多万。
这笔45万左右的巨款,其中近20万是向亲友借的,给小智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法院经审理认为,考虑到两人共同生活了一年多,没有子女,且女方要求的彩礼数额较高,给男方造成了经济压力。
最终,法院判决小梅向小智返还彩礼45000元,连同其他费用,共计返还6万余元。
写在最后
有网友说:这钱真好赚,一年时间净赚39万,比绝大多数普通人的年收入还高。
我想说的是:结婚还是应该以感情为基础,没有感情的婚姻其实就是利益交换,和做生意没什么区别。
毕竟真正相爱的两个人是一定会互相为对方考虑的。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