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癌症住院,发现妻子婚内出轨

南方老纪 2024-11-21 14:39:32

成都一男子辛苦打拼多年,赚得千万身家,却不幸患上癌症晚期,心痛之余发现了让他更心痛的事:妻子趁他病重时出轨。

一怒之下,他立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了自己亲弟弟,妻子得知后将小叔子告上法庭,究竟徐先生的遗产该如何分配?谁能笑到最后?

事情回顾

徐先生是做建材生意的,他没读过几天书,只有初中文化,但是头脑灵活踏实肯干。

白手起家的他凭借多年的打拼终于拥有了千万身家。

50岁那年,他娶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妻子李女士,婚后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小徐。

本来这是一个很温馨的事,徐先生辛苦大半生终于可以安享晚年了,没想到一次体检的时候,查出徐先生得了癌症,还是晚期。

回想起为事业透支的身体,不禁唏嘘不已,但他一点都不后悔,因为能为家人留下可观的资产,自己也没算白活。

癌症没有让他崩溃,但妻子手机上的聊天记录让他崩溃了。

一天,他无意中发现妻子与人暧昧聊天,甚至打算等他去世后就拿着遗产与对方结婚。

“我还没死呢,她就连我死后的事都安排好了!”徐先生的心中万马奔腾,久久不能平静。

冷静下来之后,徐先生也想明白了:跟着这样的母亲,他的亲生儿子小徐肯定捞不到半点好处,自己走了,儿子可怎么办?

于是徐先生悄悄找来律师,立下了一份遗嘱。

遗嘱中写明,他去世后,名下的所有财产,包括钱、车、房,统统留给亲弟弟徐强,但有一个条件,徐强必须为他的儿子小徐提供生活保障,并承担儿子成年后的创业支出和结婚开销等。

为了万无一失,徐先生还特意去做了公证,而这一切,他并没有对李女士透露。

徐先生去世后,葬礼现场,当着所有人的面,徐强宣读了遗嘱。

李女士惊愕不已,先是质疑遗嘱的真实性,随后又辩称丈夫生前“脑子已经不清醒了”,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不能算数。

葬礼后,她便将小叔子告上法庭,要求判定由她和儿子共同继承遗产。

法律分析

本案的焦点在于遗嘱的效力问题,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如果按照法定继承来看,徐先生的财产的确会有李女士的一份。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分配优先按照死者生前所立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定继承。

因此,在徐先生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继承顺序规定并不适用。

关于李女士提出的徐先生脑子不清醒,"无民事行为能力"之说,也难以成立。

公证遗嘱的办理需要符合五个条件:

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和形式合法,遗嘱财产为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需亲自到场申办。

徐先生生前亲自办理遗嘱公证,足以证明其当时精神状态正常,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因此徐先生的遗嘱合法有效。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徐先生与李女士婚姻存续的数年间,夫妻共同所得财产为120万元,李女士可依法分得其中的60万元。

除此之外,徐先生的其他遗产均为其婚前个人财产,应当按照遗嘱归其弟弟徐强所有。

最终,法院驳回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李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写在最后

网友说:对这种女人,一分钱都不应该分给她!

如果徐先生生前能收集到相关证据,证明妻子李女士婚内出轨,那么她可能连这60万都分不到。

只可惜那时候的徐先生已经没有精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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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老纪

简介:聊点普通人能听懂的法律小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