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2024年末),吉林省拥有债务余额9993.4亿元,占债务限额的百分之90.1;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584.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408.9亿元。

在各级债务中,省本级拥有债务1020.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74.5亿元,专项债务246.2亿元,省本级债务余额有限,体现出了经济发展的稳健。

长春市是吉林省的省会城市,也是副省级城市,在债务余额方面,长春市拥有债务3158.4亿元,占全省债务余额的百分之31.6,体现了老大哥城市的担当。

吉林市与本省名字相同,也是全国唯一与省份名字相同的城市,拥有债务1132.6亿元,位列全省榜眼,其中一般债务511.8亿元,专项债务620.8亿元。

延边自治州拥有债务余额850.4亿元,位列全省探花,其中一般债务、专项债务分别达到了396.2亿元和454.2亿元;松原市债务处于300亿元量级,拥有债务309.9亿元,总量位列全省第4位。

通化市、辽源市、白山市3市债务余额均处于200亿元量级,分别拥有债务281亿元、254.8亿元和21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分别为105.2亿元、107.5亿元和130.8亿元,专项债务分别为175.8亿元、147.2亿元和86.5亿元。

四平市、白城市债务余额最少,均处于100亿元量级,分别拥有债务180.9亿元和158.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分别为103.9亿元和106.9亿元,专项债务分别为77亿元和51.6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