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无小事!十堰市竹溪县泉溪镇金茂液化气站为何两次被罚

晨曦微露的写意 2025-03-05 11:36:45

信用中国(湖北十堰)官网截图

近日,从信用中国(湖北十堰)官网获悉:竹溪县泉溪镇金茂液化气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324331875557K;因2024年9月10日在竹溪县丰溪镇丰溪村5组临时储存点实施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涉嫌违法。

竹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予以处罚,立案查处。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溪)城罚决字〔2024〕第058号,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处罚决定日期 2025/02/17。

竹溪县泉溪镇金茂液化气站行政处罚截图

值得关注的是竹溪县泉溪镇金茂液化气站,在2023年因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被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本案事实,经本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货值金额等值罚款:93530元;2、没收违法所得:36910.08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竹溪市监处罚﹝2023﹞61号。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证我国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规,2010年10月19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由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583号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

竹溪县泉溪镇金茂液化气站注册地为竹溪县泉溪镇双桥铺村4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取得了工业管道和气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许可。液化气站又称液化石油气储备站是具有资质销售液化气单位,液化气站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液化气站是指从事液化气的生产、储存、装卸、销售等活动的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液化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是一种危险化学品,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和安全生产,容不得半点马虎。

0 阅读:0

晨曦微露的写意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