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在公共场所打了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谈谈梁开贵 2024-08-08 15:05:04

现代的年轻人,工作压力大,导致负面情绪无处发泄,有时会在下班后或者周末喝酒来 改善心情,但如果醉酒后在公园、饭店等公共场所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的,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相关案例

案例一

2016年10月19日晚,王某在酒店吃饭,喝醉后因加菜问题,王某打伤了服务员林某和劝架的赵某。经鉴定,两人均构成轻微伤。

检察院采纳辩护人意见,认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且王某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例二

蔺某酒后独自乘坐出租车,司机宋某遭到蔺某殴打,宋某报警。蔺某下车来到咖啡店,殴打路人李某甲和劝架的李某乙,后又对救治的医生,民警进行殴打。经鉴定,李某甲轻伤二级,李某乙轻微伤。

法院认为,蔺某酒后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法院判处蔺某一年十个月 ,缓刑两年。

文启律师说法

首先,从定罪上,醉酒后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才构成寻衅滋事罪。其构成要件行为主要包含:随意和情节恶劣。司法实践中,一般通过审查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是否属于临时起意、是否事出有因等来认定“随意性”。此外,应当综合考虑四个因素,在立案具体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情节恶劣”的尺度。这四个因素分别是:行为人的一贯表现和动机卑劣程度,如犯罪前科;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如暴力程度;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如行为造成几人受伤;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如行为人深夜在自家小区楼下。

其次,就具体量刑而言,即使确定行为人成立寻衅滋事罪,也要考虑从轻处罚情节,包括:行为人是否属于犯罪情节轻微,是否自愿认罪认罚。若行为人取得被害人谅解,或者存在自首、坦白等法定从宽情节和初犯、偶犯等酌定量刑情节,可以争取宽大处理。

文启律师建议

年轻人即便生活压力大,也要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与爱好来改善心情。即使喝酒,也可以在家喝酒或者和朋友外出喝酒,确保酒后失去控制时不要伤害他人。另外,建议在公园、运动场活动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不要随意招惹醉酒的人,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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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8-08 16:17

    不谅解,他们也得赔也得坐牢。关键在于警察的做法,你不谅解不同意调解,警察就把打人者和被打者都留置,彻夜甚至数日,这是严重侵犯公民权益逼迫受害者的不法行为,没有警察的胁迫,没有人会轻易谅解放过打人者。

    用户10xxx02 回复:
    [得瑟]我当年打人是因为消费者强迫交易!我不能强卖她能强买?
    诺诺 回复:
    就喜欢你现在桀骜不驯的样子,继续保持下去,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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