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老机保的年限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没有个人账户养老金会吃亏吗?

帮兄聊职场 2025-01-02 12:29:38

很多原来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朋友私信告诉我,他们所在的地区,从1996年1月开始,就从自己的工资中扣除了养老保险费,虽然每个月的缴费基数不高,但也是实实在在的缴费年限。但在办理退休时,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缴费年限全部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导致没有个人账户养老金或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很少,自己是不是吃亏了?

过去我也是在机关工作,其实我也是从1996年1月开始就在机关缴纳了养老保险,虽然每月只有几元钱,但也是从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的。四川当时也是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试点地区,四川很多市县也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这个机构,属于人社部门管理的二级机构。

从全国的角度来分析,当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不是所有的地区都要缴纳养老保险,凡是缴纳养老保险的地区都是试点地区,试点地区缴纳的养老保险称为老机保。老机保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等规定,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一样的。

在试点地区,当时虽然工作人员个人是按照本人工资的比例扣缴的,但单位缴费部分,由于机关事业单位是财政拨款,也就是说单位缴纳的统筹部分,实际上并没有完全到位。在养老保险基金中只有个人账户,统筹账户实际上空账,没有完全做实,也就是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老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试点期间其实时间也是比较长的,但工作人员在办理退休时,由于当时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比如养老金如何计算等,只能按照老办法计算,包括试点地区也是如此。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实施的时间实际上是2014年10月1日,虽然2014年10月1日还没有出台正式的文件规定,但这个日期作为全国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实施的基准日,在全国是一刀切的。主要的政策依据是国发(2015)2号文件,具体实施办法是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

按照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的规定精神,凡是2014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让以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养老金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个部分。

对于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在试点期间缴纳老机保的缴费年限全部按照视同缴费计算,而不是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对于2014年10月1日之前具有企业实际缴费年限的职工,则只能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点期间缴纳的老机保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主要是考虑到试点期间政策不统一,缴费基数比较低,个人账户比较低而出发的。如果全部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只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如果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要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比,其实过渡性养老金要大幅度高于个人账户养老金。

这就出现了两种情况,如果按照实际缴费年限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可能会高一点,但由于当时缴费基数比较低,其实个人账户积累是比较低的,退休人员可能会吃亏;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就要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有的人可能没有个人账户养老金,但从计算方式来比较,过渡性养老金不但会高于基础养老金,而且会大幅度高于个人账户养老金。

综上所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老机保,由于缴费基数比较低,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也是比较低的,如果按照实际缴费年限只计算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如果按照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只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比,几乎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十倍,所以这不但不吃亏,反而是一项比较大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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