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军
那种认为马克思之后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实践相脱离的观点是偏颇的,在我看来,包括第二国际时期在内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并没有脱离实践去理解辩证法。相反,他们在某种程度上过于把辩证法与现实的社会革命实践关联在一起了,以致忽视了二者之间的差异和距离。这造成了以下两个后果:一个是以实用主义的态度来看待辩证法,从而抹杀了辩证法的批判本性和超验性维度;另一个以简单化和程式化的方式来表述辩证法,这种做法看似合乎无产阶级的接受程度和理解水平,但是它有意或无意地遮蔽了辩证法的丰富内涵,将其平面化和线性化了。在革命战争年代,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似乎都很难逃离辩证法的实用主义倾向。为什么要回避这种实用主义的倾向呢?实用主义和辩证法是水火不相容的吗?在我看来,二者不是不能够相容的。一方面,辩证法要从实用主义那里汲取积极的养分,正如第一章在探讨“辩证法与新实用主义”的关系时,我认为辩证法在批判传统知识论的精神上与实用主义是极其相似的,在这个层面二者可以交流、对话和沟通。另一方面,如果是为了某种私利而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随意阉割和曲解辩证法,把它当成论证工具,从而使辩证法改变自身的结构,那么这是极其不恰当的处理方式。从根本上说,这是混淆了实用主义与马克思对实践的基本理解。前者倾向于把实践理解为经验,是行动和做意义上的行为,即practice,而马克思对实践的基本理解是内含规范性和目的性的行为,即praxis。当代的紧迫性问题在于:在人们对之前的辩证法话语保持沉默的时代,辩证法要以何种话语方式来建构它与实践之间的关联?具体而言,关涉两个问题:一是,当代辩证法话语如何具有可理解性?二是,当代辩证法话语如何具有可公度性?简言之,更新后的辩证法话语方式应该使人们在生活实践的过程中能够领悟、理解、交流和对话。在语言实践已成为生活实践表征的时代,建构一种与时代相契合的实践话语方式是当代辩证法最为紧迫的任务之一。在这里,建构不是想象、无中生有之义,而是有意识地在生活实践中提炼契合时代的辩证法话语,锤炼辩证法在时代中具有可理解性和可公度性的话语。
一 经验批判与辩证法话语的可理解性
将辩证法理解为关于经验活动的规律是不可理解的。在萨特看来,这种作为经验规律的辩证法是不具可理解性的。事实上,这也是人们对当初那种以科学规律话语呈现的辩证法产生陌生感和距离感的原因。萨特指出:“因为人们把辩证的‘原则’看作普通的资料或归纳出来的规则,总之是因为人们用实证主义理性的观点和实证主义理性看待其‘范畴’的方式。实际上,如果他们从整体化的观点出发,这些所谓的辩证法则的每一种都是完全可理解的。因此,批判的经验必须提出基本的问题:是否有一个存在域,在那里,整体化是存在的形式本身。”萨特认为,要使辩证法具有可理解性,只有在整体化的运动中才能实现,诸如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范围内的片段性活动是无法理解辩证法的。反之亦然,辩证理性或辩证法本身就是实证主义和经验主义理性不可理解的。在这里,实证主义理性是作为批判经验的精神形式出现的。经验是发生在人的现实感性活动中的,因而具有原始的可理解性,但是实证主义理性在抽去了经验的实际内容而成为空洞的原则和规律之后,便失去了可理解的基础。事实上,那种单纯地从经验的具体内容中抽取出来的原则或理论,都不具有可理解性。因而所谓辩证法的可理解性,首先应当具有经验的可理解性,进而言之,它不仅不能抽去经验本身的发展形式,还要有经验的内容。否则,可理解性就无从谈起,因为现实的人毕竟是处于当下经验中的人,而思维对这种当下的存在的把握也必然受制于对经验的内容和形式的理解。
但是,如果仅仅从当下性的维度来理解经验,那么这种理解只具有可感性,它只是“熟知”而非真知。要获得对经验的真知,就须以反思和批判的态度对待它,在超验或整体化的层面审视经验。在萨特看来,如果不以整体化的视角理解经验,那么经验也是不可理解的。“实际上,我们今天看到无数企图的出现——它们全都很有意思,都值得争论——都是为了探寻关于自身的辩证法。这就意味着不仅批判经验的起源本身是辩证的,而且每一个人的反射意识和批判意识的出现也采取了个体尝试的形式,企图通过人自己的生命去把握历史整体化的契机,并且认为这就是整体的一种表现。因此,从最直接的和最表面的性质来看,整体化的批判经验就是经验者的生命,因为只有它从反射的角度批判了自身。”事实上,辩证理性正是从批判经验中发展出来的,正是基于对经验的整体化理解而凝结成的思维方式。因此,辩证法所内含的任何一种规律或法则,都应该被视为整体化视角下的一种经验法则。换言之,如果辩证法存在的话,它的可理解性就在于以整体化或批判性的方式来理解经验。
萨特指出人们保留“可理解的”这个术语是用以标示任何一种意向性的实践。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个体的实践,还是群体的实践,都应该是可理解的。萨特把辩证法的法则或规律视为在整体化的方式下得到理解的经验规则。这种被整体化的经验活动,在萨特那里实际上指的就是实践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萨特把辩证法看成是整体化实践的契机。换言之,辩证法的可理解性就在于它是作为整体化的原始运动而存在的。“辩证法该从一开始起就是直接的、被简单地体验的实践,而且因为它出于使自己整体化的目的而在时间过程中作用于自身,所以它将自身封闭起来,逐步地通过批判的反射性使自身成为中介。”总之,在萨特那里,辩证法的可理解性指向的就是以整体化的方式来理解实践中的经验活动。由此可见,卢卡奇的总体化方法和萨特的整体化方式有着共同点,他们都强调辩证法的可理解性不仅在于实践活动的经验性质,还在于它的超验性质。
萨特的阐述是深奥的,他以一种让人不易理解的方式表达了辩证法的可理解性。事实上,在马克思那里,辩证法的可理解性并没有那么神秘莫测,而且,辩证法的整体化或者总体性就体现在历史唯物主义当中。辩证法在黑格尔那里是普遍原则与特殊事物之矛盾的运动形式,在马克思这里则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矛盾的运动法则。因此,马克思辩证法的可理解性就在于以一种总体性的唯物主义历史观考察实践矛盾的运动。
在马克思那里,本质与现象、必然与偶然、原因与结果等都是辩证法的元话语。这些话语事实上很难在现实生活层面得到理解,因而它不具有现实生活的可体验性,即没有经验性的内容,而徒具经验的形式。但是,马克思通过建构使它们获得了可理解性的。但似乎人们不曾思考过辩证法是如何获得这种可理解性的。在我看来,在马克思辩证法的话语机制中,他是通过把辩证法的元话语、中观话语和宏观话语有机结合了起来,而使它能够被传播和接受。在当代,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偶然与必然等辩证范畴被清除出后形而上学的视野,事实上是一种可预见的结果,因为它与微观层面的话语脱节太严重了,不具有可经验的内容。但马克思并没有停留在辩证法的元话语上,他一方面建构了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等用以揭示社会历史规律的宏观性辩证法话语,并以这些范畴的辩证运动阐释社会历史的发展法则。具体而言,社会历史发展的具体法则作为辩证范畴运动的具体内容,使得辩证范畴不再空洞,而采取范畴的辩证运动形式来解释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性也使辩证法自身获得了新生命力,使它在社会历史层面获得可理解性。另一方面,在中观的辩证法话语层面上,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工人阶级与资本家阶级、靠出卖体力为生的人与靠榨取他人的剩余价值为生的人等中观话语的建构,不仅使得元话语获得了可体验性,也使得宏观话语切入了现实生活。例如马克思把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看成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在现实社会中的表征,便具有深刻的意味。以往人们把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当成意识形态的话语随意丢弃,其实是忽略了马克思试图将辩证法导向可理解的生活实践层面的努力。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才能够获得无产阶级的广泛认可和普遍接受。对于马克思来说,关键的问题不在于理论的系统化,而在于以无产阶级能够理解的方式获得对自身处境的认同和批判,从而促使革命意识的诞生和发酵。因而,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或唯物辩证法能够在中国获得认同感,因为中国辩证法事实上也是以祸福、阴阳、大小、长短等中观层面的话语表达的。可以说,要使辩证法在当代获得理解也应当建构它的中观话语方式。
二 生活实践与辩证法话语的可公度性
一种可理解的辩证法话语,同时也应当是一种可公度性的话语。从相对主义的角度来说,谈话或者话语是没有公度性的,它们只是私人性话语,而非公度性话语。在我看来,相对主义作为对绝对主义的批判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如果说话语意味着权力,那么相对主义解构绝对主义的话语方式是有意义的,因为它通过解构所谓的权威话语,实现了对话者之间的平等交流和沟通。但是,只要人们谈话,就有谈话内容和交谈方式的存在,只要人们在试图理解对方或他者,那么就总有某种可供交流和理解的东西。
在罗蒂看来,“可公度的”一词是指“能被置于一组规则下,这组规则将向我们表明,关于在诸陈述似乎发生冲突的每一点上会解决争端的东西,如何能达到合理的协议”。相对主义者之所以成为相对主义者,在他看来是他们放弃了对公度性的追求;反之,可追问:如果他们追求公度性,就不能成为相对主义者了吗?事实上,在认识论的视域中是无法解决这个问题的,因为认识论是在思维领域发生的,思维虽然是可传达的,但思维总是个体的思维,认识也总是个体的认识,很难用一种公度性的话语将个体的思维统一在一起,除非由话语霸权来实现,但那将是形而上学的恐怖。相对主义要反对的就是认识论领域中的霸权话语或绝对主义的话语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把辩证法局限于认识论领域,将它作为一种认识论的方法,是无法在个体的言谈之间建立公度性话语的。从另一个角度说,只有从存在论的角度来看,辩证法的话语才有公度性可言。
事实上,如果仅仅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辩证法的批判本性也是与这种公度性话语相冲突的。因而,存在论才是辩证法话语具有可公度性的缘由。从辩证法自身来说,每一个时代所采取的话语方式有所不同,甚至是互相冲突的,这意味着人们对现实存在的不同理解。这是无法消除的解释学差异。无论是科学话语、革命话语,还是社会历史话语,都是如此。这种话语方式的冲突正是基于存在论基础上的语言冲突。在这里,我关注的并非语言本身,而是其存在论基础。这也是辩证法话语赖以存在及其变革的前提。如果说认识论视域中的辩证法话语是为了解释世界,那么存在论视域中的话语则具有改造世界的企图。解释世界的辩证法话语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私度”,甚至是哲学家的个人化语言,尽管这种个人化语言来源于社会语言,但是它并没有真正渗透到社会行为当中。
可以从两个方面看这种“私度”:一方面,它提供了解释世界的一种模式,是人类思维试图把握世界的努力,在这种私度中,正如马克思所言,一种思维推倒了另一种思维,一个思想家颠覆了另一个思想家,这其实是形而上学脱离现实生活的理论表征;另一方面,私度性的话语很难获得理解,因而解释世界也是很困难的工作,比如康德的自在之物、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等。它们之所以神秘是由思维自身的局限性所致。从这两个方面来说,所谓可公度性的辩证法话语就是要破除这种私度性的话语,在存在论的根基上将辩证法话语导向现实生活。简言之,就是不要再让辩证法成为认识论概念游戏的法则,而是要把辩证法看作解释和改造生活实践的法则。这个法则不是现成的东西,它在生活实践中生成并且不断扬弃自身。话语就是这些法则的线索,是人们理解和运用这些法则的载体。
辩证法如果成为概念游戏的规则,那么它迟早要被人们遗忘。只有在生活实践当中,辩证法才具有生命力和活力。就当代的生活实践来说,资本无疑是最大的实践场域。辩证法面对资本的时候采取何种方式分析和批判资本,这是辩证法在当代生活实践中无法回避的问题。如果说黑格尔是把辩证法运用于概念之间的转换,那么马克思则是把辩证法置于对社会事实的批判及社会秩序的建构上。在马克思看来,一个在经济方面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的人,是无法理解《资本论》的,更无法理解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冲突和对立,他引用一个工厂主的话说:“被认为是德国世袭财产的卓越的理论思维能力,已在德国的所谓有教养的阶级中完全消失了,但在德国工人阶级中复活了。”德国有教养的阶级指的是那些以概念思维来理解现实生活的人,他们把资本或私有财产等这些概念保存、固定下来是符合他们切身利益的,而在马克思那里,资本是造成工人阶级生活于贫穷和苦难状态的元凶,但有教养的阶级是无法理解的,因而也不理解《资本论》,更不懂资本批判的话语。批判资本作为辩证法最重要的当代使命,是能够被工人阶级理解的,因为他们能够从对现实生活的感受出发,从他们与资本的矛盾和冲突出发,可以理解并审视资本的本性。因而马克思说:“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空论主义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简言之,资产阶级无法理解的资本本性,工人阶级却有着切身的体悟。就辩证法而言,那些空论主义的代言人是在思维领域运用它来玩弄概念的游戏,而对工人阶级来说,辩证法带给他们的是革命的希望和期待。
在此,资本话语指的就是资本批判的话语。资本话语作为辩证法具有实质性内容的话语受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和革命家特别的关注,除了马克思的《资本论》以外,卢森堡的《资本积累》和列宁的《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等著作从不同角度批判了资本。虽然他们对资本主义的认识有差异,但他们都以辩证的方法来审视和分析它,无论是总体性的观点,还是历史的观点。在众多的辩证法话语中,资本批判话语是最为犀利、最刺痛资产阶级大脑的。可以说,直到今天,我们也没有超出马克思提出的关于资本批判的总问题。换句话说,现在最根本的生活实践问题不在于生态问题、贫富差距问题等,而在于资本的控制与反控制问题,其中,由资本全球化所引起的全球性问题就能说明这点。因而,辩证法在当代仍需要保持它往昔的犀利性。“马克思辩证法作为对资本逻辑的内在超越和瓦解,是在资本逻辑的内部获取生机和生命力的,只要资本主义没有灭亡,它就永远不会过时。相反,资本逻辑的全球扩张,反而为它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生长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批判资本话语应当是建构辩证法实践话语的一个重要维度。在我看来,无论是把资本看作是形而上学的基础,还是把资本批判看成是当代辩证法与生活实践关联的突破口,深处概念思维当中的人是不会理解的,只有深陷资本控制之苦的人才有痛彻的感受和理解。
如果说异化是资本控制下的人的现存状态,那么异化话语就是辩证法批判资本的理论表征。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曾经较为充分地论述了异化,他看到了黑格尔的精神异化逻辑或异化辩证法可以揭示劳动的基本结构和人的形成。在资本或者私有制的条件下,异化是人最典型的存在状态。在早期马克思那里,异化话语作为批判资本的主要工具,揭示了工人阶级的悲惨状态。换言之,对于马克思来说,异化辩证法不是黑格尔意义上的思辨辩证法,而是一种生存辩证法,它有着最为现实的生存论基础。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虽然以科学方法来批判资本,但其思想框架或基本逻辑还是异化逻辑或异化辩证法。科学逻辑和异化逻辑的区别在于,前者以数据、资料等统计技术来分析资本的变化,而后者真正关心的是资本的命运与工人阶级的命运之间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异化逻辑才是马克思《资本论》之科学逻辑的灵魂。
仅仅把异化局限于生产领域其实是削弱了异化作为一种批判话语所内含的能量。在刘森林教授看来,异化话语表现为五种方式,第一种是以主客二分框架来理解异化,第二种是把异化作为科学历史观的范畴,第三种是以理性主义为支撑的异化逻辑,第四种是作为物化的异化,第五种是生活的异化。他以一种整体化的理论方式来看待各种冲突的异化理论,这种整体化的方式就是将异化视为实践矛盾在社会世界中的展开,因而在五种异化话语的分析中,矛盾或者说自否定的悖谬性始终是异化话语的内在逻辑。无疑,这种对异化话语的历史性分析是在现代性背景下展开的,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如果说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资本论》中以近乎实证的方式建构了异化话语,那么潘毅的《中国女工——新兴打工者主体的形成》一书中正是以这样的方式建构了当代的异化话语。该书以中国女工这个特殊的打工群体作为主角,描述了在国家、资本与文化的冲突下,女性打工者在权利、欲望与抗争之间选择与被选择的真实存在状态。她说:“为了探索女工生命中无法逃避的这些社会暴力,在中国逐渐融入全球资本主义体系的背景之下,我踏上了寻找中国打工者主体的漫漫长路,并尝试在当代中国——它正迅速成为一个为全球生产,提供大量廉价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的‘世界工厂’——提出一种社会抗争的次文体。”
这里将两本著作放在异化话语的思考中来分析,目的不在于做理论上的比较,而是试图揭示建构当代异化话语的两种不同进路。前者的关注点在于反思和批判异化理论自身,尽管这种进路是在现代性问题中建构的,但它无疑是以一种学院派的方式呈现出来的。与前者不同,后者是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结合理论分析而做出的,因而更具现实性和基础性。可以说,像打工者、中国女工等标示当代异化状态的话语在理论推演中是无法获得的。要更新异化话语不仅需要理论支撑,还需要切实领悟和体验现实生活的状态,哪怕是将自身置于某种异化状态中。
这里的讨论可以引申出关于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路径和方法问题。实际上,在众多的方法中,一种叫作民族志的研究方法应该得到重视。民族志研究方法是社会学研究的一种方法,即学者通过深入社会的某个场景进行生产或者学习,以社会叙事的方式展现社会事实,揭露社会矛盾、冲突及其变迁。这种方法或研究路径的最大优势在于将生命体验融入理论当中,揭示现实的深刻性。当然,仅有现实的深刻性不足以构成民族志研究方法的特征,更不足以成为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方法,因为这种方法的重心在于呈现社会事实,而非通过理论来批判社会现实。因此,批判的民族志研究更适合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方法。所谓批判的民族志研究,就是在进行民族志研究时,带着社会批判意识和学术问题对社会事实进行分析和批判。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志研究不仅是客观的研究,也是一项带有生命体验和价值取向的研究方法。从这个角度看,马克思的《资本论》或者说自马克思介入阶级斗争以来的所有研究都是一种批判性的民族志研究方法。此类批判性民族志研究的代表作还有恩格斯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和毛泽东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等等。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理论深刻性正是在于对自身所处生存境遇的体验。也正是在民族志研究的道路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将对哲学的批判和对现实的批判有机结合了起来。在我看来,关于异化理论的研究在这里可以找到一个现实的突破口,只是在现代学术制度背景下,这是一个带有潜在风险的做法,但是我认为建构异化话语的根本方式正在于此。
三 转向实践话语的途径及其意义
通过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实践,唯物主义话语曾经在中国占据主流的话语地位。以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唯物辩证法争论为平台,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话语开始逐渐进入理论界和革命实践的话语体系。唯物主义和辩证法也适时地成为人们必须遵守和信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甚至是革命和工作准则。毛泽东在相关著作中除了阐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原理外,绝大部分在于教导党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如何运用这些原理来分析和解决问题。可以说,毛泽东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始终透露出强烈的实践意味。他的实践哲学不在于《实践论》,因为从哲学的视角来看,《实践论》中的“实践”其实是认识论的范畴,这种认识论的实践带有巨大的形而上学风险。毛泽东的实践哲学是在以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还是《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论十大关系》,都是实践哲学的著作。在唯物辩证法中国化的过程中,毛泽东是真正把辩证法引向实践话语的第一人。
在当代,“实践”这个词对学术界无疑仍然具有强烈的诱惑力。然而,如何理解实践、以何种方式更新对辩证法话语的理解、当代的辩证法如何转向实践话语等问题还需要加以研究。前文探讨了经验批判与辩证法话语可理解性、生活实践与辩证法话语可公度性之间的关系,从而揭示出转向辩证法之实践话语的可能性,下文我试图指出这种转向的具体途径。
首先,从认识论转向存在论。如前所述,如果把辩证法局限在认识论领域,那么它只是用概念去把握概念。前一种概念是已经生成的理论范畴,后一种概念则是把现实生活抽象化,抽去了它的实质性内容,那么概念之间转换的形式便是辩证法的形式,按照黑格尔的话说,即是否定之否定形式。即使存在劳动实践环节,它也是作为绝对精神的外化环节而存在的,是作为中介而存在的。这种作为中介存在的实践被消解在了概念的循环当中。概念的循环或者真理的圆圈事实上都是在思维领域运动的,所谓关于思维的辩证法即是如此。因此,要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实践话语,只有转向存在论的阐释,即把辩证法的目光引向人的存在状态和存在方式或现实生活实践才能发生根本变革;换言之,辩证法只有建立在存在论的基础上才能建构其实践话语,比如马克思的异化、阶级、剥削、工人阶级等话语就是植根于存在论基础上的实践话语。在当代,辩证法不仅关涉人的存在状态、存在形式和存在结构,还要考量以何种概念和话语来揭示。换言之,辩证法要以概念的方式揭示人的各种存在状态之间的流动、过渡及其形式。或许当异化话语成为一种意识形态话语后,人们不愿就此再做讨论,但是解放和发展话语的勃兴则在当代层面突显了当代辩证法的革命性和批判性,是辩证法的当代话语方式。
其次,从宏观叙事到微观阐述。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的宏大叙事方式,辩证法是以宏观的话语方式来揭示自身的结构和存在样态的。无论是作为自然规律,还是作为社会历史规律,辩证法都是以宏观的叙事方式来建构自身的,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等,都是一种宏大的话语体系。在利奥塔看来,以信息社会为根基的后现代知识表明,那种宏大的叙事正在被破碎、片段化的微观叙事所替代。如果说宏观叙事使一切坚固的东西或者不太坚固的东西更坚固,那么后现代的知识立场则试图使一切坚固的东西烟消云散,让它们回归到自身应在的处所中。在此,后现代对现代理性的反叛是极端的,但这正是它们的特征。事实上,辩证法在这点上和后现代的精神极其相似。说它们相似,不是使辩证法趋向于后现代思想,而是指出两者在批判指向上有着类似的风格。辩证法也是从来不崇拜任何坚固的东西,它的确定性就是要让一切都流动起来。宏观叙事所指向的体系性和规律性在辩证法这里需要被审视,这种审视的权力就来自辩证法所内含的微观阐述维度。这种微观的考察或者阐述不是福柯式的知识考古学,而是渗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中的批判精神。具体来说,像“阶级”这样的概念,事实上在现时代与马克思主义的考察是有着历史性区别的。如何理解当代的阶级?旧有的概念(如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已远远不能契合时代及其自身的变化,因而在实践的意义上来说,所谓微观的阐述或许更多地涉及社会学中的分析、调查等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辩证法把自身局限于宏大叙事中,而不是建立在现实实践基础之上,那么辩证法就仅是一种哲学话语,而非实践话语。
再次,从个体理性转向公共理性。辩证法最初是谈话的艺术。当然,谈话的内容可以多样,如城邦政治、学术理想、真善美等。但是,辩证法在那里仅仅是个体理性的一种体现形式,甚至是一种工具性的存在。正像海德格尔所说,是一件上手的工具而已。作为工具的辩证法也仅是在个体理性的范围内存在。这种个体理性就是由有限理性和绝对理念之间的矛盾所构成的理性形式。不能说个体理性没有公共意义,正如整个哲学史所表明的那样,哲学史虽然说是哲学家个体的理性学说史,但是它本身显示出人类社会理性的公共意义。因此,辩证法不是工具性的上手物件,它内含在人类的焦虑、筹划、选择等实践活动中,是一种公共理性。或者说,它不是个体权衡的结果,而是一种公共权衡的法则。从人依附于人的社会到人依附于物的社会的转变,事实上意味着公共理性的生成,因为人身的依附是以个体理性为特征的,其个体色彩是非常浓厚的。而以物为载体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无论称之为现代性关系还是工业性关系,都意味着人类利益以物为共同载体的社会理性开始形成。公共理性所要批判的是人类共同活动的前提和条件,以及参与这些共同活动的人的关系。按照马克思的话语来说,即是对劳动过程及劳动关系的批判。可以看出,商品崇拜或者拜物教崇拜事实上是一种扭曲的公共理性。进而言之,辩证法要转向实践话语,意味着它必须以公共理性的形式表现出来。在这个意义上,可以称公共理性为一种辩证理性或者实践理性。
上述三种途径是一种大致的勾勒。在解构了辩证法的权威性解释后,人们大致有以下选择:或者重新建构一种权威,或者将它丢弃,如当初青年黑格尔派把黑格尔辩证法当成一条死狗一样,或者让它回归到生活实践当中。显然,前面两种方式在当代已经成为不可能。或许人们更愿意谈论也更愿意理解回归生活实践的辩证法。此外,还有很多其他途径可建构辩证法的实践话语。在我看来,这三种途径的共同点在于对存在的关注。如果说存在论意在更新讨论辩证法的视域,那么微观阐述则侧重于揭示实践矛盾、困境和悖谬,而公共理性则是辩证法寻求可公度性话语的通道。
建构辩证法的实践话语意在突显辩证法批判现实的本性,进而彰显社会历史批判的意义。当代辩证法研究者伯特尔·奥尔曼就认为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制度自我否定的结果,因而它具有历史必然性。所谓社会主义的前景就存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他认为现在很多人看不到这种必然性,是因为他们不理解辩证法的真正含义。因此,马克思主义者应加强研究和宣传辩证法。事实上,在消费社会时代,人们已经慷慨地将未来抛给了想象。但辩证法是为未来而存在的。如果不把社会主义当成一种意识形态,而是把它看成一种从资本主义制度中必然生长出来的社会制度,即看成是由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或内在关系而决定的社会形态,那么这种社会主义就是一种必然性的产物。
之所以特别指出奥尔曼对辩证法的理解,一方面是为了揭示辩证法转向实践话语的社会历史意义。在社会历史研究中,宏观的研究或者总体性观点是无法被排除的,否则,微观阐述就只是文字考古学或记录生活细节的流水账。奥尔曼在《辩证法的舞蹈》中提出这样一些问题:为什么需要辩证法?为什么是现在?如何在资本主义现在中研究共产主义未来?他一针见血地指出:“把这一武器交到工人阶级和其他受压迫的人们手中,教导他们如何使用这种武器——这么做以反对这个时代的所有压迫——是我们需要辩证法的主要原因。并且,在世界被资本主义弄得摇摇欲坠的情况下,是我们现在比以往更需要辩证法的原因。”另一方面,或许是资本主义离我们很远,或许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这样的话语不再被看作是实践话语或者辩证法话语,又或许其他话语方式替代了它们,如资本批判代替了资本主义制度批判,解放和发展话语替代了异化、压迫和剥削等话语。但无论以何种话语揭示存在的真理,辩证法的实践话语所内含的社会历史意义不能丢失。